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东莞市完善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听证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和推进我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票价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12 149 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了东莞市完善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听证方案,具体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行业发展情况为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我市于 2013 年底正式实施东莞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框架方案,通过开展中心城区、水乡片区以及跨镇公交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公交运
2、营体制模式,并以“ 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先点后面、量入为出、平稳推进、保障服务” 为原则,组建国有公交企业,整合经营原以民营企业经营为主的跨镇公交线路。水乡新城公汽公司、东莞巴士公司分别作为此次水乡 5 镇及跨镇的公交资源整合主体,自2014 年 7 月起,陆续整合开通水乡片区及市内跨镇公交线路,截至 2019 年 6 月 10 日,东莞巴士公司已整合开通了 85 条公交线路(含参与三大校区学生接送工作的线路),运力规模达 2443 辆。2水乡新城公汽公司对原有水乡 5 镇(道滘镇、麻涌镇、中堂镇、洪梅镇、望牛墩镇)的镇内、跨镇和跨市公交线路予以整合,目前已开通公交线路 28 条,运力规模达
3、581 辆。根据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的东莞市第二轮公交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及市领导对调整松山湖等公交运营片区范围的批示精神,2019 年 7 月 1 日起,24家镇内公交企业将逐步退出运营,并将于 2019 年年底前由目前的市区、跨镇、镇内,改革为以片区公交为主体的一体化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后,我市将设立 5 大公交运营片区,除水乡片区(麻涌、中堂、道滘、洪梅、望牛墩)维持不变外,将相继新设滨海湾片区(滨海湾新区、虎门、长安、厚街、沙田,镇内公汽 2019 年 6月 30 日退出)、城区片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石碣、高埗,石碣、高埗镇内公汽 2019 年 6 月 30 日退出)、松山湖片区(松山
4、湖(生态园)、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镇内公汽 2019 年 8 月 31 日退出)、东部片区(常平、黄江、谢岗、桥头、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镇内公汽 2019 年 11 月30 日退出)。(二)现行城市公交票价规定为配合我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 2015年 1 月 28 日起实施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票价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推行公交低票价政策城巴、小巴主要实行统一票制,每人次 2 元;镇内公汽根据线路行驶里程实行统一票制或分段票制,统一票制主要为 2 元/3人次,分段票制票价水平约为 0.20 元/人公里;跨镇公
5、交票价水平由原每人公里 0.25 元降低为 0.20 元(高速路段按运价规则分摊过桥过路费)。2公交票价计价方式(1)统一票制:线路实行统一票价,上车按票价自觉投币或刷公交 IC 卡,不设找赎。(2)分段收费(适用于使用公交 IC 卡):根据票价水平和线路里程核定全程票价,再以每段票价 1 元为原则将线路划分为若干计费段,乘车最低票价 2 元,可乘坐 2 段,每跨 1 段加收 1 元。计费段站的设置原则以 5 公里左右为一段,具体结合公交站点设置情况调整,段内可设若干个上落点。高速路段单独计费。(3)分段递减统票(适用于付现钞方式):根据票价水平(0.20元/人公里)和线路平均乘距(水乡 5
6、镇公汽按线路里程的 60%、跨镇公交按线路里程的 80%)核定全程票价,再以每段票价 1 元为原则将线路划分为若干计费段,具体票价按上车计费段至终点站所跨段站数计收,分段递减,反向同理。乘车最低票价 2 元,可乘坐 2 段,不足 2 段按最低票价收取。计费段站的设置原则以6-7 公里为 1 段,具体结合公交站点设置情况调整,段内可设若干个上落点。高速路段单独计费。3、跨镇公交票价规定跨镇公交主要包括东莞巴士公司投入线路以及水乡 5 镇公汽线路。票价规定如下:(1)水乡 5 镇公汽票价:实行统一票价为主,24 公里以下公4交线路票价统一为 2 元/人次;超过 24 公里的实行分段递减统票。(2)
7、东巴跨镇公交票价:东莞巴士公司投放的跨镇公交线路按付费方式不同,实行分段收费(适用于使用公交 IC 卡)和分段递减统票(适用于付现钞方式)相结合的计费方式。使用公交 IC 卡实行分段收费的,如每人次实际计收的票价高于按分段递减统票计收票价的,则按分段递减统票计收票价的 9 折计收。二、完善公交票价的必要性及政策依据(一)必要性为适应我市城市发展,建立科学的城市公交票价机制,规范公交票价,合理补偿公交企业营运成本,促进城市公交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票价政策。1解决不同支付方式付费不公平的需要。目前同一线路分别实行分段收费和分段递减统票的计价方式,其前提是需有较高的刷卡率才能较好的
