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品(字画)买卖合同卖方(下称甲方): 王泽田 联系方式:买方(下称乙方): 贾金利 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一、作品概况序号作者 作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尺寸 质地 保存情况 瑕疵 备注1 黄淋清十大天王 幅 一 380CM*165CM 绢纸 良好 无234二、作品权属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三、交易价格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 5000000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
2、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四、付款方式因乙方资金原因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协议五个月后,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五、作品交付及验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五日内将作品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的同时对作品进行现场验收。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定。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3、 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对作品进行确认正视、俯视、底视的照片进行签字确认。六、交易终止1.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终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3、交纳作品款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作品.七、违约责任1、甲方在作品的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进行赔偿。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 7 天内将画退回,否则除归还作品外,还要按合同规定总价的 5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八、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及时协商合同终结或延期协议,并书面做出合同附件。九、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协议与其他补充材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手印)生效。十一、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