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18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贯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实行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文 2007131 号(2015 年 6 月修订)、关于 201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总结我院多年来推荐免试研究生实际做法的基础上,规定如下:一、组织工作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二、申请条件1.申
2、请目的与要求、申请条件、综合考核计分方法参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文 2007131 号,2015 年 6 月修订) 。2.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成绩优秀”和“破格申请”的解释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若干申请条件实施细则(试行)。三、综合考核计分方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原则,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经院务会讨论通过,我院的综合考核计分方法结构如下: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项目 内容 分值一、专业成绩 专业课平均学分绩 85 分二、科研创新1(1)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2)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1)其中主持人立项 1 分,中期 1.5 分,结项 2 分,优秀 1分;参加人
3、立项 0.8 分,中期1 分,结项 1.5 分,优秀 0.5分。(2)其中主持人立项 0.6 分,中期 1 分,结项 1.5 分,优秀0.5 分;参加人立项 0.4 分,中期 0.7 分,结项 1 分,优秀0.3 分。52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其中主持人立项 0.4 分,中期0.8 分,结项 1.2 分,优秀 0.5分;参加人立项 0.2 分,中期0.5 分,结项 0.8 分,优秀 0.2分3校级本科科研基金项目其中主持人立项 0.2 分,中期0.5 分,结项 1 分,优秀 0.5 分;参加人立项 0.1 分,中期 0.3 分,结项 0.5 分,优秀 0.2 分。4.1 在学校
4、认定的 CSSCI 目录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并已拿到正式出版刊物,CSSCI 期刊目录可在校人事处和社科处网站查询)4.2 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其中 A 类和 B 类刊物第一作者3 分,合作者 2.5 分;C 类刊物第一作者 2 分,合作者 1.5 分;其他 CSSCI 期刊第一作者 1.5分,合作者 1 分。学术论坛论文:一等奖:第一作者 1.2 分,合作者 1 分;二等奖:第一作者 0.9 分,合作者 0.7 分;三等奖:第一作者0.6 分,合作者 0.4 分。51 学校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一共 24 项,即(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5、;(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专题) ;(3)IMA 管理会计案例大赛;(4)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5)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习科技作品竞赛;(6)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7)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学校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计分方法是:其中第(1)至(2)项,一等奖为 3 分,二等奖为 2.5 分;第(3)项,一等奖为 3 分,二等奖为 2.5 分,三等奖 2 分;第(4)至(15)项,特等奖为3 分,一等奖为 2.5 分,二等奖为 2 分,三等奖为 1.5 分;第(16)至(20)项,一等奖为 2 分,二等奖为 1.5 分,三等奖为 1 分;第(21)至
6、(24)项,特等奖为 2.5 分,一等奖为 2 分,二4(8)全国英语演讲大赛;(9)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点) ;(10)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11)微软大学生嵌入式系统竞赛;(12)全国仿真大奖赛;(13)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14)全国师范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15)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16)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17)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18)北京市大学生物理竞赛;(19)北京市大学生数学竞赛;(20)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含奥运专题) ;(21)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2) “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
7、赛(23)“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课外学习科技作品竞赛;(24)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级比赛(25)京师杯学术论文竞赛;(26)北师大程序设计大赛;(27)北师大数学建模竞赛:(28)北师大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29)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比赛52 其他省市级以上专业相关竞赛获奖(提交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认定)等奖为 1.5 分,三等奖为 1 分;第(25)项,一等奖为 1.5 分,二等奖为 1 分,三等奖为 0.5分;第(26)至(29)项,一等奖为 1 分,二等奖为 0.5 分。其他省市级以上专业相关竞赛获奖计前五位成员,其中国家级一等奖为 1.5 分,二等奖为1
8、分,三等奖为 0.5 分;省市级一等奖为 1 分,二等奖为0.8 分,三等奖为 0.5 分。两项奖项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三、国际化经历境外交流经历参加哈佛模联并赴美竞赛成员0.4 分,在学期间到海外学习或实践 2-3 个月 0.5 分,4-64个月 1 分,7-11 个月 1.5 分,1 年及以上 2 分。1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 1.2 分 / 学年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 0.8 分 / 学年3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员 0.5 分 / 学年四、社会服务4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院级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单项奖、文艺工作单项奖。0.3
9、 分 / 学年备注: 1. 按照学校规定,科研创新项目中,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不累计计分,取最高分,最高分值为 3 分,此外科研项目分值只对项目申请和答辩时的初始人员加分,在项目批准之后加入的成员将不计此项分值;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最高分值为 3 分;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最高分值为 3 分。以上各项如未达到最高分值,按实际得分计算,如超过最高分值则按最高分值计算。2社会服务项目中如同一学年度同时获得相同种类的奖励,取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加分,另外同一学年度获得的各类单项奖项,也只按一次加分
10、。按照学校规定,社会服务项目计算分数最高分值为 4 分,如不到 4 分按实际得分计算,如超过 4 分则按最高分值 4 分计算。四、申请程序1.学院成立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细则,公示并送教务处备案; 2.2018 年 9 月 4 日 17:00 之前提交材料到 1616(过时不再接收),学生提交材料有: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纸质版,教务处网站下载),以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纸质版)。注:(1)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刊物封皮、目录及论文);(2)本科科研等项目,只需提交项目封皮页和项目组成员情况页;(3)各类竞赛、奖励和境外交流经历,需提交原件。3.学院审核,并按综合成绩排序、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院推荐工作组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持异议者和被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及所异议的基本事实等信息,学院推荐工作组将予以核实和处理。44.专业课平均成绩排名可到学院楼道的本科教务公告栏查看(预计 9月 4 日公布)。5.学校推荐工作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正式名单,上网公示。6.具有正式推荐资格的学生到学院领取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每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