8、推行。该政策实施以来,东莞通刷卡率虽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乘客使用习惯、刷卡折扣率(9 折)较低、办卡成本较高、办卡充值不方便、东莞通使用范围不广等因素影响,致使东莞通持卡率、刷卡率均处于较低的水平。截至 2018 年底,广州常住人口约 1490 万,累计发行羊城通卡约 8000 万张;深圳常住人口约 1302 万,累计发行深圳通约 5000 万张;佛山常住人口约 790 万,累计发行广佛通 800 万张,三个城市的公交地铁刷卡率均已超过 80%。我市常住人口约 834 万,东莞通公司也5推出了公交虚拟卡,但累计发行只有约 391 万张,地铁刷卡率约为 65%,公交刷卡率约 40%,不利于推行现
9、行跨镇公交票价方案。2理顺分段递减统票计价方式的需要。分段递减方式是根据票价水平和线路平均乘距核定全程票价,再以每段票价 1 元为原则将线路划分为若干计费段,具体票价按上车计费段至终点站所跨段站数计收,分段递减,反向同理。分段递减统票计价方式以乘客平均乘坐里程计价,乘坐里程较长的票价较便宜,乘坐里程在平均里程以内的票价水平相对较高。此外,使用现钞付费比刷卡付费要高,乘客对此意见较大。3完善现行跨镇公交计价方式的需要。目前同一线路根据收费方式分别实行分段收费和分段递减收费,而且票价、分段及计价办法不同,票制较复杂,乘客难理解。另外,分段递减统票从上车点计费到终点,同一区间上下行可能出现票价不一致
10、情况,加上票价方案中明确使用公交 IC 卡实行分段收费的,如每人次实际计收的票价高于按分段递减统票计收票价,则按分段递减统票计收票价的 9 折计收,这进一步增加了上下行票价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简化计价方式,使公交票制及计价方式更简便易懂。(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12 149 号)等相关法律法6规和规章。三、定价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8 号令)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的管理办法(试行)等
11、规定,我们于 2018 年 12 月对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及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 20162017 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成本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经核算,四家公司城市公交车成本审核结论如下: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两年综合总营运车数量(辆) 2,404.00 2,807.00 5,211.00 总客运周转量(人公里)2,988,051,735.55 3,351,201,502.34 6,339,253,237.89 一、直接营运成本 1,114,710,861.42 1,328,286,239.82 2,442,99
12、7,101.24 二、 期间费用 114,734,668.65 144,320,700.07 259,055,368.72 (一)管理费用 86,818,495.32 112,194,842.33 199,013,337.65 (二)财务费用 27,916,173.33 32,125,857.74 60,042,031.07 三、总成本 1,229,445,530.07 1,472,606,939.89 2,702,052,469.96 四、单位成本 0.41 0.44 0.43 7四、完善公交票价方案根据城市公交低票价政策以及成本监审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完善我市公交票价的方案。(一
13、)基本维持现行公交票价水平我市按里程计费的城市公交票价水平仍按每人公里 0.20 元执行。考虑到公交快线运营成本、服务特点等因素,将高速路段过桥过路费纳入公交快线票价,公交快线票价由高速路段和非高速路段票价构成,即:高速路段票价按高速路段实际里程,每人公里 0.30 元计收,非高速路段实行统一票制每人次 2 元。(二)统一全市公交票价计价方式针对原跨镇公交票价计价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取消跨镇公交分段递减统票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票价计价方式,提出如下调整方案:方案一:按线路里程实行统一票制,具体如下: 24 公里(含)以下的线路票价为 2 元/人次;24-36 (含)公里的线路票价为
14、3 元/人次;36 公里以上的线路票价为 4 元/人次。方案二:按线路里程分别实行统一票制和分段计费。具体如下:线路里程 36 公里以内线路实行统一票制,其中,24 公里(含)以下的线路票价为 2 元/人次;24-36 (含)公里的线路票价为 3 元/人次;超过 36 公里的线路根据里程实行分段计费,全程票价按票价水平 0.20 元/人 公里乘以实际线路里程核定,再以每段 1 元的原则划分线路计费段站。乘车最低票价 2 元,可乘坐 2 段,每跨 1 段加收 1 元,反向同理。8(三)实施公交票价优惠政策1.对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和军人等特殊群体票价优惠办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2.
