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办法(2017 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电力建设 关键技术(以下简称“关键技术”)是电力建设工程科技创新的核心技术,为规范关键技术成果的评审,正确引导关键技术的研制与推广应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 、风力发电 、光伏 发电、储能等电 力工程的建设、总承包、 设计、监理、施工及调试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研制关键技术成果的申报、评审。第三条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组织中国 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 简称“专家委员会”)评审。第四条 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应符合国
2、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第五条 鼓励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促进电 力建设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第二章 申 报第六条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电力建设关 键技术成果网 络申报评审系统 ”(以下简称“网络申报评审系统”),自主注册申报用户,进行成果申报。第七条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多家单位共同研制的成果,应由一家主要研制单位申报,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不应大于 102人。第八条 关键技术成果应是企业自主研制应用、相对成熟的技术成果,并通过企业内部评审。第九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报评审关键技术成果:1. 拟申报
3、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 拟申报国家级工法。3. 拟申报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电力建设工法,应用实例不足 2个工程。第十条 申报范围不包括以下成果:1. 产品和材料的研制成果。2. 电网、电源宏观规划研究成果。3. 电力调度、运行、检修、 营销及项目后评估等形成的成果。4. 电力建设工程前期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研究成果。5. 电力建设相关地质、气象、环境等自然科学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6. 未在工程中实际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7. 不符合本办法评审范围或其他相关条件的成果。第十一条 已通过相关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委员会评审的关键技术成果不需重复申报。第十二条 申报应提供
4、下列资料: 1.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申报表(见附件 1)。2. 成果文本(包括研制背景、技术原理、创新亮点、工序流程、操作方法及试验检验结果等)。3. 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1)性能指标测试报告(涉及性能、指标的成果需提供,由有能力资格的测试机构出具报告);(2)评价测试报告(计算机软件技术成果需提供,由有资格的软件评测3机构出具);(3)工程应用效果证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4)发明专利或成果查新报告(属国内外首创需提供,查新报告应由技术情报部门出具);(5)成果相关的专利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6)企业内部关键技术评审报告(申报单位出具);(7)经济效益证明(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
5、)。第三章 评 审第十三条 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分为网络评审、会议评审及审定三个阶段。第十四条 关键技术 成果评审,着重 对成果的正确性、创新先进性、成熟可靠性、工艺原理科学性、工序流程合理性、应用广泛性、节能减排合规性、文本结 构逻辑性、证明文件有效性、 经济 效益等十项内容进行定量评分、综合评审。第十五条 评审结论分为四个等级。评审总得分 95 分及以上的为国际先进水平;90 分及以上的为国内领先水平;80 分及以上的为国内先进水平;80 分以下的不予通过评审。第十六条 专家委员会负责组建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 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 1921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
6、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从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中遴选,专业应涵盖申报成果的各相关专业,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任委员应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常委担任。第十八条 网络评审阶段。41. 网络评审阶段包括申报成果预审、成果网络评审两项工作内容。2. 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覆盖情况组织若干网络专业评审组,每组评审专家不少于 5 人。3. 网络专业评审组对本组申报成果进行预审及网络评审,每项成果应由不少于 5 位专家进行评审。4. 评审专家分别对申报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填写“ 网络评审表”(见附件 2)。5. 申报成果预审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不进行成果网络评审及评分。第十九条
7、 会议评审阶段。1. 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扩大会议。根据成果专业覆盖情况组织若干专业审核组,逐项对网络专业评审组形成的“网络评审表” 的内容进行统计、整合及审查,形成“电力建设关键 技术成果评审报告(初稿)”(见附件 3)及“ 网络评审结 果专业汇总表” 。2. 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对“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报告(初稿)”及“网络评审结 果专业汇总表”等评审内容进行集中审查、综合评议,对有争议的成果进行讨论、达成共识。3. 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 对“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报告”和“电力建设关 键技术成果 评审结果汇总表” 的相关内容 进行表决,形成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及
8、会议纪要。第二十条 评审过程实行专家回避原则,且应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第二十一条 关键技术成果版权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单位申报的题目或内容雷同的关键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将不出具评审结论,申报单 位自主协商后,可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第四章 审 定5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 员会评审结论及全部申报成果的“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报告”,提交专家委员会审定批准。第二十三条 未通过评审的关键技术成果,经原主要完成单位补充、完善后,可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第二十四条 已审定的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如发现有知识产权争议、剽窃、作假等重大 问题, 经查实后,撤销 其电力建设关键技术评审结论。第五章 附
9、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附件:1.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申报表2. 网络评审表3.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评审报告6附件 1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申报表( 年度)申报成果名称 申 报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时 间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制7成果名称成果应用工程类型主要研制单位类型所属专业 所属工种(可扩展填写,两个及以上完成单位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主要研制单位联系人 手机邮 箱 电话通讯地址 邮编研制人员姓名(按贡献排序) 工作单位 职 称 手 机任务来源 投入费用 万元研制开始时间 研制完成时间关键
10、技术成果创新亮点概述(500 字以内):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对情况简述(200 字以内):8推广应用情况及前景简述(200 字以内):节能减排及经济效益情况(200 字以内):获专利、新纪录及奖励情况:申报单位内部评审结论意见:申报单位(公章)年 月 日注:1.申报单位登录“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网络申报评审系统” ,自主注册申报用户,填写申报表。2.申报表内容将作为评审报告编制依据,请认真核查、填写,不得变更。9附表 2网络评审表网络专业评审组: 编号:成果名称成果应用工程类型主要研制单位类型所属专业 所属工种申报单位主要研制单 位主要研制人关键技术成果创新亮点概述(500 字以内):以上内容,
11、评审时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与申报表相关内容一致申报成果预审申报成果预审意见:1.成果不符合申报范围事项: 产品和材料的研制成果 电网、电源宏观规划研究成果 电力调度、运行、检修、营销及项目后评估等形成的成果 电力建设工程前期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研究成果 电力建设相关地质、气象、环境等自然科学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未在工程中实际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 不符合本奖项评审范围或其他相关条件的成果2.申报资料缺项: 电力建设关键技术成果申报表(扫描件) 成果文本 性能指标测试报告(涉及性能、指标的成果需提供,由有能力资格的测试机构出具报告) 计算机软件评价测试报告(由有资格的软件评测机构出具) 工程应
12、用效果证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10 发明专利或成果查新报告(属国内外首创需提供,查新报告应由技术情报部门出具) 成果相关的专利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 企业内部关键技术评审报告(申报单位出具) 经济效益证明(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3.其它不符合评审办法的事项:4.预审结论 通过预审 不通过预审,简述理由(此项必填,100 字以内):网络评审专家: 年 月 日成果网络评审(通过预审的成果,应填写以下内容)评审得分序号 评审内容 优良(810 分)一般(57 分)较差(04 分)1 正确性(1)全部内容正确(2)核心内容正确(3)有局部瑕疵2 创新先进性(1)国际先进(2)国内领先(3)国内先进(4)技术一般3 成熟可靠性(1)风险评估全面、措施有效、抗风险能力强、多次使用(2)多次使用、措施有效(3)首次使用、措施有效4 工艺原理 科学性(1)创新、量化、可操作(2)创新、可操作(3)可操作5 工序流程 合理性(1)合理、有序、量化(2)合理、有序(3)合理6 应用广泛性(1)有推广前景(2)可普遍使用(3)局部使用(4)特定使用7 节能减排 合规性(1)符合国家标准,效果明显(2)符合国家标准,效果较好(3)符合国家标准,效果一般8 文本结构 (1)命题准确、层次清晰、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