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 二 级 ) 课 后 复 习 思 考 题第 一 章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管 理一 、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的 概 念 和 效 力 ( P2)1、 概 念 : 是 指 劳 动 关 系 双 方 共 同 遵 守 的 劳 动 方 面 的 办 事 规 程 或 行 为 规 则 。2、 效 力 : 1 就 高 不 就 低 原 则 ( 效 力 等 级 高 低 次 序 : 集 体 合 同 ; 规 章 制 度 ; 劳 动 合 同 ) 。 2、 更 有 利 原 则 。二 、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的 方 式 和 权 利 限 制
2、 ( P4-P7)1、 方 式 : 集 体 合 同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 劳 动 合 同 样 本 。2、 权 利 范 围 :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的 制 定 必 须 以 遵 守 强 制 性 劳 动 标 准 为 前 提 。限 制 : ( 1) 内 容 限 制 ( 内 容 合 法 ; 结 构 完 整 ; 规 定 全 面 ) 。( 2) 程 序 限 制 法 定 程 序 是 核 心 。A: 通 过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的 程 序 规 范 : 合 法 性 审 查 ; 协 商 ; 公 示 或 告 知 ; 备 案 。B: 通 过 集 体 合 同 制 定 的 程 序 规 范 : 制
3、定 集 体 合 同 草 案 ; 审 议 ; 签 字 ; 登 记 备 案 ; 公 布C: 通 过 劳 动 合 同 样 本 制 定 的 程 序 规 范 :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1第 八 条 制 定 。三 、 用 人 单 位 制 定 劳 动 标 准 的 影 响 因 素 ( P7-P8)1、 外 部 因 素 : 保 障 劳 动 者 基 本 权 益 的 现 实 需 要 ;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 劳 动 力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 公 共 安 全 ; 国 际 竞 争 的 需 要 。2、 内 部 因 素 : 用 人 单 位 的 发 展 情 况 ; 企 业 文 化 ; 员 工 力 量
4、 。四 、 用 人 单 位 薪 酬 福 利 标 准 的 主 要 内 容 ( P12-P13)1、 工 资 的 基 本 职 能 : 分 配 职 能 ; 保 障 职 能 ; 激 励 职 能 ; 杠 杆 职 能 。2、 工 资 分 配 原 则 : 按 劳 分 配 原 则 , 实 行 同 工 同 酬 。3、 工 资 决 定 机 制 : 宏 观 层 面 ( 工 资 指 导 线 ; 劳 动 力 市 场 工 资 指 导 价 位 ; 企 业 人 工 成 本 参 考 水 平 ) ; 中 观 层 面 ( 工 资 集 体 协商 ) ; 微 观 层 面 ( 劳 动 合 同 中 约 定 工 资 事 项 ) 。4、 工
5、资 支 付 : 一 般 规 则 ( 货 币 支 付 ; 直 接 支 付 ; 支 付 记 录 ; 定 期 支 付 ; 全 额 支 付 ; 优 先 支 付 ) 。 加 班 工 资 支 付 ( 按 规 定 支付 不 低 于 本 人 工 资 的 百 分 之 一 百 五 、 二 百 、 三 百 的 加 班 工 资 ) 。五 、 用 人 单 位 工 作 时 间 休 息 休 假 标 准 的 主 要 内 容 ( P4-P5) 即 加 班 工 资 的 支 付1.支 付 方 式 : 工 作 日 150%; 周 末 200%; 法 定 节 假 日 300%。 22.实 行 计 件 工 资 制 的 , 劳 动 者 完
6、 成 劳 动 定 额 任 务 后 , 单 位 安 排 其 在 法 定 工 作 时 间 以 外 加 班 加 点 的 , 支 付 方 式 同 1。3.经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实 行 综 合 计 算 工 时 工 作 制 的 。4.实 行 轮 班 工 作 制 的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六 、 用 人 单 位 带 薪 休 假 标 准 的 主 要 内 容 ( P14-P15) 企 业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实 施 办 法 规 定 的 休 假 时 间 、 不 享 受 休 假 的 情 况 规 定 及 休 假 的 安 排 和 未 休 假 的 工 资 支 付 。七 、 用 人 单
7、 位 劳 动 定 员 定 额 标 准 的 主 要 内 容 ( P15-P16)1、 概 念 : 指 在 一 定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组 织 条 件 下 , 为 生 产 一 定 量 合 格 产 品 或 完 成 一 定 量 工 作 所 预 先 规 定 的 劳 动 消 耗 量 标 准 , 或是 在 单 位 时 间 内 完 成 预 先 规 定 的 合 格 产 品 的 数 量 。2、 制 定 流 程 : 全 面 调 查 ; 数 据 采 集 ; 统 计 分 析 ; 优 化 改 进 ; 调 整 修 正 ; 应 用 修 正 数 据 ; 审 定 标 准 ; 确 定 标 准 。八 、 用 人 单 位 企 业
