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硕士 专业 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 申请人用) 本操作指南 同时 适用于 全日制 “ 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 ” 和 “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 ” 说明:“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下简称“单证生 ”(学号“ 6”开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简称“ 双证生 ”(学号“ 5”开头);“ 单证生 ”与“ 双证生 ”下合称“申请人” 登 录 一、 双证生 双证生 登录公共数据库( ),点击页面上方的“研究生系统”,进入新页面后,将鼠标浮动在页面上方的“我的学习”上,在显示的菜单栏中单击选择“学位申 请”,跳转至学位申请系统页面 。 二、 单证生 申请人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地址 ,录入姓名、学号和初始密码 ( 初始密码为 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 后即可登陆 。 登陆后,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修改密码”,可修改密码。 个人信息 一、 双证生 1.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 具体操作 请咨询 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 2.学位申请系统个人信息 填写 和 确认 每日 02:15、 08:15、 12:15 和 18:15(下同) ,公共数据库将 “ 预毕业信息核对 ”确认且经研究生 院综合 管理办公室 审批(审批时间约为个人确认后一个工作日),且在公共数据库中 “课程审核”专业学位办审核通过 的 双证生 的个人信息自动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 2 双
3、证生 登录学位申请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的“基本信息 -核对个人信息”,再次核对上述自动推送过来的个人信息, 包括: 学号、姓名、性别、国家或地区、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院系所、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入学年月和录取类别; 同时在该页面填写下列信息: 姓名拼音、政治面貌 、研究生入学前户口所在省市; 研究生阶段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导师工作单位、导 师从事学科领域 ;前置学历、前置学位、获前置学位年月、 前置学位授予单位 (这些字段的填写说明见下) 。 核对自动推送过来的信息无误,且检查本人填写的信息无误后, 点击 页面 下方的“提交”按钮 。 如 再次核对发现错
4、误, 若为 自动推动过来的信息, 则必须按照上述“预毕业信息维护”通知中的操作步骤修改,修改成功、待固定时段新数据推送至学位 申请 系统后再确认提交 ;若为本人在学位 申请 系统中直接填写的信息有误,则可直接修改 、提交。 二、 单证生 单证生 直接 登陆学位申请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的“我的信息” 维护和确认基本信息并保存,检查 无误后提交 。 “我的信息”中 一部分信息申请人可维护;一部分信息申请人不可 维护,只核对确认。 需要维护 的信息 包括 : 姓名拼音、民族、政治面貌、攻读硕士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前置学历、前置学位、获前置学位年月、 前置学位授予单位; 研究生阶段 导师姓名,导师职称、
5、导师工作单位、导师从事学科领域;获硕士学位后去向、获硕士学位后工作单位省市、获硕士学位后工作单位性质、获硕士学位后工作性质;现工作单位名称、现工作单位地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其他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部门)、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地址 。 以上字段皆为必填 。 说明: 1 姓名拼音:中国籍申请人 填写身份证件上中文姓名的汉语拼音;拼音字母大小写皆可,姓、名之间的拼音空格与否皆可;留学研究生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姓名 。 2 政治面貌:仅限中国大陆人士填写; 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研究生请选择“港澳台或外籍” (或 “ 其他 ” ) 。 3 攻读硕士学位 前户口所在省市:指在职攻读
