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题目关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思考系部工程管理系专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学号学生指导老师起止日期1目录中文摘要ABSTRACT引言41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52住房公积金的概述62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和所有权人62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62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624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中断和恢复725住房公积金贷款725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的条件825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825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93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931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体系932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监督的现实意义94目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1041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较低,覆盖面较窄1042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有待提高1043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呈现地区性与阶段性的不平衡现象1144存贷不均衡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存在问题1145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问题日益突出115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1251住房公积金制度应重点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1252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逐步向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1253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136结论14参考文献15致谢162中文摘要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率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具有专用性、强制性、政策性等特点。专用性是指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住房的建设和消费,职工可以用
3、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我国最初建立住房公积金时,重点考虑的是为住房建设筹集一部分资金,公积金使用的重点是住房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公积金用途主要集中在职工购建住房上。强制性是指公积金制度带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是强制性的长期储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交缴公积金。政策性是指公积金的运行、管理、使用都受到有关政策规定的制约,国家对单位给职工交纳的公积金部分给予免税等,带有很强的政策性。本文将对我国公积金的一些特性及存在的问题作
4、进一步的解释。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住房建设;资金3ABSTRACTCHINASHOUSINGFUNDISTHEUNITACTIVEEMPLOYEESANDTRADEUNIONSINACCORDANCEWITHTHEPROVISIONSOFLONGTERMHOUSINGSAVINGSDEPOSITRATE,WHICHISASECURITYANDMUTUALAIDWORKERSINPERSONALHOUSINGFUND,OWNEDBYINDIVIDUALWORKERSOFALLHOUSINGFUNDHASASPECIALNATURE,MANDATORY,POLICYANDSOONSPECIFICIT
5、YREFERSTOTHEHOUSINGFUNDEARMARKEDFORHOUSINGCONSTRUCTIONANDCONSUMPTION,WORKERSCANUSETHEHOUSINGFUNDTOPURCHASE,CONSTRUCT,REHABILITATE,REPAIROWNEROCCUPIEDHOUSINGANDANYOTHERUNITORINDIVIDUALSHALLNOTBEDIVERTEDCHINASHOUSINGPROVIDENTFUNDWASFIRSTESTABLISHED,THEFOCUSISTOBECONSIDEREDASPARTOFHOUSINGCONSTRUCTIONTO
6、RAISEFUNDS,PROVIDENTFUNDSFOCUSEDONTHEUSEOFHOUSINGCONSTRUCTIONAFTERNEARLYADECADEOFPRACTICE,FOCUSEDONEMPLOYEEPROVIDENTFUNDTOBUILDHOUSINGONAPURCHASETHEMANDATORYPROVIDENTFUNDSYSTEMREFERSTOACERTAINDEGREEOFLAWWITHAMANDATORY,MANDATORYLONGTERMSAVINGS,STATEORGANS,STATEOWNEDENTERPRISES,URBANCOLLECTIVEENTERPRI
7、SES,FOREIGNINVESTEDENTERPRISES,URBANPRIVATEENTERPRISESANDOTHERURBANENTERPRISES,PUBLICINSTITUTIONS,PRIVATENONENTERPRISEUNITS,SOCIALGROUPS,WHOMEETTHESPECIFIEDCONDITIONSOFUNITSANDINDIVIDUALSMUSTPAYTOPAYPROVIDENTFUNDPOLICYREFERSTOTHEPROVIDENTFUNDOPERATION,MANAGEMENT,USEOFRELEVANTPOLICIESANDREGULATIONSAR
8、ESUBJECTTOTHECONSTRAINTS,THESTATEUNITSOFTHEFUNDTOPAYPARTOFEMPLOYEESTOGIVETAXEXEMPTION,ETC,WITHASTRONGPOLICYTHISPAPERWILLFUNDSOMEOFTHECHARACTERISTICSOFCHINASFURTHEREXPLANATIONKEYWORDSHOUSINGFUNDHOUSINGCONSTRUCTIONFUNDS4引言新加坡是最早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国家。其中央公积金制度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提供了无可替代的支持,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建立于1955年,它是根据新加坡
9、中央公积金法建立的强制性储蓄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建设当初是为了实施养老计划,为新加坡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随着该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包括住房、养老、医疗、投资和教育等作用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储蓄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1年由上海市率先建立的。1994年11月23日,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全面推行和不段完善
10、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51我国住房
11、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当中,在借鉴新加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创造性发展应用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实行住房公积金办法的职工按月缴交占工资一定比率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按月缴交占职工工资一定比率的住房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变化,可以分别调整职工和单位的缴交率,或调整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强制性的住房储蓄制度,、具有长期性、义务性、互助性和社会保障性的特点,公积金储蓄实行个人储存、单位补贴的原则。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1年最早在上海实行,1992年扩展到北京、天津、江苏和浙
12、江等地,1993年又扩展到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湖北等地。1994年7月,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决定发布之后,全国35个大中城市、213个地级以上的城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6年2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小组第十次会议确定1996年房改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国务院在1998年7月3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1999年4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后,各地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快了
13、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问题,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又以350号政府令的形式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幷予从新实施。随着管理政策的完善和住房制度的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成为我国归集政策性住房资金、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政策措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是职工通过公积金的储蓄,逐渐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有效的调整了职工的消费结构,促进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者结合筹资建设住房的机制,推动住房商业化的发展,达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根据国家建设部的资料,截止2003年9月底,全国累计归集住房
14、公积金5016亿元,归集余额3467亿元,全国职工因构建住房和退休等累计支取公积金154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委托贷款2075亿元,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余额1375亿元,占归集余额的40,支持了2764万户家庭构建新房。其中,上海、北京、浙江、天津个贷余额占6归集余额的比例分别是96、75、63和58。西部地区中,青海、内蒙古个贷发放率分别达到42和39。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意识的提高住房公积金储蓄金额连年累加,截至2007年,我国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全国实际缴存公积金职工人数达718791万人;缴存总额1623030亿元;累计提取额为662519亿元;累计为83004万户职工发放公积金个
15、人贷款856590亿元。截至2009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到2万亿元,其中闲置资金规模也达数千亿元。2住房公积金的概述2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和所有权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住房公积金储蓄的对象有扩大的趋势。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有单位在发工资时代扣的,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实质上是把低工资时单位用于住房实物分配的工资,以货币的形式分配给职工,从而达到转换住房分配机制目的。因此,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