8、补 充 保 险 标 准 的 主 要 内 容 ( P16-P17)1、 企 业 补 充 养 老 保 险 ( 企 业 年 金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是 企 业 年 金 业 务 的 主 要 监 督 部 门 。2、 企 业 补 充 医 疗 保 险实 施 对 象 是 参 加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的 职 工 , 非 参 保 人 员 不 在 此 实 施 范 围 之 内 。九 、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情 况 的 评 估 方 法 ( P25-P29)1、 调 查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情 况 的 主 要 方 法 : 问 卷 法 ; 访 谈 法 ; 观
9、 察 法 ; 关 键 事 件 法 。2、 分 析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情 况 的 主 要 方 法 : 计 划 标 准 ; 强 制 性 标 准 ; 空 间 标 准 。3、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中 存 在 问 题 的 汇 总 方 法 : 资 料 鉴 别 ( 鉴 别 资 料 的 真 伪 ; 鉴 别 程 度 ) ; 问 题 的 整 理 ( 根 据 资 料 的 性质 、 内 容 或 特 征 进 行 分 类 、 资 料 汇 编 、 资 料 分 析 ) 。4、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效 果 评 估 :A 经 济 效 益 状 况 : 综 合 经 济 评
10、 价 法 ( 打 分 排 队 发 、 综 合 指 数 法 、 功 效 系 数 法 ) ;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体 系 法 ; 绩 效 审 计 法 。B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水 平 : 指 标 性 评 价 ; 总 体 性 评 价 。C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程 度 : 劳 动 合 同 的 规 范 性 ; 劳 动 基 准 法 的 遵 守 情 况 ;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机 制 的 运 行 状 况 ; 职 工 职 业 技 能 和文 化 生 活 情 况 。技 能 要 求 :( 一 ) 起 草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前 需 要 做 的 准 备 工 作1、 全 面 了 解 单 位
11、的 劳 动 标 准 制 定 状 况 。2、 全 面 收 集 劳 动 标 准 。3、 确 定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的 制 定 空 间 。4( 二 ) 起 草 用 人 单 位 工 资 薪 酬 标 准 应 注 意 的 问 题1、 参 加 社 会 活 动 ( 政 府 机 关 组 织 的 会 议 、 表 彰 大 会 、 法 庭 证 人 等 ) 期 间 的 工 资 支 付 ( 支 付 正 常 工 资 ) 。2、 试 用 期 的 工 资 支 付 ( 不 低 于 最 低 工 资 、 约 定 工 资 或 同 等 岗 位 最 低 档 的 80%)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3、 视 同 提 供 正
12、 常 劳 动 情 形 下 的 工 资 支 付 ( 各 类 假 期 ) 。4、 劳 动 者 患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停 止 劳 动 情 形 的 支 付 ( 不 得 低 于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的 80%) 。5、 用 人 单 位 停 工 、 停 产 时 的 工 资 支 付 ( 不 得 低 于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的 80%) 。6、 劳 动 者 涉 嫌 违 法 犯 罪 时 的 工 资 支 付 ( 未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必 须 按 章 支 付 ) 。( 三 ) 用 人 单 位 实 施 特 殊 工 时 制 应 注 意 的 问 题1、 特 殊 工 时 制 的 适 用 范 围特
13、 殊 工 时 制 ( 综 合 计 算 工 时 工 作 制 和 不 定 时 工 作 制 )2、 特 殊 工 时 制 的 工 资 计 算综 合 计 算 工 时 工 作 制 的 标 准 工 资 时 间 ( 一 个 月 167 小 时 20.83 天 /月 8 小 时 /天 , 不 含 法 定 节 假 日 ) , 超 时 按 小 时平 均 标 准 的 150%或 300%支 付 。3、 实 施 综 合 计 算 工 时 工 作 制 要 “加 点 ”有 难 度 ( 尊 重 劳 动 者 和 5工 会 意 见 , 不 可 强 制 加 班 、 保 证 劳 动 者 的 健 康 、 不 可 加 班 无 度 )( 四
