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三乡镇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表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自查得分 验收得分一、统计机构和人员 20 1.企业负责人重视5 明确企业统计工作主管人员(2 分)。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重视支持统计工作(3分)。2.统计机构和人员15 设置统计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稳定,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统计业务。(3 分)熟悉掌握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如实提供本单位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任务。(3 分)统计工作人员具有使用计算机处理统计数据、上报统计资料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2 分)按要求参加每年统计会议和业务培训。(7 分)二、原始记
2、录和统计台账 351.原始记录15 根据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7 分)。原始记录凭证齐全、填写规范、记录真实、完整、计量准确(8 分)。2.统计台账20 根据有关统计制度要求,设置相关统计台账(5 分)。台账登记及时、准确、完整(5 分)。与统计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相衔接(10 分)。三、统计报表和资料管理 251、统计报表20 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表式、指标、标准、口径、计算方法等要求,及时报送基础数据(10 分)。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审核、签署规定(2 分)。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资料相衔接(6 分)。及时接受统计部门数据查询,核实修改数据(2 分)。2、统计资料管理5 建立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制度(3 分)。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配备档案柜(盒)(2分)。四、统计信息化和法制建设20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备。(3 分)统计报表实行联网直报(3 分)。建立电子台账(10 分)。积极参加统计法制宣传(4 分)。合计 1002备注:1、60 分以上为达标企业; 60 分以下为不达标企业。2、一票否决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存在统计报表迟报一次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