6、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前 (或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 的户口所在省市 。 3 4 前置学历 、 前置学位、获前置学位年月、 前置学位授予单位:“前置”指申请硕士学位前。“前置学历”一般应为“本科毕业生”;前置学位相关信息请查阅本 人学士 学位 证书后 选择 填写 (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下拉列表按照单位目前规范全称的首字拼音排序 )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因并校 等 原因 已更名的,按照目前名称选择填写;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撤销的,选择“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撤销”;无学士学位的,选择“无”;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选择“境外教育机构” 。 5 研究生阶段 导师姓名 、 导师职称、导师工作单位、导师从事学科
7、领域:填写 请规范、正确,不确定时请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其中导师工作单位一般应写至院系,示例 “ 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 。 6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其他联系电话: 都必须填写 ;其他联系电话若无请填写本人 移动电话 。 填写 请 如实、准确 ,学校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 7 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部门)、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地址: 申请人为高校、中职教师的,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部门) 应为就职高校或中职院校 的人事处、人事档案室;就职于省局级及以上公务员单位、国家公务员单位、大型 国有企业 的,人事档案所在机构为本单位的组织 /人事处;就职于其他公务员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所在机
8、构一般应为上级组织部或人事厅;就职于中小学校的,人事档案所在机构一般应为上级教育局;就职于公司的,人事档案所在机构一般应为外服 、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派遣公司等。 申请人在填写该项时,除明确人事档案保 管 在何处,更应确保该机构有机要接收权 。如 部分 中小学教师申请人 , 其 人事档案虽 由 学校 保管 ,但因中小学不建立机要接收关系,因此 “ 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部门) ” 必须写至上级教育局人事科 ;待教育局收到材料后 ,由其 联系中小学领取或由 中小学 人事负责人随时关注 、 主动联系教育局领取。 请申请人务 必向本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咨询后准确、完整填写,以保证学位证书、学位档案材料及时寄
9、递 (证书和档案的发放、寄递工作请于 6月 /12 月 中 下旬学位授予审批后关注学位办公室网页相关 通知http:/ )。 8 备注: 申请人就个人信息部分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无,不填写 。 不可以维护,但请核对的信息包括 :学号、姓名、性别、国家或地区、出生日期、入学年月、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院系、 专 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领域。这些信息如有误,请发邮件至研究生院 学位办 ( 双证生 此处核对信息发现 错误、申请修改等工作请按照研究生院 综合管理办公室 “预毕业信息核对”工作通知操作) ,邮件请注明姓名、学号、学院和问题 。 4 身份证件类型 和 身份证件号码有误、申请修改时 ,若为
10、证件号码错号、重号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 机关 (派出所) 开具的相关证明 及目前使用的身份证 扫描件 (也可本人直接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出示验明原件,下同) 和复印件(复印件可通过院系转交或直接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待验明后 给 予修改;若为本人报考时录入错误的,需提供本人 签名的 修改申请(注明申请修改的原因、错误和正确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扫描件和复印件, 待查实后 给予 修改;若为 15 位至 18 位规则转换的,申请人提供新身份证件扫描件,即 予 修改。 以上所有信息维护和确认后点击“保存”按钮 ,再次核对无误点击“信息确认,提交” 按钮 。“提交”后信息仍可再修改,修改后再次保