14、 )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情 况 评 估 的 准 备 与 组 织1、 组 织 评 估 小 组 ; 2、 明 确 评 估 事 项 ;3、 制 定 评 估 方 案 ; 4、 现 场 调 查 ;5、 收 集 评 估 资 料 ; 6、 起 草 评 估 报 告 。第 二 章 劳 动 合 同 管 理一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条 款 选 择 的 原 则 与 方 法 P35-P411、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 无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和 以 完 成 一 定 工 作 任 务 为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 。2、 条 款 : 必
15、备 条 款 ( 用 人 单 位 的 名 称 、 住 所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主 要 负 责 人 , 劳 动 者 的 姓 名 、 住 址 和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或 者 其他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工 作 内 容 和 地 点 , 工 作 时 间 和 休 息 休 假 , 劳 动 报 酬 , 社 会 保 险 , 劳 动 保 护 、 劳 动 条 件和 职 业 危 害 防 护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应 当 纳 入 劳 动 合 同 的 其 他 事 项 )约 定 条 款 ( 试 用 期 条 款 、 培 训 协 议 、 保 密 协
16、 议 、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3、 劳 动 合 同 条 款 的 选 择 必 须 遵 循 合 法 、 自 愿 、 平 等 协 商 的 原 则 。4、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的 选 择 应 当 在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 最 6大 限 度 地 保 证 用 人 单 位 的 用 人 自 主 权 。 P42二 、 劳 动 合 同 文 本 起 草 的 注 意 事 项1、 内 容 合 法 。2、 条 款 完 备 。3、 应 当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 协 商 一 致 、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三 、 分 析 阻 碍 劳 动 合 同
17、履 行 的 因 素 , 并 提 出 解 决 办 法1、 阻 碍 因 素 : 工 资 拖 欠 ; 员 工 离 职 ; 加 班 和 休 假 安 排 。2、 解 决 办 法 :工 资 拖 欠 对 策 :1、 实 施 工 资 垫 付 办 法 , 建 立 欠 薪 保 障 基 金 。2、 加 大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工 会 组 建 力 度 , 建 立 企 业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机 制 。3、 政 府 劳 动 法 律 监 督 检 查 与 工 会 劳 动 法 律 监 督 紧 密 结 合 , 充 分 发 挥 工 会 劳 动 法 律 监 督 员 的 作 用 。4、 加 强 社 会 舆 论 监 督 , 增
18、 加 侵 权 行 为 的 曝 光 率 。职 工 离 职 对 策 :1、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水 平 , 建 立 有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激 励 体 系 , 提 高 员 工 的 工 作 满 意 度 , 增 强 员 工 的 认 同 感 和 归 属 感 。2、 制 定 完 善 的 学 习 培 训 计 划 , 拓 宽 员 工 的 晋 升 渠 道 和 职 业 发 展 通 道 。73、 建 立 监 督 约 束 机 制 , 保 留 相 关 文 件 材 料 。加 班 和 休 假 安 排 对 策 :1、 综 合 利 用 非 全 日 制 用 工 、 劳 务 派 遣 等 用 工 形 式 , 以 灵 活 用
19、工 方 式 解 决 临 时 性 的 用 工 短 缺 。2、 合 理 安 排 劳 动 定 额 , 提 高 基 本 工 资 水 平 。四 、 企 业 组 织 设 计 与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的 关 系1、 组 织 结 构 是 组 织 内 部 分 工 协 作 的 基 本 形 式 或 框 架 。2、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是 企 业 总 体 设 计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也 是 企 业 管 理 的 基 本 前 提 。3、 企 业 组 织 设 计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为 实 现 企 业 的 战 略 任 务 和 经 营 目 标 ( 最 基 本 原 则 ) 。4、 组 织 设 计 的 五
