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HSE 管理体系及措施1.1 本项目 HSE 管理方针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关爱健康,保护环境。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科学管理,持续改进。1.2 公司 HSE 管理机构(见图 1.2)1.3 人力资源1.3.1 人力资源素质要求人 员 具 备 资 格 责任部门项目经理 相适应的项目经理资格证、安全资格证 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 相适应的岗位证、资格证 人力资源部HSE 管理人员 相适应的岗位证、资格证 人力资源部作业人员 经过公司、分公司、队、班组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 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 公司 HSE 管理委员会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主管副经理 公
2、司总工程师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室项目 HSE 管理机构 分公司 HSE 管理委员会分公司经理分公司主管副经理 主任工程师分公司工程管理科施工队队长施工队专职 HSE 人员图 1.2 公司 HSE 管理机构图1.3.2 HSE 检查员配备:施工现场设 HSE 管理部,HSE 经理 1 人,配备足够的 HSE 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每 50 名施工人员配备 1 名专职的 HSE 管理人员。1.4 物资保障1.4.1 按公司 QG/13J03-08-200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标准发放。1.4.2 向各施工单位提供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1.4.3 安全、环境技术措施费用保证不低于总建安工程量的 1%。1.
3、5 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主管组织、机构或部门 法律、法规文件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和卫生工作环境公约1981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及规定 公司发布的法律法规清单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手册 包括 23 个要素公司质量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程序 包括 21 个管理程序公司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包括 17 个管理规定1.6 工程项目 HSE 管理1.6.1 方针及目标(见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总目标” )1.6.2 组织机构(见图 1.6.2)项目经理 HSE 管理领导小组HSE 管理部经理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HSE 工程
4、师施工队负责人 HSE 监管人员施工作业班组长图 1.6.2 项目经理部 HSE 管理机构图业主安全监督小组1.6.3 HSE 职责1.6.3.1 项目 HSE 管理领导小组职责a.项目 HSE 管理领导小组是项目 HSE 管理的最高决策 HSE 管理的一切问题。b.每周(月)召开现场的 HSE 会议,检查总体和局部的安全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c.实施所有的 HSE 检查及危害因素和危险因素的纠正与防预防措施。d.开展 HSE 竞赛活动,并授予安全奖。e.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1.6.3.2 项目经理、项目主管 HSE 部门经理、项目 HSE 管理人员职责执行 QG/13J03-01-200
5、2公司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项目 HSE 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项目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负完全责任。(详见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部组织管理职责)1.7 运行控制见工程项目 HSE 运行管理控制图(图 1.7)1.8 主要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1.8.1 防物体打击1.8.1.1 施工区域实现全封闭施工,封闭措施符合公司 QG13J03032002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1.8.1.2 施工区域周围设警示标志,按作业性质要求设安全警戒线,重点部位应设专人监护。1.8.1.3 进入施工区域的工作人员,包括被批准进入施工区域的外部人员,均应按公
6、司规定 QG13J0308200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佩戴劳保护具,戴好安全帽。1.8.1.4 现场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凡现场封闭措施不当、无防护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令其停工整改,待其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1.8.2 起重作业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严格按照公司 QG/13J03142002起重设备及作业管理规定执行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8.2.1 起重机械及设备应完好,在检审的有效期内。1.8.2.2 参加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施工时持证上岗。1.8.2.3 起重作业应提前编制起重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并经批准和技术交底。施工作业班组执行部门和
7、人员工程阶段 项目部 HSE 管理部 施工队(专职 HSE 人员)准备阶段入场施工人员教育1教育人员台帐环境因素识别、危害因素辩识法律法规、企业文件 23开工前 HSE 教育教育记录 作业前教育持证上岗4评价确定重大因素清单发布5作业指导书 管理方案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审发布重点工程、高危作业、HSE 措施编制具体措施、提出费用计划和落实费用7HSE 技术措施交底填写交底表8 910组织 HSE 技术措施交底落实采购物质 接受交底执行落实措施施工阶段贯彻法律法规、执行规章制度验收JGJ59-99 填表1211HSE 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安装监督检查使用 维护、保养13 执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1