11、存、提交;但 学位评定 小组录入学位审核结果后,不可再修改。 课 程 一、 双证生 依托公共数据库系统和学位申请系统进行。 公共数据库中的相关操作 由院系、中心、专业学位办 、 学位办 依次操作,此处 略。 1.双证生 学位申请系统 提交成绩 双证生 通过公共 数据库登陆学位申请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的“我的学习”,再次核对 无 误后点击 “提交”;若核对发现错误,则 须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通过公共数据库 修改,修改成功、待固定时段 (每天 02:15、 08:15、 12:15、 18:15,下同 ) 新的成绩数据推送至学位系统后再 次 确认提交。课程信息在学位申请系统页面不可直接修改。 综上
12、, 双证生 成绩维护的基本步骤是: ( 双证生 公共数据库自查课程信息 ) 研究生院综合办 公共数据库 审批预毕业信息(公共数据库“课程审核” 专业学位办审核通过 )信息 自动 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 研究生 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提交。 2.研究生工作秘书 学位申请系统 确认成绩、 学位评定小组审 核 成绩 、专业学位办审批 成绩 ,至此课程审核方 为完成 。 二、 单证生 课程成绩由院系管理员维护,维护完成后申请人可查看。 【以下操作单证生系统和双证生 系统同】 科 研 5 学校 对 申请 硕士专业学位 没有统一的科研成果要求,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培养单位 有更高要求的,请 申请人 按照相关 通
13、知在系统中填写、提交,并打印科研成果登记表、 提交 其他相关材料 等 。 此处填写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读期间 ,以 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 无论是否有科研成果发表,都必须点击“提交”。 论文预审 1.申请人填写论文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 登 陆学位申请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的“论文预审”,录入或选择相关信息,包括:论文题目 (不超过 120 字符 )、论文关键词( 3-5个)、论文形式 、 论文 类型、论文选题来源 、 论文字数(单位为万字 ,一般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论文创新点 和 主要内容(每点不超过 200 字符)及论文的不足、原因和改进办法(不超过 300 字符) 。论文形式、论
14、文类型和论文选题来源不 确定 请 直接 询问 导师。 2.申请人打印论文预审表、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表( 单证生 另需打印 单位推荐意见表 ) 申请人 录入 上述信息 完毕点击“保存”,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后,在 “提交”按钮右侧生成“打印论文预审表 ”和“打印导师和单位意见”两个按钮,依次点击,将论文预审表、 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表 ( 各默认生成 1 份) 和 单位推荐意见表 ( 单证生 系统方有, 默认生成 2份) 下载至本地机。 导师 在 填写 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表 时 ,既 可以打印 后亲笔填写 ,也可 直接在电子表格中 输入 ( 输入的部分将显示浅灰色,但打印出来 后不受影响 )
15、 。 该表填写时 应针对申请人的 学位 论文提出 意见, 其他如思想政治修养、科研实践、课程学习等方面的意见不需涉及 。 单证生 的工作 单位在填写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时, “ 基层组织意见”可 直接在电子表格中 输入 ( 输入的部分将显示浅灰色,但打印出来 后不受影响 ) 。“基层组织”一般指中小学的教研室, 或 高校 、 职校的院系所,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部(处、办、科),或公司的部门(小组) ,基层组织的意见由上述部门的负责人签署;“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般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 “论文预审”申请人提交后至院系管理员审核前,申请人仍可