20、 个 基 本 要 点 :任 务 与 目 标 相 一 致 ; 专 业 分 工 和 协 作 的 要 求 ; 有 效 管 理 幅 度 的 要 求 ; 集 权 与 分 权 相 结 合 的 要 求 ; 稳 定 性 和 适 应 性相 结 合 的 要 求 。五 、 离 职 面 谈 的 技 巧1、 充 分 准 备 , 有 效 开 始 ; 2、 建 立 信 任 , 真 诚 沟 通 ;3、 循 序 渐 进 , 感 同 身 受 ; 4、 刨 根 问 底 , 巧 妙 提 问 ;5、 改 善 关 系 , 维 护 形 象 。六 、 竞 业 限 制 、 保 密 协 议 后 续 履 行 的 注 意 事 项完美 WORD 格式
21、 专业整理分享 1、 在 劳 动 关 系 结 束 后 按 月 支 付 竞 业 限 制 补 偿 金 ;2、 追 究 泄 密 责 任 ;3、 追 究 连 带 责 任 ;4、 保 密 义 务 不 是 竞 业 限 制 , 单 位 不 需 要 额 外 付 费 。技 能 要 求 :( 一 )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的 原 则 : 合 法 原 则 ; 平 等 原 则 ; 自 愿 原 则 。( 二 )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的 准 备1、 向 劳 动 者 告 知 本 单 位 信 息 和 进 行 员 工 背 景 调 查 ;2、 拟 定 和 发 出 签 约 通 知 ;3、 准 备 合 同 文 本 及 签 约
22、。( 三 )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的 目 的 : 保 证 劳 动 合 同 完 整 ; 有 序 的 存 档 , 在 需 要 利 用 时 能 够 准 确 ; 快 捷 地 找 出 相 关 劳 动 合 同 文 本 。( 四 ) 用 人 单 位 变 动 后 , 劳 动 合 同 履 行 的 相 关 注 意 事 项1、 继 续 履 行 劳 动 合 同 与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 解 除 的 关 系 ;2、 社 会 保 险 责 任 的 转 移 ;3、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的 责 任 ;4、 劳 动 争 议 当 事 人 的 确 定 。9( 五 )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的 程 序 及 注 意 事
23、项1、 变 更 程 序 : 预 告 变 更 要 求 ; 按 期 作 出 答 复 ;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 分 执 劳 动 合 同 文 本 。2、 注 意 事 项 : 在 合 同 已 订 立 的 有 效 期 内 进 行 ; 坚 持 平 等 自 愿 、 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 ; 合 法 ; 采 取 书 面 形 式 。( 六 ) 经 济 性 裁 员 方 案 的 起 草1、 说 明 裁 员 原 因 ; 2、 列 出 被 裁 减 人 员 名 单 ;3、 裁 减 时 间 及 实 施 步 骤 ; 4、 裁 减 人 员 的 补 偿 办 法 。新 法 与 旧 法 关 于 经 济 补 偿 规 定 的
24、比 较第 三 章 集 体 协 商 与 集 体 合 同 管 理一 、 进 行 集 体 协 商 、 签 订 集 体 合 同 或 专 项 集 体 合 同 , 应 当 遵 循 哪 些 原 则 ?1、 遵 守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及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2、 互 相 尊 重 、 平 等 协 商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3、 诚 实 守 信 , 公 开 合 作 ;4、 兼 顾 双 方 合 法 利 益 ;5、 不 得 采 取 过 激 行 为 。二 、 集 体 协 商 双 方 可 以 就 哪 些 内 容 进 行 集 体 协 商 , 签 订 集 体 合 同 或 专 项 集 体 合
25、 同 ?1、 劳 动 报 酬 ; 2、 工 作 时 间 ; 3、 休 息 休 假 ; 4、 劳 动 安 全 与 卫 生 ;5、 补 充 保 险 和 福 利 ; ( 前 5 点 为 主 要 内 容 ) 6、 女 职 工 和 未 成 年 工 特 殊 保 护 ; 7、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8、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9、 奖 惩 ;10、 裁 员 ; 11、 集 体 合 同 期 限 ; 12 变 更 、 解 除 集 体 合 同 的 程 序 ;13、 履 行 集 体 合 同 发 生 争 议 时 的 协 商 处 理 办 法 ; 14、 违 反 集 体 合 同 的 责 任 ; 15、 双 方
26、认 为 应 当 协 商 的 其 他 内 容 。三 、 起 草 集 体 合 同 文 本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什 么 ?1、 拟 定 草 案 应 参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以 及 同 行 业 具 有 可 比 11性 企 业 的 劳 动 标 准 ;2、 内 容 应 从 企 业 实 际 出 发 ;3、 把 握 集 体 合 同 内 容 应 当 具 备 的 法 定 要 件 : 订 立 主 体 的 法 定 资 格 、 必 备 条 款 、 协 商 条 款 、 法 律 责 任 、 履 行 期 限 ;4、 格 式 规 范 ;5、 根 据 内 容 不 同 分 为 综 合 性 合 同 和 单
