1、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 标 人:叶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 年 8 月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二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 23 -二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 .-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第六章 评分标准和方法 .- 44 -第七章 附件 .- 48 -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
2、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YZC2019-08-06-547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60万元四、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两套 PM10和 PM2.5仪器。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3、质量要求:合格。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
3、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
4、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3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 2016、2017、2018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及亏损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
5、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八、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9 年 8月9日 至 2019 年 8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叶县叶鲁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南3、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4、售价:人民币3
6、00/份(售后不退)九、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9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叶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九龙路 27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5-809
7、919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龙广场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方式: 17337571916发 布 人: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8 月 8 日 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叶县环境保护局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4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5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8、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 2016、2017、2018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及亏损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7 投标报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 60 万元,投标人报价高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不予评审。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6 -8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29 日 15:30 9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
10、天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1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壹份可读电子文档(U 盘)。13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装订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4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人通讯地址:投标人联系电话: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17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日期开标地点:同
11、递交投标文件地址18 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5)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验标唱标,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1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采购人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类专家 4 人,委派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20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21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2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7 -22.2 中标公告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
12、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22.3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22.4 投报质量 合格22.5 质保期 1 年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8 -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供货商。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项。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3、表第 3 项。1.5 本项目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2有关定义 2.1 招标人: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叶县环境保护局。2.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 合格的投标人2.3.1 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2.3.2 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2.3.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3.招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
14、人自负。3.2 招标文件的售价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9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内容及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及格式;(6)评分标准和方法。根据本须知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
15、,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延期投标意见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所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将不予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若投标人未提出书面延期投标意见且同意本工程开标时间,则招标人可以认为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将不予延期。7. 答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