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9 页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文件蒙永大字 【2017】28 号关于修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全体人员: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特修改本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小组人员职责分工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017
2、 年 3 月 14 日第 2 页 共 9 页主题词: 安全 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 抄送: 亳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蒙城县交通运输局、蒙城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蒙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司领导 发:各科室 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4 日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3、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 理念第三条 公司树立“ 消除隐患就是消除事故的理念”,公司安全机构和安全员应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第四章 隐患排查的定义第四条 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第 3 页 共 9 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五条 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
4、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五章 隐患排查的范围第六条 公司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二)车辆的安防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情况(三)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情况;(四)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监控员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情况;(七)对运输车辆的维
5、护、保养情况和安全状况以及车辆安防设施;(八)驾驶员违法违章行为情况第 4 页 共 9 页(九)车辆动态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第七条 公司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以下行为,作为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案例,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同时将其列为企业重点监管对象:(一)屡次违章、严重违章驾驶员;(二)不服从监控人员指令、不及时上传车辆动态数据和使用不在线车辆运营的驾驶员;(三)未对运输车辆及时检测和维护的车辆驾驶员。如发现其继续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应立即解聘驾驶员押运员或解除相关合同、协议。第六章 职责第八条 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体系。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对安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安全部负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根据其岗位职责,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员违法违章行为,车辆动态监控和场所等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第 5 页 共 9 页第七章 隐患治理相关要求第十条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
7、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进行汇总,月底前一天报安全部办公室,安办室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第十一条 安全部门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办公场所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第十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部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第十三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部门应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十四条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
8、故隐患或自己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安全部门、公司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 各单位、各部门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记录。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建档管理。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鼓励、发动全体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第 6 页 共 9 页第十八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第十九条 在
9、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 “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第二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
10、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第二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第二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第二十五条 安全部门每季度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第 7 页 共 9 页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备案。第八章 奖惩第二十六条 (一)、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 500 元罚款.(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 500 元罚款。(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
11、理,擅自运输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 500 元罚款。(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 1001000 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不进行汇总,不建立台账,不及时上报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500 元罚款。(六)、对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的,处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 500 元罚款。(七)、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 2015 年发布的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及 201
12、5 年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 8 页 共 9 页同时废止。 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 14 日隐患排查治理小组人员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组 长:鉏杰副组长:丁延迪组 员:杨玉兰、曾妮娜、徐凤敏、李琼、治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曾妮娜任办公室主任。二、隐患排查小组的领导职责鉏 杰 负责全面统筹管理,对隐患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消除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丁延迪 负责协助组长对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限内的监督检查,组织人员、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 曾
13、妮娜 负责整改完毕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基础资料保管及后续工作的上报 。第 9 页 共 9 页三、安全隐患整改的具体落实和处理。曾妮娜 负责对驾驶员违章行为、办公场所进行排查,及时纠正、制止隐患,每月对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情节严重的,作出处理决定(应通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整改情况。徐凤敏 负责车辆动态监控,落实监控制度,确保在线率;及时记录、纠正违章行为;及时维修、续卡,保障监控设备完好;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对严重违反动态监控相关规定的,作出处理决定(应通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如实记录排查相关情况。杨玉兰 按时组织车辆维护、检测、审验;对不具备运营条件的车辆采取停运、注销、报废等措施,杜绝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确保车辆的安防设备、设施、标示齐全;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作出处理决定(应通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如实记录排查相关情况。李琼 负责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人员管理及资质审核、考核,对更换驾驶员、押运员未及时报备和学习的车辆负责人进行,作出处理决定(应通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如实记录排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