27、 项 性 合 同 两 种 类 型 ;6、 内 容 具 体 ;7、 文 字 表 述 明 确 、 严 谨 ;8、 起 草 文 本 时 严 谨 、 认 真 、 仔 细 。四 、 集 体 协 商 有 哪 些 流 程 ?1、 集 体 协 商 代 表 的 产 生 ;2、 集 体 协 商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学 习 和 了 解 ) ;3、 集 体 协 商 中 资 料 收 集 ;4、 集 体 协 商 中 意 见 征 集 与 拟 定 协 商 议 题 ;5、 起 草 集 体 合 同 文 本 ;6、 集 体 协 商 要 约 行 动 ;7、 沟 通 与 谈 判 ;8、 协 商 ( 宣 布 议 程 和 会 议
28、纪 念 ; 一 方 首 席 代 表 提 出 协 商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 另 一 方 首 席 代 表 就 对 方 的 要 求 做 出 回 应 ; 协 商双 方 就 商 谈 事 项 发 表 各 自 意 见 , 开 展 充 分 讨 论 ; 双 方 首 席 代 表 归 纳 意 见 )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9、 集 体 合 同 的 订 立 ( 经 职 代 会 审 议 通 过 ; 集 体 协 商 双 方 代 表 签 署 ; 报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审 查 ) ;10、 履 行 。技 能 要 求 :( 一 ) 起 草 集 体 合 同 的 程
29、序1、 成 立 由 工 会 及 职 工 协 商 代 表 组 成 的 合 同 起 草 小 组 ;2、 审 查 到 期 的 集 体 合 同 内 容 , 有 需 要 则 进 行 修 改 ;3、 将 起 草 的 集 体 合 同 草 案 征 求 职 工 的 意 见 。( 二 ) 人 际 沟 通 的 特 点1、 双 方 均 为 积 极 主 动 地 参 与 互 动 的 主 体 ;2、 能 够 调 整 双 方 的 行 为 和 关 系 ;3、 符 号 沟 通 ;4、 角 色 沟 通 。( 三 ) 人 际 沟 通 的 类 型1、 按 照 沟 通 途 径 来 划 分 : 正 式 与 非 正 式 。2、 按 照 信
30、息 沟 通 的 发 送 者 和 接 受 者 之 间 的 指 向 来 划 分 : 单 向 、 双 向 、 多 向 。3、 按 照 沟 通 参 与 者 的 社 会 位 臵 和 信 息 流 向 划 分 : 上 行 、 下 行 、 平 行 。( 四 ) 人 际 沟 通 的 方 式 : 口 头 方 式 、 书 面 方 式 和 电 子 方 式 等 。( 五 ) 谈 判 的 特 征1、 谈 判 时 一 种 利 益 调 整 的 互 动 过 程 ;2、 谈 判 的 各 方 之 间 是 既 合 作 又 冲 突 的 关 系 ;3、 谈 判 的 结 果 对 各 方 来 说 是 “互 惠 ”的 但 并 不 一 定 是
31、平 等 的 。( 六 ) 形 成 谈 判 的 条 件1、 谈 判 双 方 既 存 在 矛 盾 有 存 在 共 同 利 益 ;2、 参 与 谈 判 的 双 方 具 备 相 互 的 信 任 ;3、 有 充 分 的 有 效 时 间 了 解 对 方 的 需 要 、 资 源 与 抉 择 ;4、 谈 判 双 方 在 人 格 、 地 位 、 物 质 力 量 等 方 面 获 得 独 立 或 对 等 的 地 位 ( 谈 判 形 成 的 前 提 条 件 ) 。( 七 ) 谈 判 的 目 的 和 效 果 评 价1、 目 的 : 谈 判 中 所 获 得 收 益 与 所 费 成 本 比 最 大 , 同 时 使 双 方
32、的 友 好 关 系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发 展 和 加 强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2、 效 果 评 价 : 谈 判 协 议 给 双 方 带 来 的 收 益 与 所 投 入 成 本 之 比 是 否 合 理 。( 八 ) 接 受 集 体 合 同 草 案 质 询 的 要 点1、 对 于 集 体 协 商 签 订 集 体 合 同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有 整 体 的 认 识 , 对 集 体 协 商 的 具 体 进 程 有 详 细 的 了 解 , 对 协 商 过 程 中 的 重 点 、协 商 中 的 争 议 焦 点 有 清 醒 的 把 握 。2、 善 于 倾 听 , 抓 住 关 键
33、;3、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态 度 。( 九 ) 集 体 合 同 履 行 的 争 议 处 理1、 争 议 的 分 类 : 缔 约 争 议 ( 即 利 益 争 议 ) , 履 约 争 议 ( 即 权 利 争 议 ) 。2、 劳 动 保 证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组 织 同 级 工 会 和 企 业 组 织 等 三 方 面 的 人 员 , 共 同 协 调 处 理 集 体 协 商 争 议 。( 十 ) 集 体 合 同 履 行 监 督 检 查1、 组 织 形 式 : 企 业 党 政 工 联 合 组 成 的 集 体 合 同 监 督 检 查 小 组 , 有 企 业 的 上 一 级 工 会 组 成