16、纳的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基金。2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由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经办,经办人员每月将职工工资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起存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去委托的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交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职工的生活水平的变化调整,一般在当年上半年公布幷于当年7月分起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确定后一年不变。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率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
17、单位可以适度的提高缴存比率。具体的缴存比率由住房委员会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但其支取有一定的限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7(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其中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8、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24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中断和恢复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调入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同时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职工因离职、停薪等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因调动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尚未在调
19、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职工恢复工作时,如果在原单位发工资时,则继续在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变动单位时,则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或建造的住房出售后,如果其中某成员需另购住房时,则应将职工原购买住房运用的住房公积金如数存入该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户名内,才可购买。25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向单位发放的住房专项贷款,另一种是向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应用最多的就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
20、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政策由各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因此,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等都各不相同,因此,借款人在申请时最好先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或致电咨询。申
21、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的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25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的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
22、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25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25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23、(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3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已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全面推行并巩固发展。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形成了计划、归集、贷款、核算“四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转。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同时,实践也给我们提出了不断发展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健全管理监督体系的要求。31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体系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体系是围绕着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全过程建立起来的,由监督
24、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手段、监督组织及房改金融法规等方面的内容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多层次性,形成了管理监督的多层次性,在不同的管理层次上监督主体与对象,监督内容与手段各不相同,在不同管理层次上监督主体与对象会发生易位,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的双向性特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职能划分,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至少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决策监督、职能部门的专业监督、“中心”业务的内部监督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政府的决策监督、职能部门的专业监督、“中心”业务内部监督是对公积金管理至上而下的监管,保证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政策的统一性、运作的规范性;人大、政协、工会等组织的社会监督、公众的民主监督
25、,保证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内外监督体系。32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监督的现实意义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巩固发展的必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与监督相伴而生,相依共存,良好的管理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推动管理更趋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作为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实施监督机制能够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符合社会效益,服务于10房改的指导方针,符合国家房改政策及地方房改方案规定,体现职工群众的整体利益与愿望;有利于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管理过程的合规性,避免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偏差;有利于增强广大职工群
26、众的参与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利于发挥职工群众对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监督作用,督促单位落实职工个人住房工资性收入;有利于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4目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自2002年国务院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颁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来,按照该条例和文件要求,各地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机构进行了调整,在健全决策体制、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就全国而言,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制度运作和发展,仍然面临如下问题亟待解决。41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较低,覆盖面较窄尽管截至2007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718791万人,比2006年
27、增长了377,但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覆盖城镇在职职工的要求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原因一是部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因改制脱离出公积金体系,原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因身份的改变而停缴了住房公积金。二是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不愿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三是部分单位实行对所谓编制内的正式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对聘用的员工则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与此同时,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等群体还没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之中。42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提高2007年,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
28、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为7458,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5724,沉淀资金为218655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2276。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单一是造成资金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目前,住房公积金资金除少量用于购买国债外2007年购买国债余额为40576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为422,大部分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由此又进一步形成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公平问题,即在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群体之间,前者有能力购房,成为公积11金贷款的主要受益者;而后者由于无能力购房,既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也难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还要以较低利率强制储蓄
29、承受利息损失。43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呈现地区性与阶段性的不平衡现象2007年年末,东、中、西部地区实际缴存职工人数分别为356763万人、198224万人和16380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89、419和155。2007年的缴存额分别为213524亿元、70807亿元和699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96、22和3018;当年发放个人贷款额分别为139874亿元、39747亿元和405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8、1731和773。尽管中西部地区的缴存额和发放贷款额的增长速度较快,但从总量上看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同时,各地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整体运用和融资效率状况也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在沿海和
