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7年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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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湖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 2017年 浙江省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地做 好我校 2017年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学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学校。 学校办学历史 可追溯到 1916 年的钱塘道第三联合县立师范讲习所, 1958 年开始高等教育,

2、1994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 学校位于历史悠久、山水清远 、交通便捷 的浙江省湖州市 , 占地面积 1600 余 亩, 有东、中、西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综合办学条件优良。 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1.5 多 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 4.4 万平米 , 藏书 340 余万册。 学校下设商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政治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工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等 14 个二级学院及 1 所独立学院, 1 所境外 “孔子学院”, 6 所附属医院 。 学校涵盖教育学、工学、农学、医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法学、

3、管理学、历史学等 11大学科门类,拥有 53 个本科专业, 1 个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点; 1 个国际联合实验室, 1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3 个省重点(工程)实验室, 2 个省 2011 协同创新分中心; 2 个省科研创新团队(其中1 个重点), 2 个市科研创新团队, 1 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1 个省级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8 个省级一流学科; 2 个国家特色专业, 1 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0 个省级重点专业, 3 个省级优势专业, 7 个省级新兴特色 专业; 2 门国家级精品课程, 2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4 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6 门省级精品课程

4、; 1 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 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7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18000 余人,有教职工 2500 余人,其中正高职称 164 人,副高职称 458人,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 330 余人。有共享院士 2 人,国家“万人计划” 1 人,国家教学名师 1 人,“长江学者” 1 人,部级岗位科学家 2 人,国家 “千人计划”入选者 5 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2 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 人,省“千人计划”入选者 3 人,省“

5、 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 1 人、第一、二层次人选 13 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23 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9 人,全国优秀教师 4 人,全国百名“两课”优秀教师 1 人;获全国曾宪梓教育基金奖 9 人,浙江省 (高校 )优秀教师 9 人,省级教学名师 4 人,省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 1 人。拥有第 35 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 1 人,另有一名校友获第 42 届南丁格尔奖。学校曾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3 项,省高等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 奖 4 项、二等奖 13 项,省高师院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 项;获第十届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博士论文奖) 1 项,省科学技术一等

6、奖 2 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7 项、三等奖 12 项、进步奖 4 项。 当前,学校正按照 2006 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来校视察时的指示,朝着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区域性的大学 “湖州师范大学”的目标奋力迈进。 随着学校的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也紧密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资源,创新办学模式,打造精品专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册学员 5000 余人,已构建了综合性、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高 等教育体系,对接社会各个行业需求。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2017 年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31 个本科、 12 个专科专业(包括函授、业余形式),将面向全省招生。 2 第二章 计 划 第三

7、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优势,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确定了 2017年我校 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 ,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2017年我校招生专业如下: 学校招生代码 :439 专升本专业 办学形 式 学制 最短学习时间 科类 全国统考科目 备注 专科专业 办学形式 学制 最短学习时间 科类 全国统考科目 备注 专业基础课 公共课 汉语言文学 函授 3 年 2.5 年 文史、中医类 大学语文 英语 政治 会 计 函授 3 年 2.5 年 文史类 语文 数学(文 ) 英语 英 语 业余 3 年 2.5 年 市场营销 函授 3 年 2.5 年 日语 业余 3 年 2.5

8、年 电子商务 函授 3 年 2.5 年 新闻学 函授 3 年 2.5 年 行政管理 函授 3 年 2.5 年 广告学 业余 3 年 2.5 年 学前教育 函授 3 年 2.5 年 音乐学 业余 3 年 2.5 年 艺术类 艺术概论 术科 加试(见第五条) 艺术设计 业余 3 年 2.5 年 术科 加试(见第五条) 美术学 业余 3 年 2.5 年 视觉传达设计 业余 3 年 2.5 年 化 学 函授 3 年 2.5 年 理工类 高等数学(一) 机电一体化技术 函授 3 年 2.5 年 理工类 语文 数学(理 ) 英 制药工程 函授 3 年 2.5 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函授 3 年 2.5 年

9、信息与计算科学 函授 3 年 2.5 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函授 3 年 2.5 年 材料化学 函授 3 年 2.5 年 英语 政治 临床医学 业余 3 年 2.5 年 机械 设计 制造及其自动化 函授 3 年 2.5 年 口腔医学 业余 3 年 2.5 年 机械电子工程 函授 3 年 2.5 年 护理 业余 3 年 2.5 年 电子信息工程 函授 3 年 2.5 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函授 3 年 2.5 年 3 建筑学 函授 3 年 2.5 年 物 联网工程 函授 3 年 2.5 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 函授 3 年 2.5 年 经济、管理类 高等数学(二) 财务管理 函授 3 年 2.5 年

10、 旅游管理 函授 3 年 2.5 年 电子商务 函授 3 年 2.5 年 物流管理 函授 3 年 2.5 年 行政管理 函授 3 年 2.5 年 市场营销 函授 3 年 2.5 年 学前教育 函授 3 年 2.5 年 教育学类 教育理论 小学教育 函授 3 年 2.5 年 科学教育 函授 3 年 2.5 年 临床医学 业余 3 年 2.5 年 医学类 医学综合 口腔医学 业余 3 年 2.5 年 护理学 业余 3 年 2.5 年 第三章 入学考核 第四条 入学考试办法主要采用由国家统一命题的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 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填报志愿时间为: 9月 9日至 9月 19日 ,报名网址:浙江

11、省教育考试网 ()。现场信息确认的时间为: 9月 21日至 25日,考试时间为: 10月 28日和 29日,考试结束后,网上志愿确认时间为: 11月 26日至30日。 第五条 报考 我校 艺术类 专业的 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 术科( 专业课 )加 试。 术课考试内容:音乐学专业(声乐视唱、钢琴),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素描、色彩)艺术设计专业(素描、色彩)。 考试时间: 以省考试院下发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均设在湖州师院本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 六 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 2017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12、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 七 条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浙高招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 八 条 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 九 条 在职普通中小学和中专职业学校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 文化课考试成绩 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 专业加试成绩 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4 第十 一 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湖州师范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核

13、准备案后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尽快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 二 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 三 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收 费标准 第十 四 条 2017年 招收 新生学费标准: 艺术类: 3450元 /年 医药、体育、 计算机、 工科类: 3000元 /年 其 它 : 2700元 /年 第六章 机 构 第十 五 条 湖州师范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学院主要职能部门及各分院负责人参加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 2

14、017年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 六 条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确保 2017年成教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在录取过程中,将认真履行 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咨 询 第十 七 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湖州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 学院从 8 月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 0572 2321174、 2321175 2 2017年成教 招生及专业信息查询 网址: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http:/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 hzsy-jxjyxy 湖州 师范学院 网站: http:/ 邮箱 E-mail: 3 湖州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 学院负责考生的来电、来函、来访的接待工作 ,地址: 湖州市学士路 1号,湖州师院西校区明知楼 513室。 4 湖州师范学院参加 2017年 9月由市招生办公室组织的高校招生现场确认和咨询活动,接受现场考生及家长的咨询。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 八 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 九 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 O 一 七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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