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指标体系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1.1.1 教师结构1.1 师资队伍1.1.2 教师工作及业务水平1.2 教学资料1.3.1 设备、实验室1.3 教学设备1.3.2 计算机设施1 教学条件1.4 教学经费2.1.1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2.1.2 思想政治工作2.1 思想政治工作2.1.3 教书育人2.2.1 教学计划与教学文件2.2.2 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2.3 课程教学实施2.2.4 实践环节2 教育过程2.2 教学工作2.2.5 毕业设计(论文)3.1.1 政治思想3.1.2 学风3.1 德育标准3.1.3 素质
2、3.2.1 基础理论3.2.2 专业知识与技术3.2.3 实践与技能3.2.4 计算机3.2 智育标准3.2.5 外国语3 教育质量3.3 体育标准4一、教学条件本项内容包括人员条件及物质条件,这是达到办学要求的前提。1.师资队伍本项包括:1)师资结构;2) 教师工作及业务水平。1.1.师资整体结构合理,满足教学和学科专业发展要求;有学科带头人并形成学术梯队,主干课程形成骨干教师队伍; 80%的主干专业课程由本校取得岗位资格的教师担任。1.2. 教师具有一定学 术水平及实践经验,有良好教风,能胜任教学工作并取得一定教学与科研成果;主讲教师应不少于 85%取得岗位资格; 55 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
3、 技术职务的教师每年为本科生上课;近三年专业教师曾从事土木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2.教学资料图书资料应满足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设置的必要条件,并应满足:2.1 土木工程及其相关的专业图书应达到 20000 册以上。2.2 本专业的中文期刊 50 种以上,外文期刊 30 种以上。2.3 有齐全的现行工程建设法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2.4 有一定数量的国内外文献及有保留价值的图纸、资料和文件。52.5 具有本专业电子资料3.教学设备本项包括:1)设备、实验室;2) 计算机设施3.1.具备大学物理实验、力学实验、材料实验、土工实验、结构实验等设备,教学设施、实验设备完好,能满足本校学科专业特色
4、的教学要求;3.2.计算机设施能满足计算机语言、力学计算、工程制图、施工组织管理等教学要求。一个年级学生人均计算机不少于 0.5 台。4.教学经费应有足够的教学经费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二、教育过程本项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及教学工作两大方面。1.思想政治工作本项包括:1)思想政治工作队伍;2) 思想政治工作;3)教书育人。1.1.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1.2.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讲求实效,师生反映良好;1.3.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结合教学进行思想工作。62.教学工作本项包括:1)教学计划与教学文件;2)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3)课程教学 实施;4) 实践环节;5)毕
5、业设计。2.1.教学计划与教学文件(1)教学 计划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完整性;(2)各种教学文件,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作业指导书、实习指导书等详实完备;(3) 根据 实际 情况或上次 评估建议更新教学计划。2.2.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1)按教学 计划组织 教学;(2)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种 规章制度,并能贯彻执行;(3)教学档案及学生学习档案管理良好;(4)各教学 环节考核制度完 备并严格执行。2.3.课程教学实施(1)根据教学 计划, 选用或自编合适的教材,重视教材建设;(2)课程内容充 实 ,教学环节安排合理,并能联系实际,反映新技术发展及社会需要;(3)教学方
6、法具有启发性,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独立工作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4)充分利用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2.4.实践环节7(1)各类实 践环节 安排合理,满足教学要求,重视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对学生有严格明确的要求;(2)配备 足够的指 导教师,切实保证课程设计与实习质量。2.5.毕业设计(论文)(1)毕业设计 宜与 实际相结合,选题内容、难度和工作量符合要求;(2)配备 足够的讲师 和讲师以上的教 师指导毕业设计;(3)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提交完备的毕业设计文件。(4)毕业设计时间不少于 14 周三、教育质量本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这是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内容,四年开设课程总
7、计 2500 学时左右。1.德育标准德育包括:1)政治思想;2) 学风;3)素质。1.1.政治思想本项包括:政治思想和理论知识。1.1.1.政治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艰苦奋斗、实干创新的精神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8兴的理想,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1.1.2.理论知识懂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熟悉中国革命史并了解中国历史;了解国内外形势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哲学、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文学、艺术、伦理、社会学和公共关系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1.2.学风刻苦钻研,联系
8、实际,尊敬师长,团结互助,遵守纪律,勇于进取。1.3.素质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高尚的精神境界和文明的行为举止。在文化素质方面,做有哲理、有情趣、有品位、有高尚人格的人。在心理素质方面,能作到心态平和、情绪稳定、乐观并积极向上。2.智育标准智育的内容包括:1)基础理论;2) 专业知识与技术;3)实践与技能;4)计 算机;5) 外国 语。本标准用“了解”、 “掌握”和“能力” 这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 “了解” 指一般认识 ;“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和运用;“能力” 指能把所学的理论和
