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0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影视艺术创意 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 ZHZCG【 2018】 944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 HZHC-(采 )2018099 项目名称 :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盖章) 代理机构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8 年 8 月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
2、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1 目 录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5 前附表 5 一、总则 6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 6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1 四、磋商规则、程序 12 五、授予合同 15 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17 第三章 合同主要 条款 42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46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2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 经湖州市财政局政
3、府采购监管处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的委托,就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 HZHC-(采 )2018099 二、 磋商项目概况 : 影视 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 ZHZCG【 2018】 944 号 ,采购预算人民币 39 万元 ) 三、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9月 10 日至 2018 年 9 月
4、14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 29 幢 1楼) 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元 ): 500 元 /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9月 20 日下午 14:30 时前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 号 2号楼, 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 七、磋商时间: 2018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30 时 八、磋商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
5、楼开标室(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号 2 号楼, 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柒仟元整 交付方式 :网银 /银行转帐,必须在开标截止时 间前到账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3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 371466960001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6、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4、 供应商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5、 供应商 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 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认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 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 供应
7、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 2018 年 9 月 17 日下午17: 00 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 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http:/)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 州分公司( http:/) 十一、业务咨询: 影视艺术
8、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4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 0572-2044626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72-2506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 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0572-2150037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0日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
9、26 传真: 0572-2044626 5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2 编号 磋商文件编号: HZHC-(采 )2018099 财政审批编号: ZHZCG【 2018】 944 号 3 磋商内容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交货及安装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5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天完成产品交付及安装、调试工作 6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7000 元 7 磋商答疑时间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8 年 9 月 7日下午 17: 00 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
10、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 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 份,副本二份 9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0日下午 14: 30时前 10 响应文件 提交 地点 本项目具体磋商地点 11 响应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0日下午 14: 30时 12 磋商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 号 2 号楼)开标室
11、( 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公告栏 ) 13 磋商 有效期 60 天(日历天) 14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2 年 15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总金额的 10%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 15日内无息退还。 16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17 采购人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18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6 一、总 则 1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 1.2 采购人:湖州
12、职业技术学院; 1.3 监管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1.4 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6 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 本 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 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 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磋商费用 3.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13、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报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当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磋商文件为本次 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2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2.1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4.2.2 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4.2.3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4.2.4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5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4.3 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
14、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采购人 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7 4.4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 在 1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 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
15、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答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8 年 9 月 17日下午 17: 00时前以书面 (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 向采 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否则 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16、构 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供货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响应文件由商务资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组成。 8.1.商务资信文件: 8.1.1 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8.1
17、.2 响应声明书; 8.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磋商时,请另行准 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由采购人核查 ) ; 8.1.4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1.5 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8 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18、备查,格式自拟); 8.1.6 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1.7 供应商自 2015 年 1月 1 日以来的业绩(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 件备查); 8.1.8企业荣誉及认证; 8.1.9供应商情况表; 8.1.10 供货期计划安排; 8.1.11 质量保证期及质保期后优惠服务承诺; 8.1.12 售后服务网点及服务承诺; 8.1.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8.1.14 供应商提供的操作培训; 8.1.15 评分索引表; 8.1.1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 8.2.技术文件 8.2.1 项目实施方案; 8
19、.2.1.1 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8.2.1.2 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品牌、质量、性能、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 程); 8.2.1.3 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8.2.1.4 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 (包括供应商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等 ); 8.2.1.5 主要技术人员配备; 8.2.1.6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8.2.2 技术响应表; 8.2.3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2.4 产品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8.2.5 产品出厂标准及中文使用说明书; 8.2.6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0、8.3 价格部分 8.3.1 响应函; 8.3.2 磋商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 ) 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9 8.3.3 响应报价明细表; 8.3.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8.3.5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9.响应报价说明 9.1 采购人 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 9.2 响应报价指完成服务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9.3
21、 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 采购人 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产品数量、否则有可 能被视为无效响应; 9.4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 9.5 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后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供(根据本文件提供的产品清单进行报价); 9.6 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9.7 采购人 不接受备选方案。 10
22、.磋商有效期 10.1 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 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磋商保证金 11.1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 提交 人民币 7000 元 作为磋商保证金 。 11.2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 电汇或网银 形式缴纳。 保证金汇入帐户: 户 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