34、的 集 体 合 同 监 督 检 查 小 组 , 职 代 会下 设 的 以 工 会 和 职 工 代 表 为 主 的 集 体 合 同 监 督 检 查 专 门 小 组 。2、 方 式 : 常 规 巡 查 、 随 机 抽 查 、 针 对 某 个 问 题 进 行 重 点 检 查 。3、 方 法 : 监 督 检 查 人 员 亲 临 企 业 现 场 , 实 地 询 问 和 了 解 , 核 实 执 行 材 料 , 听 取 双 方 代 表 关 于 集 体 合 同 的 履 行 情 况 的 介 绍 ;建 立 信 息 反 馈 制 度 。3、 处 理 措 施 : 轻 则 向 违 约 人 发 出 限 期 整 改 通 告
35、, 再 则 给 予 相 应 的 行 政 和 经 济 处 罚 , 重 责 交 由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15第 四 章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建 设一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与 劳 动 合 同 的 关 系1、 制 定 主 体 不 同 ( 劳 动 合 同 -劳 动 者 和 用 人 单 位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用 人 单 位 ) ;2、 效 力 范 围 不 同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内 容 是 集 体 性 的 , 劳 动 合 同 合 同 只 约 定 单 个 劳 动 者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3、 效 力 等 级 不 同 ( 劳 动 合 同 等
36、 级 高 于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 ;4、 终 止 条 件 不 同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废 止 时 间 由 用 人 单 位 和 劳 动 者 自 行 商 定 , 劳 动 合 同 的 终 止 是 法 定 ) 。二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重 要 性1、 是 企 业 正 常 运 行 的 保 证 , 组 织 成 员 行 动 的 指 南 ;2、 是 企 业 奖 惩 的 依 据 ;3、 是 劳 资 双 方 维 权 的 利 器 。三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公 示 的 方 法1、 网 站 或 电 子 邮 件 公 示 ; 2、 公 告 栏 公 示 ;3、 员 工 手 册 公 示
37、; 4、 培 训 公 示 ;5、 劳 动 合 同 附 件 公 示 。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四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制 定 原 则1、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设 计 中 应 该 具 有 合 法 性 、 民 主 性 、 真 实 性 , 效 能 性 ;2、 在 具 体 操 作 中 企 业 应 当 遵 循 合 法 原 则 , 民 主 原 则 , 以 及 公 正 原 则 ;3、 企 业 在 制 定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时 , 不 仅 应 该 做 到 内 容 合 法 、 符 合 企 业 发 展 要 求 , 还 应 该 做 到 形 式 与 结 构 的 规 范 化 ;4、
38、作 为 管 理 劳 动 关 系 最 重 要 的 工 具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 实 际 上 就 是 企 业 内 部 的 法 律 。五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实 施 的 重 要 机 制 和 必 要 条 件1、 重 要 机 制 : 监 督 与 处 罚 机 制 ; 信 息 反 馈 机 制 ;2、 必 要 条 件 : 有 效 性 ; 可 操 作 性 ; 实 施 机 构 的 明 确 性 ; 范 围 的 适 用 性 。六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违 法 的 处 理 方 式1、 可 以 通 过 共 同 协 商 对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进 行 修 改 和 完 善 ;2、 可 以 通 过
39、接 触 劳 动 合 同 并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3、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 企 业 承 担 相 应 赔 偿 责 任 。七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审 查 、 修 订 的 必 要 性企 业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需 要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进 行 审 17查 和 修 订 , 防 止 出 现 违 法 和 过 时 :1、 劳 动 法 规 政 策 的 变 法 ;2、 企 业 自 身 情 况 的 变 化 ;3、 其 他 情 况 的 变 化 。技 能 要 求 :( 一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生 效 的 要 件1、 制 定 主 体 合 法
