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工业大学 2017年 成人高 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成人高考 招生工作,确保 成人高考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 成人高 考 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17 年浙江工业大学 成人高 考 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 成人高考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 成人高考 招生工作实施 “ 阳光工 程 ” ,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2、。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六条 浙江省 学校代码: 42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 形式 : 高起专、高起本和专升本 , 业余(夜大)和函授 。 第八条 颁发 成人高等教育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九条 本部 办学地点:朝晖校区(含德胜园)地处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 18 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 33 号)。 第十条 省内 外 函授站和教学点 详见 2017 年浙江工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 校 成立 成人高考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 校 成人高考 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成人
3、高 考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成人高 考 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 纪检监察办公室 对学 校 成人高 考 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与组班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 浙江、福建两 省 招生, 成人高考 招生计划以省 级 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根据 浙江、福建两 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 成人高考 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学校 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招生计划的 相应 比例 调取 考生电子档案 并 择优录取 。 第十六条 学校 成人高考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个别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5 人不开班, 经征求考
4、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函授站(教学点)人少不开班则转入学校本部或附近函授站(教学点)。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第 十九 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 浙江、福建两 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 浙江、福建两 省 招生主管部门 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 第五章 入学复查 与 收费 第 二 十 一 条 被我校录取的 成人高考 新生 , 学校将对 其 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 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 , 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和 学籍。 第 二 十 二 条 我校 根据浙价费 201
5、4245 号“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 第六章 附则 第 二 十 三 条 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 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网: http:/ 电话: 0571-88320197 传真: 0571-88320109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杭州市潮王路 18 号浙 江工业大学 成人高 考 招生 办公室 邮编: 310032 浙江工业 大学成教 学院微信 订阅 号 二维码 : 第 二 十 四 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大学 成人高 考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成人高考 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