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4监测有关指标说明(一)监测评估表1.企业各项经济指标根据企业 2016 年度实际情况填写。2.资产总额:必须与定期监测表中代码 10 以及企业2016 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3.固定资产:必须与定期监测表中代码 11 以及企业2016 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4.销售收入或交易额:必须与定期监测表中代码 12 以及企业 2016 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加工、流通型企业填写销售收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填写交易额。5.总资产回报率: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6 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照 4.35%计算。总资产报酬率=(税后利润+实际上缴税金总额)资产总额,用定期监测表中代码表
2、示为:(代码 14+代码 15)代码10。6.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7.带动农户数:根据农经部门出具的证明如实填写,并与定期监测表中代码 29 保持一致。28.合同、入股及合作方式采购原料值占原料采购总值比例:即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总额占企业所需原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必须与定期监测表中代码 20 保持一致,代码 20=代码 18代码 19。9.产品产销率:填写 2016 年企业主营产品销售量与生产加工量之比。(二)定期监测表1.所有权性质(代码 2):根据企业最大股东性质,填写民营、国有、集体、港澳台资、外资中的一个。2.企业类型(代码 8):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选择生产加工型、市场流通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一个。3.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基地规模(代码 21-24):指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面积或数量。4.是否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代码 3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若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需填写研发机构的名称和级别。5.境外投资主要方式(代码 38):根据企业境外投资方式,填写独资、入股、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