40、;2、 制 定 内 容 合 法 、 合 理 ;3、 制 定 程 序 合 法 ( 制 定 草 案 职 工 讨 论 协 商 通 过 制 度 公 示 ) 。( 二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不 公 示 的 法 律 后 果1、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无 效 ;2、 用 人 单 位 承 担 行 政 责 任 ;3、 用 人 单 位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 三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公 示 的 举 证 方 式完美 WORD 格式 专业整理分享 1、 签 字 确 认 ; 2、 牌 照 或 录 像 ; 3、 申 请 公 证 。( 四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实 务 中 的 要 点 及
41、 注 意 事 项1、 招 聘 制 度 2、 薪 酬 福 利 制 度3、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4、 培 训 制 度5、 考 勤 与 休 假 制 度 6、 工 时 制 度7、 奖 惩 制 度 8、 离 职 制 度( 五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的 技 术 要 求1、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内 容 要 有 依 据 性 和 针 对 性 ;2、 格 式 规 范 , 内 容 齐 全 ( 前 言 、 主 文 、 附 则 ) ;3、 语 言 谨 慎 ;4、 应 当 载 明 所 需 的 其 他 条 款 ( 起 草 者 、 主 办 单 位 、 相 关 单 位 、 审 议 程 序 、 公 布
42、程 序 、 相 关 规 章 ) 。( 六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实 施 的 常 见 问 题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实 施 的 形 式 化 、 缺 损 化 、 扩 大 化 、 偏 离 化 。( 七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审 查 、 修 订 的 原 则1、 平 等 待 遇 原 则 ; 2、 必 要 性 原 则 ; 3、 最 后 手 段 性 原 则 。第 五 章 劳 资 沟 通 与 民 主 管 理一 、 厂 务 公 开 制 度 的 指 导 原 则 、 要 求 、 主 要 内 容 、 实 现 形 式 以 及 组 织 领 导 。1、 指 导 原 则 : 坚 持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为
43、 指 导 , 按 照 “三 个 代 表 ”的 要 求 , 认 真 贯 彻 党 的 十 六 大 精 神 ,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全 心 全 意依 靠 工 19人 阶 级 的 指 导 方 针 ;遵 循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和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 实 事 求 是 、 注 重 实 效 、 有 利 于 改 革 发 展 稳 定 和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坚 持 党 委 统 一 领 导 , 党 政 共 同 负 责 , 有 关 方 面 齐 抓 共 管 , 动 员 职 工 广 泛 参 与 ;与 企 业 党 的 建 设 、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 职 工 队 伍 建 设 相 。2、 要 求 :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和 实 行 厂 务 公 开 制 度 ,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和 其 他 形 式 , 将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的 重 大 事 项 、 涉 及 职 工切 身 利 益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廉 洁 从 业 相 关 情 况 , 按 照 一 定 程 序 向 职 工 公 开 , 听 取 职 工 意 见 , 接 受 职 工 监 督 。3、 主 要 内 容 :企 业 重 大 决 策 问 题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方 面 的 重 要 问 题 ;设 计 职 工 切 身 利 益 方 面 的 问 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