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南一、实施主体道里区公办小学校。二、招生范围招收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三、所需材料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等证件。四、工作流程1.小学校在招生前期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或通过网站、微信等发布招生启事或公告。2.招生期间,学校组织收取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等证件,进行审核。遵循“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进行登记,发放录取通知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
2、入学。五、咨询电话84696417(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六、监督电话84634318(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23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指南一、总体原则在坚持对口直升的基础上,从 2018 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就读。二、实施主体各区公办初中学校。三、招生范围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四、所需材料小学生学籍档案。五、工作流程
3、1.完成小学学业。2.小学生毕业学校统一向对口初中学校移交小学生学籍档案。3.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六、咨询电话84699013(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七、监督电话484634318(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5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指南一、总体原则高中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组织招生录取。二、实施主体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三、所需材料考生报名信息及中考成绩。四、工作流程1.公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指南。2.组织初中学校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3.组织全市统一中等学校招生考试。4.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
4、按照时间安排分两次填报省重点高中、市重点高中、普通高中等学校的各项志愿。5.实施录取。按照录取顺序,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生总成绩等,由市中招部门公示省、市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完成重点高中录取;区中招部门公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完成普通高中录取。五、咨询电话84646954(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六、监督电话684634318(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7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指南一、总体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依法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实施主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区教育局。三、所需材料随迁
5、子女父母提供随迁人员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四、办理流程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由小学校受理,随迁子女父母在招生期间,到居住证所在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报名,统筹安置入学。2.转学。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受理,申请转学的随迁子女父母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统筹安置入学。五、咨询电话84696417(小学) 84699013(初中)(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8六、监督电话84634318(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9义务教育学校
6、学生分班工作指南一、总体原则坚持阳光均衡分班办法,采取“两先、一抽、不调”(两先:即先公布班级新生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一抽:即抽签定各班教师;不调,即一旦确定后任何班级不准调换学生和教师)办法,保证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二、实施主体由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三、工作流程1.学校采集新生信息,形成新生数据,实行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2.学校综合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任课教师。3.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要随机确定。四、监督机制1.分班在家长和社会监督下公开进行。2.分班结束立即公示分班结果。3.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五、咨询电话84696417(小学) 84699013(初中)(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六、监督电话84634318(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