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智新区招标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MCZXFQ【2015】1102项目名称:创智新区科技孵化器大厦物业管理招标招 标 人: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五年十一月目 录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第五部分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第七部分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第八部分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第九部分 纪律和监督 .第十部分 质疑与投诉 .第十一部分 交付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2、 .第十二部分 服务需求以及服务标准 .第十三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十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创智新区科技孵化器大厦物业管理招标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 项目编号:JMCZXFQ【2015】11022. 项目名称:创智新区科技孵化器大厦物业管理招标3. 项目内容:创智新区科技孵化器大厦物业管理招标,包括:科技孵化器地上 11层,地下 1 层。科技孵化器地上 1 层为餐厅、中心机房、办公及设备等用房;2 层至11 层为办公、会议室及设备等用房。
3、科技孵化器地下为汽车库、厨房、报告厅及公共设备用房等。科技孵化器本次招标范围为地下一层、地上 1-8 层、室外广场部分及广场东西两侧道路。4. 招标控制价:科技孵化器 7186797.27 元/年,运营期:2 年;5.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5.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5.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5.3 投标人至少通过 ISO9001、ISO14001、GB/T28001 两项及以上认证;5.4 参与投标企业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为高档写字楼或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的经验,近三年管理 5 万平方以上单体建筑不少于 3 个,或年费用300 万
4、元以上单体建筑不少于 3 个;5.5 在近三年政府招标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招标文件下载:2015 年 11 月 23 日 9:00 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 16:00 之前(五个工作日)在 http:/ 即墨市创智新区招投标网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表。报名时请拍照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加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7. 公告
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即墨政务网、即墨创智新区招投标网(http:/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9. 招标文件的询问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在2015 年 11 月 30 日 17:00 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00-14:3011. 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2. 开标地点: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即墨市蓝鳌路 786 号) 。13. 联系方式:13
6、.1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 标 人: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青岛即墨市鹤山路龙山花园小区北 1000 米邮政编码:266200电 话:0532-87568701联 系 人:刘德召、段华平13.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青岛即墨市文化路 565 号广泰大厦 609 室。邮政编码:266000 邮 箱:电 话:0532-85057387传 真:0532-85057397联 系 人:张文慧账 户: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账 号:62620297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5 年 11
7、月 20 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以及要求14.1 招标人 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4.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14.3 项目名称 创智新区科技孵化器大厦物业管理招标14.4 标段名称 共一个标段。14.5 招标范围 创智新区科技孵化器大厦物业管理招标,详见招标文件14.6 投标人资格要求14.6.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14.6.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
8、企业一级资质;14.6.3 投标人至少通过ISO9001、ISO14001、GB/T28001 两项及以上认证;14.6.4 参与投标企业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为档写字楼或产业园区物业项目服务的经验,近三年管理 5 万平方以上单体建筑不少于 3 个,或年费用 300 万元以上单体建筑不少于 3 个;14.6.5 在近三年政府招标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14.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7 本项目投标要求14.7.1 招标控制价:科技孵化器 7186797.27 元/年,运营期:2 年;14.7.2 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
9、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以上要求制作者按无效投标处理。14.8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联 系 人:刘德召、段华平联系电话:0532-8756870114.9 网站公布即墨创智新区招投标(http:/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30日17时00分14.1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4日14时30分14.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14.1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从变更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14.14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4.1
10、4.1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4.1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供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近三个月单位劳动保险缴纳证明 。14.15 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14.1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17 投标保证金14.17.1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14.17.2金额:人民币10万元。14.17.3 2015年12月4日16:3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将汇款底单扫描件于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保证金交纳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银行
11、账号:62620297214.17.4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4.17.5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4.18 投标报价内容的其他要求14.19 投标报价范围无安装、调试。包括安装、调试: 14.2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备选方案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 。14.21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提供14.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23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需提交样品。14.24 投标文件装订14.24.1标书需胶装成册。每册分为三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正本壹套,副本玖套)。 14.24.
12、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文件材料包括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14.2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套,副本玖套14.2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及地点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递交地点: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即墨市蓝鳌路 786 号) 。14.27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14.28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即墨市蓝鳌路 786 号) 。14.29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4.30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进行14.3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与专家组成,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14.3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性价比法14.33 中标人数量 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14.34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实施的监督15. 当事人15.1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15.2 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招标对象,包括运输、安装、调试、设计、监理、技术协助、物业服务、培训等。15.3
1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4 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评标事务,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15.5 中标人: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资格的投标人。16. 招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6)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7. 合格投标人17.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7.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7.3 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者无行贿犯罪记录。17.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17.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的服
16、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7.6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18.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9.1 除专用术语外,所有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材料)均使用中文。文件(材料)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并以中文为准;19.2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3 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19.4 所用天为日历天。20. 踏勘现场2
17、0.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经招标人允许后,投标人自行踏勘。2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0.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伤亡和财产损失。21. 投标答疑2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疑问或者询问需招标人答疑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于2015年11月30日17:00之前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疑,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
18、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即墨政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即墨创智新区招投标网上公告。21.2 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22. 偏离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23. 履约担保2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23.2 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19、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4. 招标代理服务费24.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 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2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4.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 1.5%100-500 0.8%500-1000 0.45%1000-5000 0.25% 25. 其他条款25.1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5.2 未按照第7条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