8、415 每月一次定期检查 记录、填表16 每次作业前检查综合性检查 JGJ59-99 检查表专业性检查高危作业、重点工 程 防尘防毒防噪声17隐患问题整改整改通知书18 19 组织隐患问题整改20 整改总结阶段22 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罚 罚款通知书23 责任处罚罚款通知书2526表彰表彰2124总结表彰工程项目工程项目 HSE 运行管理控制图运行管理控制图HSE 指标考核责任处罚图 1.71.8.2.4 起重吊装作业区域要进行封闭,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要统一、准确。1.8.2.5 利用结构做支撑点时,对结构要进行全面的检查、检验,测得量化数据,并进行受力计算,确定其
9、承载能力和倾斜情况下的水平推力。1.8.2.6 吊装作业应首先进行承载受力试验。并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1.8.3 运输应注意的安全问题1.8.3.1 车辆驾驶人员要执证上岗,承运车辆要符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载货车辆注意封车工作,要做到捆绑牢固。1.8.3.2 进行人工装卸时,要有组织地进行,设专人指挥,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1.8.3.3 运输车辆装载时,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超限的载货车辆,应做出明显标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1.8.3.4 散装及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为防止物品散落、飞扬、滴漏在车外,应用帆布等封盖严密。1.8.3.5 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
10、定人员乘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1.8.4 施工用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8.4.1 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进场后还应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操作时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1.8.4.2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状态。1.8.4.3 各种施工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装置,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1.8.4.4 施工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部分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
11、方可启动。1.8.4.5 特种设备应填写清单,以备案检查,保证设备具有有效审验记录。现场应随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良好的工况。1.8.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8.5.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 QG13J03152002电气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1.8.5.2 施工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中的要求设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1.8.5.3 现场临时用电使用前应编制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并报业主及监理批准实施。现场“三相五线”制配电,实行三级配电两极漏电形状保护。1.8.5
12、.4 施工用临时电源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电缆线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当采用埋地敷设时应作出明显的标记。电缆线穿过道路或重型机械施工作业区域时应设钢管套管保护。1.8.5.5 施工现场及有作业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主要的通道上要装设路灯,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固定牢靠。并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1.8.5.6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并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1.8.5.7 露天配电及配电开关应设防雨措施。外露带电部分,必须具备绝缘防护措施,并应挂有“带电危险”的警告牌。1.8.5.8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 ,停电后还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
13、拆除熔断器,同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严禁任何人随手拿走标示牌或送电。1.8.5.9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8V,且行灯带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1.8.5.10 禁止在金属脚手架上搭设临时电源线路,必要时应架设绝缘横栏,并加设绝缘胶带,以防止磨破电源线,导致脚手架带电。1.8.5.11 施工现场的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关) ,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1.8.5.12 现场施工用设备及工具房群体摆放,设棚保护。做到单机设盖,并做到防雨、防雷、防雪、防潮、防火。
14、1.8.6 切割、焊接作业与气瓶管理1.8.6.1 焊工应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8.6.2 焊工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绝缘鞋和防护手套。1.8.6.3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和线路绝缘情况,检查砂轮片是否有破损裂纹。工件打磨时要戴好护目风镜,砂轮片的切线不能正朝着有人的方向。1.8.6.4 电弧焊必须做到:(1)工作前应先检查焊机有无接地及接零装置,各接地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源的绝缘有无破损。(2)在金属管道上作业时,一次线不允许利用管道接入,应直接接入一次焊接点附近。(3)改变焊机接头、改接二次回路、搬动焊机、更换保险丝、检修焊机等操作应在
