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工作方案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要求,进一步加 强全市流通领域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市局决定组织检查组对各地 2018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1、工作目标督促各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时按质完成 2018 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主动防范风险隐患,提高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水平。二、检查内容根据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贵
2、食药监保化 20185 号)和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 年贵港市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食药监保化2018 7 号)文件要求, 检查各地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经营单位许可资质、产品质量、索证索票、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重点整治非法经营、非法添加、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违法声称、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及化妆品流通领域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完成备案手续、 “三无”化妆品、无批准文号( 备案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检查方式(1(分组方式。检查采取全市异地检查、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共设 5 个检查组(具体见附件
3、1)。(2)检查范围。本次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由流通领域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宣传专项整治、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专项整治组成。其中:流通领域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宣传专项整治。在每个县(市、区)上报的 48 月份工作台账中实地抽查列入重点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4 家(含商超 1 家以上)。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专项整治。在每个县(市、区)实地抽查列入重点单位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不少于 2 家。重点单位目录由市局提供,被检查单位由检查组从重点单位目录中随机抽取。四、时间安排。检查分为现场检查、经费报销、整改复查、汇总上报、信息通报 5 个阶段。现场检查阶段(2018 年 9 月 5 日起至 30 日):各检查组根据
4、自身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检查时间、检查时长和行程安排,检查时长约为 34 天。现场检查时请认真填写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宣传交叉检查现场笔录(附件 2)、2018 年广西化妆品市场安全综合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 3)做好记录,检查记录一式三份,一份反馈企业,一份上报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一份检查结束后当场交联络员。经费报销阶段(201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0 日):每组指定一名人员负责经费报销。检查结束把现场笔录、检查表连同车票、住宿发票、住宿流水清单等报账清单于 2018 年 10 月 10日前一并邮寄到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联系人:覃小宁;联系电话:17396773102;地
5、址:贵港市荷城路 1289 号;邮编:537100)。整改复查阶段(2018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31 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并进行复查完成。汇总上报阶段(201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5 日):各地汇总检查及复查工作情况,制作工作台账(附件 4),连同整改复查记录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前上报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信息通报阶段(2018 年 11 月 6 日起至 30 日):市局对各地交叉检查及复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中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6、。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交叉检查工作,选派熟悉业务的监管人员参加交叉检查,安排熟悉本辖区经营企业情况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主动与对应检查组组长联系,配合检查小组进行现场检查。(二)扎实开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要坚持边检查边督促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要及时移交并督促辖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三)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检查期间检查人员的交通、食宿、补助等经费开支
7、由市局承担,住宿需刷公务卡支付,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四)加强交流学习,提高监管水平。各检查员请自带行政执法证,执法过程中穿着统一的执法服装。要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要做到公平、公正执法,杜绝人情执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丰富执法经验。附件:1. 交叉检查安排情况2.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宣传交叉检查现场笔录3.2018 年广西化妆品市场安全综合整治监督检查表4.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工作台账附件 1 交叉检查安排情况第一组:检查单位港北区组长:秦铸温(桂平市局药械综合股干部)组员:吴冰冰(平南县局保化股科员)联络员:徐杰林(港北区局综合业务股股长)第二组
8、:检查单位港南区组长:李芳(贵港市局保化科科长)组员:覃小宁(贵港市局保化科科员) 联络员:刘向前(港南区局综合业务股股长)第三组:检查单位覃塘区组长:徐杰林(港北区局综合业务股股长)组员:何建华(港北区局综合业务股干部)联络员:莫伟霞(覃塘区局稽查大队副队长)第四组:检查单位桂平市组长:林芊芊(港南局食品安全股股长)组员:何金玲(平南县局科员)联络员:刘秀英(桂平市局药械保化股股长)第五组:检查单位平南县组长:刘向前(港南局综合业务股股长)组员:周美群(覃塘区局稽查大队科员)联络员:陶荣静(平南县局保化股股长)附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 1 页共 2页
9、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检查人: 记 录 人: 监督检查类别: 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宣传交叉检查 检查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现场检查项目: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1 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格 不合格2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合格 不合格3 许可证范围是否含保健食品 合格 不合格4许可资质是否在许可证标注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 合格 不合格5 是否按要求索取供货商、生产企业的许可资质材料 合格 不合格6 经营产品是否索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合格 不合格7 有无供货商出具的销售发
10、票或相关凭证 合格 不合格8 是否建立购进验收台账 合格 不合格9索证索票销售进口保健食品的,是否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合格 不合格10 经营场所是否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保健食品 合格 不合格11 是否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 合格 不合格12经营环境经营、贮存的环境是否符合产品保存条件 合格 不合格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被检查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
11、录(副页)第 2 页共 2 页序号 项目 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13 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 合格 不合格14 是否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合格 不合格15 经营的保健食品注册批文是否在有效期内 合格 不合格16 是否销售标签标识说明书和批准内容不一致的保健食品 合格 不合格17 保健食品名称是否符合要求 合格 不合格18标签标识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声称预防或治疗疾病 合格 不合格19 经营场所是否张贴、发放未经审批的保健食品文字广告(包括海报、折页等,检查是否标注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合格 不合格20发放或播放的保健食品宣传视频是否经过广告审查(查看其视频画面是否标注“广告”字样,是
12、否标注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合格 不合格21 播放的保健食品宣传声频是否经过广告审查(主要检查是否声明广告批准文号) 合格 不合格22 保健食品广告是否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合格 不合格23 保健食品广告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 合格 不合格24宣传情况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声称预防或治疗疾病 合格 不合格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查询网址:总局网站首页数据查询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检查项目总数:24 项,合理缺项数: 项,不合格项数: 项。存 在 问 题:限期整改内容: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
13、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被检查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 32018 年广西化妆品市场安全综合整治监督检查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检查项目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要点 检查情况(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率是否 100%。 是否(2)是否存在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是否(3)检查是否经营“三无”国产/进口化妆品。 是否(4)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企业生产。 是否(5)特殊用途或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备案号) 。 是否(6)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是否(7)检查特殊用
14、途或进口化妆品是否有假冒文号现象。 是否(8)检查特殊用途或进口化妆品批准(备案)文号是否与行政批件内容一致。 是否1 产品合法性(9)特殊用途或进口化妆品批准(备案)文号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是否(10)是否索取供货商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 是否(11)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 是否(12)是否建立进货台账。 是否2 台账管理(13)特殊用途或进口化妆品是否持有效的行政许可批件。 是否(14)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是否(15)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标注内容是否齐全。 是否3 化妆品标识标签现场检查查阅资料(16)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是否(17)抽查化妆品的使用期限是否过期。 是否(18)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标注有适应症。 是否其他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内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