16、修改 论文预审中的相6 关信息 ;待院系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不可修改,修改需通过院系管理员 ( 直至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小组录入结果前 ) 。 3.院系 管理员 审核论文预审 综上 , 双证生 系统中, 个人信息确认后,申请人方可确认成绩、填写提交科研和论文预审;单证生 系统中,个人信息、科研和论文预审可同时进行,但本人必须提交个人信息后,方可打印 “ 论文预审 ”中的各类表格,院系管理员也方可打印成绩单、进行课程审核,因此建议 单证生 在各项个人信息核对、确认后,尽早提交“个人信息”。 市盲审 申请人 登陆 学位申请 系统,点击页面左侧列表中的“市盲审查看”查看盲检密码 。盲检密码由 学位申
17、请系统 自动生成 。 生成的条件为 : A学位申请系统 “ 个人 信息 ” 本人确认提交;且 B学位申请系统 “ 课程信息 ” 专业学位办审核通过 ( “ 课程信息 ” 的审核状态可在学位申请系统“课程”页面左上方查看) ;且 C学位申请系统 “ 科研信息 ” 本人提交 D学位申请系统 “ 论文预审 ” 院系审核通过 ( “ 论文预审 ” 的审核状态可在学位申请系统“论文预审”页面左上方查看) 盲检密码生成后, 申请人 即可凭此 密码, 参照 上海市 “盲检系统使用说明” (见每学期通知附件压缩包) ,登陆上海市盲检系统 、 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当即随机确定是否抽中市盲审。 学位办定期( 高峰时
18、段 一般为每天 上 午 9:00 和 下午 14:00 各一 次)将市盲检系统中的抽检结果导入本系统; 市盲审的送审结果和 成绩 也 由 学位办 定期导入本系统。抽中者可同时在市盲检 系统和 本系统中查看市盲审成绩 ,但因导入至 本 系统为手动操作,所以相 比 市盲检 系统中的结果有一定延时 。 校盲审 没有抽中市盲审的申请人将由院系按照相关规定抽校盲审,申请人可随后点击 学位申请系统 页面左侧列表中的“校盲审查看”,查看是否抽中校盲审 ;并可在提交“评阅答辩申请”后,在 “盲审评阅总评”处查看 校盲审成绩 。 7 评阅答辩申请 申请人完成“市盲审”抽查且院系完成“校盲审”抽查后, 申请人 登
19、陆学位申请系统,点 击 页面左侧列表中的“填写评阅答辩申请”, 确认 论文题目和论文关键词 ;有变化可修改,修改后请务必先点击“保存”按钮, 核对无误后 再点击“ 提交 ”按钮; 修改后不点击“保存”按钮只点击“提交”按钮修改不生效 ;只需在此处修改,不必再在“论文预审”处修改。 因论文题目会显示在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答辩材料中,请务必保证准确。 申请人提交评阅答辩申请后, 院系研究生 工作秘书维护 论文 评阅人、答辩委员、答辩日期、答辩秘书等 信息后,申请人可查看答辩日期和 答辩秘书。 盲审评阅总评 答辩材料 院系管理员 在 打印评阅意见书 送评阅 后, 或是抽中市盲审 、校盲审的申请人论文送审
20、后, 申请人 方可查看总评结果,否则系统将做出提示。 院系管理员 打印评阅意见书 后,申请人登陆 学位申请 系统,点击进入 “ 盲审评阅总评 ” 模块,可查看本人盲审成绩(若参加)和评阅成绩;成绩下方可显示盲审、评阅的状态和总评的结果。 市盲审和校盲审成绩由 学位办导入、录入系统 ; 评阅成绩由院系录入 系统 。 市盲审 、校盲审、评阅及总评的 状态 分 送审中、通过、异议 三 种,由系统自动判断生成 。 1) 当总评状态为 送审中 时, 即 盲审(若参加)和评阅的 成绩都未逾期,但并未全部返回;此时答辩材料不可打印,不可组织答辩 。 2) 当总评状态为 通过 时, 即 盲审(若参加)通过且评
21、阅通过;此时可打印答辩材料,组织答辩 。 3) 当总评状态为 异议 时, 即 市盲审(若参加)异议 ,或 校盲审(若参加) 异议或评阅 异议 , 答辩材料不可打印,不可答辩。 总评结果“通过”后申请人点击“盲审评阅总评”,页面下方出现“打印 答辩材料 ”按钮 ,点击后,在弹出的下载对话 框中选择“保存”,将答辩材料电子文档下载到本地机上,打印一套 、 装订(一般装订即可)后 即交予答辩秘书,供答辩时使用。 注意 1)下 载“答辩材料”时必须选择“保存”,切莫选择“打开”,否则无法下载、打印。 8 2)答辩材 料将归入 申请人 人事档案,且将提交 专业 学位 评定 分 委员会讨论学位用,事关重大
22、,必须由系统生成,且不得手动修改任何内容 。 答辩结果 答辩结束后,院系管理员在 学位申请 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 申请人点击进入“答辩结果 ” 模块 即可查看。 若 申请人 发现系统中录入的答辩结果与本人在答辩当场获知的结果有异,请通过答辩秘书联系院系管理员 。 学位申请 书 学位信息表 只有当答辩表决结果录入提交,且 结果为通过 并建议授予学位 时,申请人方可 在系统 中 填写学位申请。 因填写 内容字数较多,申请人应在线下准备好相应材料,在线填写时复制 -粘贴即可 。 若在线逐字输入,极易造成页面超时,所录内容无法保存。 申请人 点击“学位申请”, 录入学位申请信息。 关于 “ 毕业年月
23、” :按照我校毕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论文答辩日期为暑假开始前一天至当年 12 月 31日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第二年 1 月 1日,如 2012 年 8 月 20日答辩通过,或者 2012 年 12月 20 日答辩通过,毕业证书落款日期都为 2013 年 1月 1 日,毕业日期都为 201301;论文答辩日期为 1 月 1日至春季学期倒数第二天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论文答辩日期的第二天,如2013 年 1 月 10 日答辩通过,则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 2013 年 1 月 11 日,毕业日期为201301。 对于答辩通过,已毕业本次再申请学位的申请人,毕业年月请填写已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年月。 其他