9、方法用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92.1.基础理论本项包括:基础性理论、应用性理论两项内容。通过基础理论的学习,建立科学的思维方法,初步具有合理抽象、逻辑推理、物理现象综合分析的能力;并能把所学的应用性理论用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在工程实践中加以应用。2.1.1.基础性理论(1)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理论,能熟练地进行数学运算,并能运用数学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2)掌握物理的基本理论,概念清晰;(3)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化学原理和分析方法;2.1.2.应用性理论(4)掌握与本 专业 有关的工程数学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5)掌握工程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和结构力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6)掌握流体力学
10、(主要为水力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7)掌握工程地 质 、岩土力学的基本原理与实验方法;(8)掌握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适用条件;(9)掌握工程测量的基本原理、画法几何基本原理;(10)掌握工程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 计算原理、工程结构体系力学分析、计算方法;(11)掌握常用基础及地下结构的设计原理和分析方法;(12)掌握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项目管理及技术经济分析的10基本方法。2.2.专业知识与技术专业知识与技术涉及房屋建筑、隧道与地下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铁道工程、桥梁、矿山建筑等业务范围。申请评估的学校应开设不少于两种业务范围的专业课程并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和训练,使学
11、生学会应用由专业基础课程学得的基本理论,进一步深入掌握专业技能,建立初步的工程经验。(13)掌握土木工程项目的勘测、规划、 选型的基本知识;(14)掌握土木工程的结构设计方法、CAD 及软件应用技术;(15)掌握土木工程基础及地下结构设计方法,了解地基处理的基本方法;(16)掌握土木工程现代施工技术、检测或试验方法;(17)掌握土木工程的防灾与减灾基本原理及一般设计方法;(18)了解本 专业 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19)了解 给 水排水、供 热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等建筑设备、土木工程机械及交通工程的一般知识;(20)了解土木工程与环境的基本知识;(21)了解本专业的发 展动态及相邻学
12、科的一般知识。2.3.实践与技能本项包括:制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五项内容。11(22)掌握 识图、制图的技能,能正确表达设计意图;(23)了解所学 课 程的实验方法,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掌握土木工程一般结构试验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结构检验的技能;(24)掌握各 项实习 内容及有关的操作和量测技能,能初步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25)通 过工程 设计,综 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分析解决一般土木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26)有能力用书面及口 头的方式清晰而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及各项技术观点。2.4.计算机本项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语言、计算机应用三项内
13、容。(27)计 算机上机 实践至少 150 学时(不含毕业设计);(28)了解 计 算机文化基 础知识;(29)掌握一至二种计 算机语言,能进行基本的程序设计,具有上机操作的能力;(30)掌握使用本专业 常用计算机软件。2.5.外国语(31)以英 语为第一外国 语的毕业生, 应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其他语种为第一外国语的参照英语制定相应的评判标准。3.体育标准12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讲究卫生,保持身心健康,能承担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光荣任务;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的人数应不低于80%。评估标准附注:1、关于教学条件部分。1
14、.1 中所提出的主干专业课程是指土木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确定的专业基础课和课群组中的课程。2、关于教育质量部分的学时及分配比例根据土木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关于“土木工程 专业本科(四年制)培养方案”中的建 议,课内总学时一般控制在 2500。课程结构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时比例为:50%、30%、10%,另 10%为各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安排上述三部分课程。公共基础课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相当于标准中的 1.1.2的有关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相当于标准中 2.1.1 的有关课程)和其他公共类课程(相当于标准中的 2.4、2.5、和 3.的有关课程)。专业基础课相当于标准中 2.1.2 的有关课程。专业课相当于标准中 2.2 的有关课程。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培养方案中,知识结构由人文、社科基础知识;自然科学基 础知识; 学科及 专业基础知识;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