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 19 个市县 160 个协会学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清单序号 市州 县、市、区 问题清单 涉及金额(万元) 督查整改情况1 黄冈市 黄梅县 县消委会、个私协会长为县工商局原局长,副会长、秘书长、基层分会会长以及协会工作人员均为县工商局在职人员 已整改到位。根据鄂办发201542 号文件要求,督查组已督促黄梅县工商局对现任个私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按程序解除职务。消委会不属于行业协会商会,公职人员满足一定条件、经合法程序后可以兼职;黄梅县个私协不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名单中。2 黄梅县 县住建局 2013 年在县建筑业协会报销宣传资料费 32100 元,安全生产会议费 200
2、00 元,安全培训费用 59512 元 11.16 已整改到位。县住建局已退还给县建筑业协会。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3 黄梅县 县建筑业协会先后被要求向部门县直部门、社区和村捐款共计14 万元 14 已整改到位。已于今年 6 月 30 日前分别退还给相关单位。4 黄梅县 县建筑业协会向三家企业摊派各 10 万元,用于县住建局“建筑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支出 30 已整改到位。该平台实际建设支出 17 万元,建成当年退还企业 13 万元,审计后退还企业 17 万元,5 咸宁市 通山县 县住建局建工局 4 名公职人员在协会任职兼职现象 已整改到位。公职人员在协会兼职实有 2 人,审计中查出的另外 2
3、 人非公职人员,目前财务、车辆已交接,县纪委对一名干部诫勉谈话,对一名干部警告处分。6 荆门市 沙洋县 3 个协会 14 名人员政会分开不到位,存在合署办公等问题,协会与主管单位未彻底脱钩 整改到位。根据全省工商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方案 ,沙洋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沙洋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为沙洋县工商局事业单位,核定有事业编制及领导职数。县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为学术类社团,不在脱钩范围。沙洋县个私协为行业协会,未列入第一批脱钩试点单位,3 名协会兼职人员已辞去兼职职务。7 荆门市 沙洋县 2 个协会收费用于主管部门经费开支 6.27 万元(县安全生产协会用于主管部门开
4、支 4.18 万元) 4.18 已整改到位。该项费用用作 1010套安全生产警示牌发放给全县各单位,因当时协会无活动专用发票,故以安监局作为抬头开具。已督促该局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票据混用情况。8 沙洋县 2 个协会收费用于主管部门经费开支 6.27 万元(县个私协收费用于主管部门经费开支 2.09 万元) 2.09 已整改到位。将发票抬头为“城区工商所”或“城区分局”的账目,一律视为行政经费,由行政账列支,主管部门返还资金归入协会账户。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9 沙洋县 3 个协会超标收取会费和以捐赠等名义收费 6.96 万元(审计数额为 6.66 万元) (县个私协超标收取会费
5、 2.36 万元) 2.36 已整改到位。已全部清退,并对超标准收取会费的 6 个基层分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10 沙洋县 3 个协会超标收取会费和以捐赠等名义收费 6.96 万元(审计数额为 6.66 万元) (县消委会超标收取会费 2.5 万元) 2.5 已整改到位。责令县消费者协会将 2.5 万元会费全部清退。分别为:沙洋县移动公司 2 万元、沙洋县邮政局 0.2 万元、沙洋县自来水公司 0.3 万元。11 沙洋县 3 个协会超标收取会费和以捐赠等名义收费 6.96 万元(审计数额为 6.66 万元) (县粮食行业协会超标收取会费 2.1 万元) 2.1 整改到位。已督促该协
6、会将资金退还给各有关会员单位。12 沙洋县 1 个协会使用发票内容超出商户经营范围,套取资金用于协会开支 0.56 万元(县个私协) 0.56 已整改到位。责令 2 个基层分会按照实际支出项目、实际支出发生地,开具销售发票。分别为:高阳分会 0.39 万元、城区分会0.17 万元。责令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13 京山县 公职人员在 4 个协会学会任职兼职,县工商局主管的 3 个协会、1 个学会,均由在职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法人,在职股级干部兼任秘书长 已整改到位。县个私协目前在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党建等方面与县工商局脱钩。县广告协会拟纳入第二批脱钩试点,消委会、工商管理学会不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类
7、,不在脱钩范围。14 襄阳市 本级 襄阳市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广告协会、企业信用促进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5 个协会(学会)未与主管部门襄阳市工商局脱钩整改到位。1.广告协会、企业信用促进会已脱钩;2.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拟纳入下一批脱钩范围,消费者协会按现行政策暂不属于脱钩范围;3.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已办理注销手续。15 襄阳市 本级 襄阳市民爆协会违规收费 144.79 万元 144.79 已整改到位。1、该协会收费事项已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2、工作人员出差补助 0.6万元清退,严格报销制度;3、规范资金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16 本级 襄阳市工商
