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4058890 上传时间:2019-09-2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6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珠海高新区第八批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旧版)根据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暂行规定(修订)(珠高201753 号),为做好珠海高新区第八批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以下简称“ 租房补贴” )申报 受理工作,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1、申报对象高新区主园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不含分公司)2015 年7 月 1 日后新引进的青年人才,包括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等。二、补贴期限本批申报的补贴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2019 年 8 月,申报月数最长 11 个月。三、申请人资格(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同等学历(

2、学位);(二)与我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三)租住在高新区主园区(美丽湾以北往金鼎方向,含金鼎、淇澳、唐家地区,不含美丽湾);(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入选共有产权房配额名单,且企业未给员工提供住房;2(五)符合相关年龄条件:本科未满 30 周岁、硕士未满 35 周岁、博士未满 50 周岁、高级技能人才未满 50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申报当月。(六)截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必须正常在职。四、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 36 个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具有博士学位的,1200 元/月;(2(具有硕士学位的,800 元/月;(

3、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400 元/ 月;(4(高级技能人才,400 元/月。五、申报程序及方法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不接受纸质资料申报。申请人需登录珠海高新区“凤凰计划” 人才补贴申报系统(http:/14.29.69.132:9093)(以下简称“人才补贴申报系统” )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操作可参照人才补贴申报系统登录页面底部的“ 系统 使用说明 ”。申报流程图:3(一)申报。1. 企业注册。申请人所在企业登录人才补贴申报系统进行企业注册获得“企业编码 ”,并于 5 个工作日内登 录系统查询注册审核意见。2. 申请人注册。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功之后,申请人凭

4、“企 业编码” 在人才补贴 申报系统进行个人注册。3. 申请人申报。注册成功之后登录人才补贴申报系统填报、提交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注:若在本区企业间跳槽的,必须先在个人设置中更新本人所属企业编码及名称,再进行申报操作。4. 企业初审。企业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初审申请人已婚已育状态;初审申请人的申报月数是否正确(同时符合已在本区缴纳社保和已租房)。5. 企业公示。企业按照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汇总公示模板将申报人员名单在公司显著位置张榜或公司网站上进行公4示(5 个工作日)。6. 企业汇总申报。公示无异议后,企业登录人才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租房补贴汇总填报、提交。注意:企业

5、进行汇总提交后,无法新增申报人员。请提交汇总前,确认所有需要申请的员工均已进行申报操作。(二)审核。区人才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发放租房补贴对象名单。(三)审批。区管委会对发放租房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审批。(四)公示。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五)发放补贴。经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部门将租房补贴发放到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六)发放核查。在补贴发放至企业账户的 2 个月内,企业在系统上传向员工发放补贴的凭证(如银行转账单或签收表等),由区人才工作部门核查,否则不允许进行下次申报。六、申报

6、时间申报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9 月 15 日,其中:(1(个人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15 日;(2(企业公示开始时间最迟为 9 月 16 日;(3(企业汇总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20 日 24:00。注:申报时限内务必完成所有申报流程,包括个人申报、企5业初审、企业公示以及企业汇总提交,逾期未完成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本批补贴。最终完成申报的状态为“待审核”。七、申报材料(一)个人提交1.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士请上传回乡证、台胞证;外籍人士请上传护照)。2. 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境外毕业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

7、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s:/ 2 个月以上。3. 租房合同:合同内容要求包含租住地址、租住时限、租住双方身份证号码、租住双方签字及手印、签字日期。4. 无房证明:已婚人士提交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要求开立时间在 2019 年 8 月 16 日之后,且截至开立当日,查询无记录。5. 婚育材料(已婚须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二)企业提交1. 企业在高新区内银行开立账号的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银行回单等。2. 企业汇总公示证明:按照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汇6总公示模板(附件 2)填写

8、申报金额、人数等信息的公示文件;张贴在公告栏或发布在官网的证明照片。3. 派遣或外包协议及用工名单:若企业有派遣或外包员工申报,请上传与员工社保缴费单位一致的派遣或外包协议以及用工名单,未上传视为该申报人不符合申报资格。4. 上一批补贴发放凭证:转账凭证/ 收据签字/随工资发放记录等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八、注意事项(一)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不能同时申请享受。已入住人才公寓的,必须退租后才能申请租房补贴。(二)终止补贴待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享受的租房补贴待遇:1.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2.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3.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申请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4. 有其他需要终止享受租房补贴待遇情形的。(三)申请人及用人单位职责申请人以隐瞒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领租房补贴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用人单位为本企业不符合条件员工或非本企业员工申请租房补贴的,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为其员工提出的租7房补贴申请。九、受理机构及咨询电话1. 受理机构: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2. 咨询电话 :3629697、3629180。(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附件:1. 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暂行规定(修订)2. 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汇总公示模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