15、切断电源开关后进行。1.8.6.5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应做到:(1)作业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2)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3)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分开 5m 以上) ,距动火源(或其它明火点)应保持 10m 以下的距离。(4)高处切割时要系好安全带,并将之拴在牢靠的地点,高挂低用。应防止割下的材料从高空中坠落伤人。1.8.6.6 气瓶的使用(1)气瓶应从正规渠道进货,保证气瓶受检良好。(2)气瓶应集中统一管理,存放在规
16、定的地点,并应保持良好通风。(3)气瓶的领用和回收应建立台帐制度,发放和回收要有记录,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用空瓶换气瓶。(4)控制好气瓶之间以及气瓶与火源之间的距离。1.8.7 射线作业防护1.8.7.1 从事射线探伤人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加强射线防护知识教育,自觉遵守有关射线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有效地进行防护,防止事故的发生。1.8.7.2 对射线源的运输、贮存和保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措施,并设立标志,指定专人负责。1.8.7.3 射线探伤在没有监测仪器进行监测时,安全防护距离应按下列规定执行:X 射线探伤安全防护圈
17、半径不得少于 30 米; 射线探伤安全保护圈半径不得少于 50 米(按能量为 50 居里源计) 。1.8.7.4 进行射线探伤作业前,要提前通知邻近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1.8.7.5 进行射线探伤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清场。射线探伤必须在安全防护圈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完毕,经捡查确认无相关人员后,才准许进行作业。安全防护圈必须标志鲜明,并应有专人值班监护。1.8.7.6 进行射线探伤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照射剂量,其用量应符合国家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的限制剂量当量。1.8.7.7 从事射线探伤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严格控制职业禁忌症的发生。1.8.8 封闭环境(管道、坑、井
18、)内作业1.8.8.1 作业前,要对封闭作业空间内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并按程序要求办理分析手续。作业中至少每隔两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1.8.8.2 气体分析标准:氧气含量 1821%;可燃气体小于 0.1%;一氧化碳小于30mL/m3。1.8.8.3 封闭环境内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通风设施,以保证封闭区域内空气流通。施工作业前要提前(根据空间环境的大小确定,但必须保证转换的彻底)对封闭空间的气体进行置换,待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封闭环境内作业。1.8.8.4 进入封闭环境内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要时应携带氧气呼吸器。
19、1.8.8.5 在封闭环境内施工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及时处理。1.8.8.6 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作业、施工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采用符合要求的灯具。1.8.8.7 封闭环境内作业要配备足够的通信联络设备,以保证封闭区域内与外部联络畅通。1.8.9 机动车伤害1.8.9.1 机动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驾驶车辆。汽车司机要使用安全带,遵守交通规则。1.8.9.2 机动车司机应经常检查和冲洗车辆,保持车辆运行状态良好,车内、外清洁干净。1.8.9.3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安全设施完好,进、出场应按规定接受检查。1.8.9.4 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若无
20、必要则禁止驶入施工现场。1.8.9.5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实行限速控制,场区内车辆限速为 10km/h。1.8.10 设备材料堆放及仓库安全管理1.8.10.1 现场设备材料及仓库区的设立,必须经现场总图管理批准,严禁乱堆乱放,材料设备放置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及他人施工和通行的安全。1.8.10.2 仓库区(露天、室内)设备堆放,应上盖下垫,按照安装要求有序堆放,并预留施工及装卸、运输机具通道。对于有特殊要求设备(如衬里、石磨等易损设备)要进行特殊保管。1.8.10.3 仓库区材料应分门别类堆放,并应码放整齐,各类材料均应有挂牌标识。对于易燃、易爆材料应单独堆放或设库进行存放。1.8.10.4 储
21、存物资(材料、设备等)的仓库,应根据物资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并有公告牌。必要时应装设消防报警设备。1.8.10.5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设专用仓库储存,作为现场消防工作的重点区域,除配备手动灭火器材外,必要时应设消火栓以备应急使用。易燃、易爆品仓库设立安全防火区,防火区要有明显警示,防火区内严禁带入明火,严禁吸烟、动火以及使用电炉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活动。用电线路和各类电器设施应按照防爆要求进行敷设和安装。1.8.10.6 危险品应单独设危险品库存放,并应设明显标志,设安全警戒区,必要时派专人看管。1.8.10.7 氧气、乙炔应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22、离。1.8.10.8 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或危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1.8.10.9 物资仓库内,不得住人。每天工作结束后,仓库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1.8.10.10 仓库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并设值班人员 24 小时值班,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情况。1.8.10.11 仓库区设置领料通道指示牌及仓库安全守则,指引领料人员按规定路线进出,并遵守仓库区的管理规定。1.8.10.12 现场临时堆放的材料需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图要求。必须严格控制,以减少丢失、混用或相互挪用,从而影响工程施工。1.8.10.13 现场需进行安装的设备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大型设备需在吊装方案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