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海南省第五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 2018 年 8 月 9 日至 16 日 (二)地点: 三亚市 二、竞赛项目 (一)团体 比赛 成年组 :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少年组 :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二)单项 比赛 成年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少年甲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 混合双打。 少年乙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 混合双打 。 少年丙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三、 参加单位 (一) 成年组: 各市、县 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行业体 协。 (二)少年组:
2、各市、县 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四、参加办法 (一) 参赛 人数 每队限报人数 41 人,其中: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运动- 2 - 员 38 人(成年组每队男、女各 5 人,少年甲组、少年乙组每队男、女各 6人,少年丙组每队男、女各 2人 ; 除丙组外,各组别每个单项限报 2 人或 2 对 ;各组别团体比赛每队限报 5 人 )。 (二)年龄规定 1.成年组 : 18岁 (含) 以上( 2000年 12月 31 日以前出生); 2.少年甲组 : 17 15 岁( 2001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12 月31 日出生); 3.少年乙组 : 14 13 岁( 2004
3、 年 1 月 1 日 2005 年 12 月31 日出生); 4.少年丙组 : 12 10 岁(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1.运动员资格 ( 1) 2017 年 12 月 31日前取得海南省正式户籍。 ( 2)须符合海南省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琼文体 2012 112 号)等有关规定,并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向省文体厅办理注册,否则不予参赛。 ( 3) 各市、县输送我省优秀运动队并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在编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市、县参加比赛 ;经原输送市、县同意 ,办理交流协议 ,报省文体厅批准可代表其它市、 县
4、和行业参赛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口市体工队优秀运动队从外省引进的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且在协议期内的运动员代表资格由各市、县、行业体协与运动员所在训练单位协商决定 ,报省文体厅批准。 - 3 - ( 4)未经省文体厅同意输送到八一队和其他省、区、市的海南籍运动员不能参赛。 ( 5)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 6)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资格审查 ( 1)省文体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 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 2)
5、运动员在参赛资格问题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竞赛办法 (一) 竞赛规则。 执行 中国乒乓球协会 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 2016) 。 (二)团体赛 制。 团体比赛 均采用 五场 三胜制(新 斯韦思林杯赛制, 5场单打 ) ,每队必须由 3名运动 员上场比赛 , 比赛顺序是 : 1.A-X,2.B-Y, 3.C-Z,
6、4.A-Y, 5.B-X;每场比赛采用 5 局 3胜 制 ;第一阶段 采用 分组循环 赛制 ,第二阶段 采用 淘汰 赛 加附加赛制。 ( 三 ) 少年组团体赛规定。 少年组团体比赛上场的 3名运动- 4 - 员中必须有 1 名运动员为直拍打法,且在单项比赛中必须保持一致 (运动员的 打法以报名为准,不得随意更改 ) ;上场的 3 名运动员中必须有 1 名乙组的运动员。 ( 四 )单项 赛制。 分两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 赛 ,第二阶段交叉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各项 目小组比赛 采用5 局 3 胜制,淘汰 赛 采用 7 局 4 胜制,附加赛采用 5局 3 胜制。 ( 五 ) 运动
7、员兼项。 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以参加单项比赛;参加单项比赛单打项目的运动员可以 兼项,但每人 最多只能参加 2个单项 ; 参加单项比赛双打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混双比赛;不 允许 跨单位配对。 (六)比赛 用球。 使用 银河 牌 铂力 40+三星 无缝 球。 ( 七 ) 报名排序。 各单位在报名时,按技术排列顺序 (由高至低) ,曾获全国、省、市比赛优异者在备注栏内注明,以便抽签编排。 ( 八 ) 项目确认。 各项目报名以及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不足 3 队(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 赛前检录 。 检录时, 运动员必须出示注册证 和 居民身份证,两 证 不全或与注册身份不相符 者不得参加
8、比赛。 (十)赛前进行球拍检测,但不检测气味。 ( 十一 )运动员已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 。 确实因伤、病不能参赛者,必须 由参赛队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医院检查证明,并 经大会医生检查 确认 , 交组委会审核同意。 比赛过程中运动员 因伤、病等原因 弃权,则该运动员后面所有的比赛当弃权处理。 对 无故弃权者 所在参赛队 罚款 1000 元 ,并取消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参- 5 - 评资格。 六、奖励 与计分办法 (一)奖励 1.比赛录取前八名,第一至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 第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参赛队(人) 8 个(含)以下的,按参赛队(人)减 2 录取奖励。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海南省第五届运动会
9、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二)计分 1.前三名各计 1 枚金牌、 1 枚银牌、 1 枚铜牌, 前 八名分别按 9、 7、 6、 5、 4、 3、 2、 1计分。 2.各市、县向海口市体工队输送并已正式吸收的在编运动员代表海口市参赛获得成绩的,采取与原输送单位分别计分、计牌。 3.省文体厅在市、县布局的项目为必报项目,少参加 1项,在代表团总分中减去 30 分 ,并调整布局项目名额。 七 、兴奋剂检查 实行兴奋剂抽查,抽 查人员名单由单项竞赛委员会决定,尿样送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检查,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10、.参赛单位须于 2018 年 2 月 15日 前 报参加比赛的具体小项和运动员人数 ; 2.参赛单位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前 在海南省体育信息网- 6 - ( http:/ 上按相关要求报名 ( 报名截止日后 ,信息网站将自动关闭, 不再受理 报名 ) ; 3.2018 年 6 月 30 日前 (以邮截为准) 将 报名表打印一式 二份,加盖 单位 和医务公章,分别用快件寄到省文体厅竞体处 (联系人:李业挺,电话: 65329588,海口市海府路 59 号,邮编:570204) 及 三亚市文体局 。 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二)报到 1.各参赛 队须 于赛前 2天到赛区报到 (具
11、体报到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报到时须交验注册证、医院健康证明、人身意外 伤害 保险单 。资料 不全 或未按时报到 者 , 不 得 参加比赛。 2.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于赛前 3天到赛区报到, 裁判员于赛前 2天到赛区报到并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证章。 九、相关经费 (一 ) 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 各参赛 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 纳伙 食费 150元 ,往返差旅费处理。 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裁判员、仲裁员等技术人员食宿、交通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三)赛风赛纪保证金。 每队交保证金 2000 元人民币,如所有参赛选手符合参赛规定,则退回全部保证金,否则按有关规定扣除。 十、裁判员与
12、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省文体厅统一选派,不足则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 7 - 执行。 十一、本规程由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件 : 海南省第五届体育运动会乒乓球竞赛报名表 - 8 - 海南省第五届体育运动会乒乓球竞赛报名表 单 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领 队、教练员 职 务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领 队 教练员 教练员 运 动 员 序号 组 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注册 证 号 比赛项目 直拍 备 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合双打 是 否 1 成 年 组 2 3
13、 4 5 6 7 8 - 9 - 序号 组 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注册 证 号 比赛项目 直拍 备 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合双打 是 否 9 成 年 组 10 1 少 年 甲 组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少 年 乙 组 2 3 - 10 - 序号 组 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注册 证 号 比赛项目 直拍 备 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合双打 是 否 4 少 年 乙 组 5 6 7 8 9 10 11 12 1 少 年 丙 组 2 3 4 注: 在团体、单打栏内填写“”;在双打、混合双打栏内填写相同的数字或字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医务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