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成都市居住证(包括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和成都市居住证,下同)办理工作,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一、发放对象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一月以上的应当发给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人需要申领外,可以不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一)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的;(二)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三)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二、办证流程(一)流动人口持相关手续到居住地详址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申办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二)派出所办证室窗口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受理、审核合格后,将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市局警
2、综平台、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流动人口协管员将流动人口信息通过互联网录入“ 成都市流 动人口综合信息系 统” 。(三)市局居住证制证中心制证。(四)市局居住证制证中心每日将已制证信息反馈警综平台,专人将警综平台中的每日已制证信息放在边界平台,供流管办提取。(五)分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科(队)、(市)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每周到市局制证中心领证。(六)派出所每周到分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科、(市)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领证。(七)申领人在办证 20 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三、受理(一)受理点:成都市居住证受理点设在公安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
3、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及居住证信息确认、延期等相关管理工作。 1、台位设置:各派出所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多少设立受理工作台位。原则上流动人口登记数每年在 2 万人以内的设置 1 个台位;2 万人以上的设置 2 个台位。2、人员配备:每一个受理点至少有 1 名窗口民警负责整个受理工作,1 名负责填表指导及资料整理的协管员,1 名负责照相的协管员,每一个台位配备 1 名负责录入的协管员。3、设备配置:按台位配置台式电脑(公安内网)、扫描仪;1 台台式读卡器;1 部数码相机;提供群众填表的场地、桌椅、笔等。4、标识标牌:在办证室门口或办证室内设置“居住证受理点” 标识 牌或台位牌。根据各派出所的
4、标牌颜色和字体大小用蓝底白字或白底蓝字,字体用宋体。(二)受理材料1、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3)本人近期相片(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2、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所需资料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2)在工商行政
5、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的证明。(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申领人父母的成都市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
6、件或法律文书)(三)办理步骤。1、审核材料。(1)对申办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受理人在申领表上审核签字,当场受理。(2)对申办成都市居住证且材料符合要求的,由民警审核并在申领表上签字,当场受理。(3)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2、录入申办人信息。在市局警综平台中录入申办人信息、扫描照片或在人口信息库提取身份证照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在办证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审核合格立即录入;(2)在办证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先行查验办证人提交的材料,在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收取材料并出具领证通知单,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7、。3、判断是否需收取工本费。将申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收据。4、出具领证通知单。(四)受理时限。受理一般当场办理,因集体办理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最长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四、制证市局居住证制证中心从警综平台提取制证数据,负责居住证的制作,以派出所为单位将证件分类。每周二以前完成上周一至五派出所维护上来的流动人口信息的制证任务。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五、发证各区(市)县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科(队)每周三到市局制证中心领证,并履行签字手续。派出所每周四以前到区(市)县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科(队)领证,
8、并履行签字手续。申请人在办证 20 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六、居住证办理相关业务(一)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1、居住地址变更。持证人提供新居住地址证明,派出所办证室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变更项目进入市局警综平台对居住地址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读写卡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中地址栏内容进行改写,变更为现居住地址,其居住证无需更换。2、主项信息变更。持证人要求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持证人相片的,持证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按照上述受理、审核程序重新办理。3、非主项信息变更。变更除主项信息以外的其它信息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工作人员或社区民警
9、,根据持证人申请变更项目核对相关材料后,直接在警综平台中进行信息的变更、更正。4、居住地址和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理。主项信息变更按照制证时限 20 个工作日。(二)居住证延期。持证人在居住证有效期到期日前后 30 天内,提供居住处所证明(成都市居住证延期,还应当提供符合申办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进入市局警综平台对有效期限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读写卡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内容进行改写,更新有效期限,并在居住证上粘贴延期标记,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每次延期 1 年,成都市居住证每次延期 5 年,其居住证无需更换,不收费。(三)注销居住证。1、居住证遗失或者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10、,按照补领、换领的程序办理。2、逾期未领取的,满 1 年后集中销毁。3、证件制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制成错证、坏证的,重新为申请人制证,填写重新制证申请单同时缴销废证,并不得收取费用。(四)补领、换领居住证。申请人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按照上述受理流程办理。(五)信息确认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十二个月持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工作人员进入市局警综平台对信息确认标志进行点击,同时使用读写卡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内容进行读写。七、居住证相片的技术要求(一)图像要求: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 1 吋证件照。(二)采集
11、方式:通过数码照相机采集或使用扫描仪扫描采集,也可通过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调取二代身份证相片。(三)技术标准:1、人像面部在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 15mm 土 1mm,头顶发迹距相片上 边沿 0.5mm1.5mm(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 15mm,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相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相片的长宽规格为:32mm(高)X26mm(宽)、头部宽 15-16MM。2、数字相片为 jpg 文件格式的压缩图像,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 1430K 之间,该图像长宽规格为:32mm (高)X26mm(宽),分辨率 350dpi,扫描色彩位数:=16 位,扫描分辨率=300dpi 。对于数 码相机直接采集的相片可以通过 photoshop 软件对相片压缩后进行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