24、学位申请信息 包括 学位申请理由、 专业 实践 和社会实践 情况 、 论文内容简介 等。 注意: 1.请注意各部分的字数限制和具体要求;字数限制包括任意字符,即包括标点符号和空格;因字数有限,一个栏目请尽量录入一段文字,可使用分号、句号、各类数字编号等表示语意的 起始,但 尽量 避免使用分段的回车符; 2.“论文内容简介”请只介绍学位论文的情况,包括选题依据、 意义、主要研究成果和创新点,不超过 1500 字;其他 情况不需介绍; 上述 信息 填写完毕后, 应首先 点击 “保存 ” 按钮 ,再 点击 “输入简历”按钮,进入新的页面输入个人简历。 9 个人简历指申请人本人学习和工作 经历。简历从
25、高中开始填起,填写至今,简历的“学习或工作单位”栏中不仅应注明单位名称,还应注明身份或从事工作、担任职务,如: 200507-200706,上海市 xx 公司,职员; 200409-200806,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本科生 注意 : 1)开始和终止时间均为 6 位数字,示例 200406; 2)学习或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 规范的全称。学习单位填写至院(系、所),工作单位填写至 部(处、办、科); 3)备注应填写单位更名、撤销、或任何职 、 在职攻读等情况 。 没有不填 写 ; 4) 因学位申请书设计限制,简历最多填写 7 条。 对于有较多工作经历的,可将多条经历合并填写。 简历实时保存; 保存后
26、可以单击某条记录 前方的“选择”按钮,再点击“删除”、“编辑”按钮,对该条简历进行删除或修改。 简历填写完毕后, 点击“返回”按钮 返回至前一个页面。 再次 检查 , 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先点击“提交”按钮,这时,在“提交”按钮右侧生成“打印学位信息表”按钮,点击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保存”,下载保存至本地机,浏览无误后, 打印 1 份“学位信息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交答辩 秘书。 “学位信息表”中的信息为自动生成,表格锁定,不可修改;若表中信息有误,请根据表下方提示,本人修改或联系相关管理员修改;修改成功后,需重新下载、打印信息表 。 下载“学位信息表”后, 再次点击页面左侧目录中的“
27、填写学位申请”,方能在页面下 方 该按钮右侧生成“打印学位申请书”按钮, 点击即可下载“保存”至本地机上 。 注意: 1) 系统生成 的 学位申请书含封面共 10 页 ( 单证生 的 学位申请书 共 9页 ) ,封面后的空白页是为了双面打印由系统自动 生成 ,不可修改,也请不要拿掉。 2) 学位申请书将归入人事档案,且将提交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用,事关重大,必须由系统生成,且不得手动修改任何内容。其中,第 7页中各项数据,待专业学位 评定 分委员会讨论学位后 由 学位办 填写。 3)生成的学位申请书, 申请人 应再次认真核对: 录入信息能否完全显示,若不能完全显示 ,请调整录入内容的分
28、段、版式,适当调整、精简内容;录入或提取的 信息 有无错误,若有,属于在“学位申请”模块录入的信息,至 学位评定 小组录入小组表决结10 果前都可修改,但修改、提交后必须重新打印、装订再 交小组管理员填写结果和归档;录入小组表决结果之后,修 改需通过 学位办进行。 4)学位申请书必须线装双面装订两份。 推荐装订地点:中山北路: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文印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 A区117 室。 学位申请 审批 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次召开会议,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和审批,并将结果录入至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人可 登录 系统在相应页面 查看。 联系方式 1、个人信息维护: 双证生 联系研究生院 综合办宋树彬 , 54345001, ; 单证生 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李倩 , 54342975, 。 2.双证生 公共数据库课程审核 及学位申请系统课程、科研及论文预审 :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李 坤 , 54345032,62233699, 。 3.其他工作:研究生院学位办李倩 , , 闵行校区行政办公楼 309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