8、行政管理学会违规收费 15.80 万元 15.80 已对协会进行注销登记。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17 本级 襄阳市广告协会违规收费 4 万元 4 已整改到位。所收费用为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去年 6 月市工商局已对广告协会财务管理进行了移交脱钩。18 本级 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违规收费 7.3 万元 7.3 已整改到位。属企业和个人捐赠和赞助,已责令其加强财务规范管理。19 本级 襄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违规收取费用 1 万元 1 已整改到位。属于收取的会费,已责令加强财务管理。20 本级 襄阳市工商局 2014 年至 2015 年在广告协会、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委员会列支接待、办公等
9、费用 6.77 万元 6.77 已整改到位。因这两个协会秘书长为编制核定的内部科室,属协会正常业务,已对账目进行规范处理。21 本级 襄阳市经信委在企业联合会列支差旅费 1.4 万元 1.4 已整改到位。列支差旅费已退还。22 本级 襄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2015 年向市工商局在职人员发放征文、演讲比赛奖金 0.48 万元 0.48 已整改到位。审计期间已全部清退。23 本级 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向市工商局在职人员发放稿酬 1.39 万元 1.39 已整改到位。审计期间已全部清退。24 本级 襄阳市企业联合会违规向市经信委在职人员发放误餐、通讯等补助 3.42 万元 3.42 已整改
10、到位。审计期间已全部清退。25 本级 襄阳市民爆协会支出票据不合规 已整改到位,严格财务管理,补充完善相关财务手续。26 本级 襄阳市民爆协会收支行为不规范 已整改到位,健全财务制度,对财务支出进行了清理规范。27 南漳县 南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未与主管部门县工商局脱钩正在整改之中,责令县个私协会尽快与县工商局脱钩,拟列入第二批脱钩试点单位。28 襄阳市 南漳县 南漳县商务总会未与主管部门县商务局脱钩 给予县商务总会撤销登记。29 南漳县 南漳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2014 年 1 月以“停车场承包费”的名义收取个体工商户赞助款 5 万元 5 已整改到位。县民政局给予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警告
11、行政处罚,并已责成该协会将 5 万元赞助款退还给个体工商户罗学林。30 南漳县 南漳县商务总会收取高额会费 194.82 万元 194.82 已整改到位。给予县商务总会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31 南漳县 南漳县安全生产协会招待费开支不符合规定 已整改到位。已责令整改,并给予县安全生产协会警告行政处罚。32 南漳县 南漳县商务总会违规开支招待费 已整改到位。给予县商务总会撤销登记行政处罚。33 十堰市 丹江口市 丹江口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市环保学会、市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市企业信用促进会等 4 个协会(学会)有 17 名公职人员违规任职、兼职问题 已整改到位。1.对 6 名
1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司机劝退理事职务;2.环保学会已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予以注销登记;3.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所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34 丹江口市 丹江口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3 年至 2014 年乱收费 30.12 万元的问题 30.12 已整改到位。下发整改建议书,对主管部门进行批评。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35 丹江口市 丹江口市企业信用促进会 2014 年至 2015 年乱收费 8.34 万元的问题 8.34 已整改到位.已责令其在 4 月 26 日全额退还相关会员单位。36 丹江口市 2014 年至 2015 年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将收取的会费 2.01 万元存放个人手中
13、,未作收入入账管理的问题 2.01 已整改到位。已于 2016 年 3 月 9日全额存入协会账户。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37 丹江口市 丹江口市企业信用促进会招待费存在的问题 已整改到位。丹江口市工商局和该协会积极进行整改,对内部接待行为进行了规范。38 丹江口市 丹江口市安全生产协会招待费存在的问题 已整改到位。丹江口市纪委分别在 2014 年 4 月和 9 月对此问题进行了处理, 关于给予张大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丹纪处字201457 号) 。39 房县 房县建筑协会未按规定建立财务账,财务管理混乱 已整改到位。督查期间已按规定重新建立财务账,规范了财务管理。40 房县 房县财政局
14、挪用黄酒项目专项资金 20 万元 20 已整改到位。20万元已追回并退给黄酒协会。41 十堰市 房县 房县企业信用协会和房县个体劳动者、私营(民营)企业协会违规列支县工商局办公费等 25.48 万元 25.48 已整改到位。违规列支的 25.48万元已调入县工商局经费中开支,并进行了调账处理。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42 房县 房县 5 个协会未与行政主管机关脱钩 整改到位。1.原工商局长辞去房县个协、消协、企业信用促进会会长;2.黄酒协会与经信局轻纺工业办公室彻底脱钩;3.免去原县节能办主任的房地产开发协会秘书长职务。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正稳妥展开。43 宜昌市 本级 市城乡建设协
