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转入)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转入)二、办理条件1、男性不满 50 周岁、女性不满 40 周岁,在东昌府区企业就业参保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 10 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办理;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
2、养老保险关系。三、提供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份;3、原参保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35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30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转出)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转出)二、办理条件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聊城市范围外的参保人员;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三、提供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份;3、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
3、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35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30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内转入)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内转入)二、办理条件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由市内其他县(区)转至东昌府区参保缴费的人员。三、提供申报材料1、养老保险手册;2、身份证原件。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35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30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内转出)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内转出)二、办理条件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由东昌府区转
4、至市内其他县(区)参保缴费的人员。三、提供申报材料1、养老保险手册;2、转入地社保局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联系函(男50 周岁以下,女 40 周岁以下不需要提供)。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35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30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2012 年及以后退伍军人)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2012 年及以后退伍军人)二、办理条件1、2012 年及以后退伍军人;2、养老保险基金已转移至东昌府区。三、提供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本人一寸彩照一张;3、军人退
5、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35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30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军龄接续(2012 年以前退伍军人)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军龄接续(2012 年以前退伍军人)二、办理条件1、2012 年以前退伍军人;2、东昌府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三、提供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档案中的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34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
6、咨询电话:0635-6958630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补办养老保险手册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补办养老保险手册二、办理条件1、东昌府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养老保险手册丢失。三、提供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单位缴费花名册;3、查档记录。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34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30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在职、退休死亡)服 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在职、退休死亡)二、办理条件1、东昌府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的;2、由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个人
7、帐户。三、提供申报材料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两份;3、火化证复印件两份;4、继承人的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5、养老保险手册原件(退休人员不需要提供)。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8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19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重复参保、到达退休年龄缴费未满 15 年、出国定居等)服务指南一、办理事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重复参保、到达退休年龄缴费未满 15 年、出国定居等)二、办理条件1、东昌府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由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个人帐户。三、提供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退保申请两份;3、本人的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4、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2、区人社局二楼南大厅 8 号窗口审核后办理。五、咨询电话:0635-6958619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