15、成人及身高超过 1.50 米(含)的儿童乘车按全票购买;身高 1.20 米1.50 米的儿童乘车按半票购买;身高 1.20 米(含)以下的儿童免票。3.公交 IC 卡乘车票价优惠按市有关规定执行。4.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可根据实际出行需求,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适时推出低峰优惠票价,以及定期票(日票、周票、月票、季票、年票)、特定线路通勤票、换乘优惠等多种票价优惠措施,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后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四)配套措施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力度推进交通支付智能化。包括:一是通过增加发卡和充值渠道、降低持卡成本、免费发卡等方式增加持卡率;二是推行公交移动支付应用,提供支持非接触卡、银联卡
16、、NFC、二维码、微信、支付宝等各种支付手段的车载收费终端,提高智能化支付水平;三是提高刷卡优惠幅度、适时推出公交联乘票价优惠等措施,提高公交刷卡率等。五、影响分析完善城市公共汽车票价方案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分段递减统票带来的突出问题,新方案的实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影响:(一)计价方式影响1.更有利于体现公平。取消原跨镇公交分段递减统票,两套9方案都可以避免乘坐里程在平均里程以内的短途乘客票价水平相对较高、同路不同价的问题,对于乘坐里程较长的乘客票价按实际里程分段收费有利于体现公平。2.快线计价方式简单明了。此次票价完善方案单独制定了公交快线新标准,将高速路段过桥过路费纳入公交快线票价,票价水平为
17、每人公里 0.30 元,非高速路段实行统一票制 2 元票价,与原票价水平相当,但计价方式更简单明了。(二)对市民出行支出影响1.方案一取消分段收费和跨镇公交分段递减统票制,按线路里程实行统一票制。对乘坐 24 公里(含)以下线路的乘客不受影响,对乘坐 24 公里以上公交线路的短途(24 公里以下)乘客将增加 1 元的负担,对乘坐 24 公里以上公交线路的长途乘客将减轻 1-4 元的支出。由于超 24 公里以上的线路主要是解决跨镇出行市民的需要,而且公交资源整合后线路设置更为合理,主要以24 公里以内线路为主,短程出行的市民可选择乘坐 2 元统票的线路出行,影响较少。2.方案二按线路里程分别实行统一票制和分段计费。对乘坐 24 公里(含)以下线路的乘客不受影响,对乘坐 24-36 公里公交线路乘客将增加 1 元的负担,对乘坐 24-36 公里以上公交线路的长途乘客将减轻 1-3 元的支出。对 36 公里以上线路实行分段收费,市民按乘坐里程付费,短程乘客不受影响,长程乘客负担将有所增加,但更为公平合理。10(三)对企业运营成本影响据东巴、城巴公司测算,两套方案都将影响不同公交线路的收入,有升有降,但总体上影响不大。方案二对超过 36 公里以上线路实行分段收费,企业需恢复人工售票,配备售票人员,将增加企业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