15、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谢党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干部,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财务报销审批人夏青为市住建委干部 已整改到位。市城乡建设协会已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办理了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手续,2 名兼职的公职人员自然解除协会职务。44 本级 市物业管理协会专职会计熊宏华为 2013 年 12 月退休的宜昌市房产管理局干部 已整改到位。市物业管理协会已向社会招聘了专职会计,原房管局的退休人员已经离职。45 本级 市市场业主协会秘书长李素英为工商局行政编制人员,市招投标协会,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市商标协会,市广告协会,市个私协会均有公职人员兼职已整改到位。市市场业主等协会中兼职的公职人员已经全部辞去所
16、任协会领导职务。46 本级 住建委所属宜昌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会计人员由市住建委财务人员兼任等 已整改到位。上述协会均已与住建委实现了人员和财务分离,财务由协会自行管理,财务人员由聘请的企业人员兼任。47 本级 建筑业行业协会依靠行使行政部门职能收取会费 450.3 万元450.3 已整改到位.为社团收取的会费,已要求协会规范会费收取行为。建筑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48 本级 房地产行业协会依靠行使行政部门职能收取会费 34.8 万元 34.8已整改到位。为社团收取的会费。已进行换届,实现了与住建委在“人、财、物、机构、职能”方
17、面的五脱钩,市住建委原借用该协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资料收取的一名工作人员已退回,房地产资质办理与协会工作彻底分离。49 宜昌市 本级 建筑装饰协会依靠行使行政部门职能收取会费 44.72 万元44.72 已整改到位。已责令停止办理全国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初审工作。建筑装饰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按章程收取会费。50 本级 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支出 30 万元用于住建局兴山扶贫款 30 已整改到位。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已实现财务独立,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管好用好协会经费。51 本级 市安全生产协会向各县市区安监局支付组织费、建设费等合计79.32 万元 79.32 已整改到位。市安
18、全协会今后到基层培训办班将由协会出面据实结算有关开支费用,不再向安监部门支付培训组织费。52 本级 市爆破器材暨工程行业协会支付各县市区公安局费用 16.77 万元16.77 已整改到位。坚决整改,不再向有关部门支付费用。53 本级 市物业管理协会于 2013 年将净结余 1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成立宜昌市物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4 年、2015 年 2 年收取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合计109.467 万元 109.467 已整改到位。现有政策允许社会团体举办经济实体。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团体兴办经济实体有关问题的复函 (民办函200221号) ;民政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
19、题的规定 (民发2012166 号)。市物业管理协会承诺将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和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收支核算,公司经营的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协会开展活动和工作的必要支出费用。54 长阳县 公职人员在 5 个协会、学会兼职的问题(如: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会长为在职交警干部) 已整改到位。对退(离)休干部和 65 名科级及一般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进行了清理,公职人员一律退出行业协会,公职人员不再在社会团体兼职。2.2015 年 12 月,机动车驾驶员协会进行了资产评估,将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免去民警毛勇同志的驾协会长职务。55 长阳县 长阳县民族文化研究会未经公开招投标指定湖北长阳
20、劲林石材工艺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龙舟坪清江亲水平台建设诗词艺术长廊工程项目 已整改到位。县民研会对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县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审计,保证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56 随州市 广水市 工商局 5 名公职人员在其主管的消费者协会担任会长等职务、7 名公职人员在其主管的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担任会长等职务,房管局 2 名公职人员在房地产业协会担任秘书长等职务 已整改到位。1.2016 年 4 月 29 日,市房地产协会重新进行了换届选举,目前无任何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在协会内兼职。2.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根据随州市编委文件(随编办201632 号)精神,