30、经济发达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运用率平均达到75以上,而在经济发展相对较缓的西部及中部地区,住房公积金总体资金运用率平均仍不足50。造成以上地区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住房公积金制度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44存贷不均衡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存在问题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在贷款时,只注重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却很少评估他对住房储蓄的贡献。这种做法会产生收益分配不公问题,同时加大了住房储蓄长期融资的风险。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人享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差,实质上是公积金缴存者“低存“损失的资金收益。更为突出的是,那些没有
31、能力从公积金中贷款的储户,许多是中低收入群体,相反,那些能尽可能的将公积金低息贷款用足的人,常常是社会中的中高收入者。形成了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用自己的储蓄为少数中高收入者购房提供补贴的扭曲格局。这种住房公积金储蓄与贷款的不对称运行机制所带来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45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体质量较高,资金总体处于安全状态。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即个贷率为5283,当年个人贷款发放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为6214,个人贷款逾期余额为28亿元,全国平均逾期率为006,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3318亿元,占贷款余额的
32、458该比例远远超过一般商业银行风险准备金占信贷资产余额1的比12例。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解决。一是住房公积金资金挤占挪用问题尚未完全解决。2007年,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单位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余额为1744亿元,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018,主要是2002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前发放的经济适用房和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投资风险仍然存在。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只能投资购买国债。从2004年开始,原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只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国债。但个别地方为提高收益率违规
33、操作,导致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三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机制不完善潜藏风险。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和与之配套的担保业务相互隔离,这种地区分割且封闭运作的担保模式存在着无法分散和规避区域性经济和房价波动引致的贷款风险的系统缺陷。5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51住房公积金制度应重点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国内和国际经验都表明,住房公积金对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能力和住房水平效果明显。建议未来在公积金的使用途径上,进一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发挥公积金制度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中的作用。这样既可减少公积金沉淀规模
34、,又可帮助解决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问题。例如,可以对中低收入家庭利用公积金购买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在利率、期限上给予优惠;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手续,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政策措施,允许低收入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物业管理费等住房消费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用于购买或建造廉租房的比例,保证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等。52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逐步向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目前,我国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既不同于新加坡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也不同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从住房公积金制度未来发展趋势看,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13一是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向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首先可
35、把公积金账户发展为住房储蓄账户。公积金账户与住房储蓄账户的共同点是,其账户金额都只能用于住房消费;其不同点是,公积金账户的缴存额是有政策限制的,住房储蓄账户可实行在公积金提取比例之上、个人工资水平之内自愿缴存的政策。由于按政策存入这种账户的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实际上等于财政通过减免税的方式对缴存人提供购房补贴。这将极大提高“夹心层”人群购房能力,并促使他们更多依靠自己力量来满足住房需求。二是整合养老金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建立广义的公积金制度。可以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建立住房和养老相统一的公积金制度,把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分离出来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由一个机构统一管理。账户之间可以融通
36、,但不能占用或挪用资金。由于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相同,而且都是税前列支,因而具备统一征缴的条件。这样就可以由一个机构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减少征缴和管理的成本,职工支取两项资金所需的审批审查程序可以大大减少。这样做的前提是首先需将社保资金的个人账户做实,目前来看条件尚不具备,但未来也可作为备选路径之一。结合我国国情,建议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向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突出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本质和功能,与已经比较成熟的商业性住房金融一起共同形成完善的住房金融体系。53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是继续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7、工作,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逐步将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由现行的在职职工覆盖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结合农民工流动特点,探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关于农民工的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二是要提高使用效率,合理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就中西部地区而言,主要应进一步面向广大职工,大力发展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可适当放宽个人购房贷款的政策条件,扩大贷款政策额度,让更多的职工通过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购房以改善住房条件。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资金等相关基本住房消费。14三是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保障资金安全。一方面,在住房公积金资金
38、流转和业务运作的各个环节,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风险关键点查找和诊断,建立完善监督和制衡机制,形成严密完整的风险内控体系。另一方面,要研究建立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流动机制,提高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逐步构筑跨地区的住房信贷风险分散、转移和防范控制体系,促进我国住房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6结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家坡的模式根据我国国情形成的独特的模式。因此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上的过度分散导致问题频发,一是违规使用、挪用、骗取、挥霍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时有发生;二是资金供求地区不均,紧缺和大量沉淀并存;三是各地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差异较大。这样的管理体
39、制与资金的快速积聚、业务日益繁重不相适应。为此,在管理体制上,建议将分散管理调整为省级或中央集中运作。15参考文献1华伟房地产金融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2殷红,张卫东房地产金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4人民日报16致谢三年的专心学习和三个星期的悉心准备,毕业论文终于到了划句号的时候,写作的过程并不轻松,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徐合芳和魏华洁老师。在她们热情的关怀和悉心指导下我的论文才得以完成。在我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徐合芳老师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无论是在论文的选题、构思和资料的收集方面,还是在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成文定稿方面,我都得到了二位老师悉心细致的教诲和无私的帮助,特别是她们广博的学识、深厚的学术素养、严谨的治学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使我终生受益,特别是徐老师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对我的指导和帮助非常大。此次论文不仅让我更加充实了专业知识,同时对计算机的应用也得到了锻炼。在此我对两位老师表示真诚地感谢。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同时也得到了家人和同学的宝贵建议,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帮助过我的良师益友。最后,向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