21、已调整为事业单位。57 广水市 市卫生监督协会无依据收费,涉及金额 145.5 万元。 145.5已整改到位。2015 年 9 月,市卫生监督协会对无依据收费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从 2015 年 10 月起停止各项检测收费。2016 年 8 月 3 日,协会将收取的 145.5 万元卫生检测费全额上交广水市财政专户。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58 广水市 市卫生监督协会收费用于主管部门经费开支,涉及资金 40.02 万元 40.02 已整改到位。从 2015 年 9 月停止发放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按规定清退了已发放的高温津贴,部分经费开支及培训费用已全部停止列支。59 广
22、水市 部分协会未按规定实现办公场所、资产、人员等“五脱钩”已整改到位。1.市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根据随州市编委文件(随编办201632 号)精神,已调整为事业单位,不再存在脱钩问题。2.市卫生监督协会已对负责人进行重新调整,实现了人员、财务、职能、场所、资产等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脱钩分离。60 孝感市 孝南区 孝南区工商局局长李勇任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长,纪检组长汤爱民任常务副会长,区民政局副局长胡继芳、区物价局副局长周孝启、区经信局副局长程楚清、区质检局副局长席德胜、区国税局副局长李清、孝感市电视台副台长陈继文任副会长,其余部分理事由各乡镇工商所负责人担任;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徐婷
23、任孝南区安全生产协会会长,股长范根元任理事 已整改到位。1.区建筑业协会已进行了改选,区建设局与区建筑业协会“人员、财务、办公场地、经费、隶属关系”五脱钩;2.区安全生产协会已进行了改选,所有公职人员不再在协会兼职;3.个体私营协会已进行整改,所有兼职人员全部辞职。61 孝南区 个体私营协会违规收费 9.72 万元 9.72 已整改到位。违规收费已上缴财政。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62 孝感市 孝南区 区建筑业协会假发票支出、假事项报销 2 已整改到位。协会在换届时因购买纪念品 2 万元原发票遗失,开具超市发票代替,召开专题会议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整改,对责任人作出辞退处理并重新聘用,规范财务管理
24、。63 武汉市 新洲区 12 名退休领导干部或在职干部违规在 6 个协会学会任(兼)职 已整改到位。1.开会部署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离退休)在社团兼职精神,所有离退休干部一律退出在社团兼任的职务;2.区建筑业协会已进行换届,建管办企业科工作人员均已退出该会;3.区房产服务中心已于 3 月底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建武不再负责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日常工作;4.区工商局已于 4 月份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该局机关工作人员已全部退出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64 新洲区 违规收取协调费、赞助费、档案查询费等 25.98 万元。 25.98已整改到位。1.区企业家协会于
25、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向辛冲街和阳逻开发区等街道、部门收取了 20 万元的协调费和赞助费,用于弥补协会活动经费的不足。区企业家协会已经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从 2015 年起不再收取会员企业的会费,并将在协会换届中修改章程相应的条款。2.区消费者协会已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将违规收取的档案查询费 5.98 万元全部上缴国库,不再收取该费。相关线索已移交纪委。65 新洲区 新洲区企业家协会违规与本地四家企业签定借款协议,出借资金250 万元,利率由月息 1.2%到 2%不等,2014 至 2015 年共收取利息 100.15 万元。100.15 已整改到位。违规收取的利
26、息 100.15 万元已上缴国库。66 新洲区 3 家协会 2014 至 2015 年违规发放补贴 50.61 万元 50.61 已整改到位。1.建筑业协会违规发放 4 名借用人员补贴 1.2 万元,已于 3 月 29 日全部追缴清退;2.企业家协会发放的 44.61 万元补贴中,除去聘用人员补贴 31.11 万元,其他 5 名兼职人员补贴 13.5 万元已于 4 月 9 日前全部追缴清退;3.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违规发放的 4.8 万元补贴,已于 3 月 11 日全部追缴清退。67 武汉市 新洲区 3 家协会 2014 年至 2015 年违规招待、慰问、发放礼品等52.47 万元 52.47 已整改到位。1.公务接待今后严格按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程序和标准。2.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慰问范围、对象及标准。3.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严禁礼品礼金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