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行政法徐金桂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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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英杰教育 联系电话:01051266975胜己者,胜天下,政法英杰与您共胜司考 行政法讲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一案情: 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

2、钱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手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2005 年卷四案例分析)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行政法/行

3、政诉讼法-案例二案情: 2004 年 6 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 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 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04 年 7 月 12 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 90 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 2 万元至 3 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 4 年。而有 100 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 1 万元上牌费、45 元牌证费、50 元缝布费、10 元喷漆打印费、 7

4、元工本费、20 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04 年 11 月 7 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 2004 年 7 月 12 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 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 2004 年12 月 1 日 17 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5、“ 问题: 1、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2、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根据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 4、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政法英杰教育 联系电话:01051266975胜己者,胜天下,政法英杰与您共胜司考 5、市政府可否撤销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作出的行政许可?6、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请求行政赔偿?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三案情: 某市红旗区税务所于某、何某和姜某在对市中低压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财务资料带回所内查验。经

6、核查认定其偷逃税款 2648076 元,该税务征管所即以红旗区税务局的名义责令该厂限期补缴并处罚款 3 万元。该厂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为加大打击力度,维持原补缴决定,并改罚款为 5 万元。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市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并由市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赖某行政拘留 15 日。致使其停产 5 个月,日常开支 4.5 万元,损失可得利润 7.8 万元。后该厂并入华业长城有限公司。该厂对上述行政行为不服。 问题: 1谁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2. 本题中,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哪几种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3本案中行政诉讼的被告为谁?如果原告胜诉,赔偿义务机关为谁?为什么? 4本案中赔

7、偿数额如何确定?5赖某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四案情: 杨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2006 年 2 月 27 日,杨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 月 9 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 5 月 17 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告杨某无罪。9 月 13 日,西城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2006 年 11 月 30 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 2006 年 3 月停产。2006 年 9 月 1 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

8、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杨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 问题: 1、杨某被羁押长达数月,如果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他如何继续请求赔偿? 2、杨某就企业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杨供李某选择的法定赔偿程序有哪些? 3、杨某能否针对问题 1、2 所述两项损害一并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提起赔偿诉讼?为什么? 4、对羁押造成的精神损害,杨某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5、杨某能否就受羁押期间服装厂遭受的损失向相应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金钱赔偿要求?为什么? 6、西城区工商局作出吊销营

9、业执照之前,应当依法告知企业享有何种权利?7、对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损失,杨某能够最迟在何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五政法英杰教育 联系电话:01051266975胜己者,胜天下,政法英杰与您共胜司考 案情: 原告:吕志强,男,38 岁,河北省保定市人 被告:河北省保定市某区公安局 2005 年 7 月 13 日,原告吕志强因涉嫌嫖娼,被河北省保定市甲区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原告不服甲区公安局作出的该处罚决定,依法向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保定市公安局受理复议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甲区公安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处罚较轻,于是作出对吕志强行政拘留15

10、天,同时处以吕志强 2000 元罚款的复议决定。吕志强不服复议机关的决定,于 2005 年 9 月 2 日以甲区公安局和保定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机关不合理的处罚决定。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放审理了此案,经审查认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合法,但是欠缺合理性,于是作出了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作出处以吕志强 3000 元罚款的行政判决。 问题: 1、对于行政机关的这一决定,原告吕志强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说明理由。 2、若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正式开庭审理之前,原告与被告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此案,人民法院该如何

11、处理? 3、原告能否以甲区公安局和保定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假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告还在拘留所,是否应当暂时停止对原告的行政拘留?理由是什么? 5、本案由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是否违反了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若违反了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其正确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6、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对行政机关决定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本案中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对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作出变更?为什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六案情: 2005 年 7 月 21 日,某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江南县垃圾发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立项建造江南县垃圾发电厂项目,该项目的日垃圾焚烧量为 400 吨

12、,拟建的垃圾发电厂的选址位于江南县云岩乡中对口村、上对口村、山前村三村之间的土地上,据现场勘察该选址离上对口村 240 米,离山前村87 米,而离中对口村仅为 70 米。这三个村现有住户 l000 余户,居住农民有 4000 余人。村民认为,他们居住的地方有良田万亩,是当地的产粮基地和农业园区,村旁的蔡家河为生活用水的水源保护区,垃圾发电厂在焚烧垃圾时极易产生二恶英污染,二恶英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 l000 倍,是迄今为止所知最易致癌的物质,这对于居住在这里的村民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威胁,甚至将危害几代人的生食安全。江南县的 282名农民将某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座落在城北区)告上了法庭,认为某省发改委

13、批准此立项时没有举行听证,属程序违法。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该项目在批准立项前还没有取得有关土地审批手续,某省环保局也没有明确建厂选址。 问题: 1、江南县的 282 名村民能否申请省发改委举行听证,发改委应当如何处理?2、被告在庭前交换证据阶段出具某省环保局关于 400 吨/日江南垃圾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认为该函对选址问题没提出否认意见。原告对此有意见。开庭审理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于这一证据,法院应当怎样处理?3、假设垃圾发电厂已经建成,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政法英杰教育 联系电话:01051266975胜己者,胜天下,政法英杰与您共胜司考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14、案例七案情介绍南京市盗版活动猖獗,音像制品市场非常混乱。2007 年 10 月,南京市市委作出了 “严厉打击盗版活动“的红头文件。根据市委文件的精神,南京市玄武区组成了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税务局联合执法小组,负责打击本市盗版活动。2007 年 10 月 11 日,联合执法小组接到市民举报,来到玄武区文化大街的一家店名为“精彩世界“的音像制品商店进行突击检查,结果查获盗版、淫秽光盘 500 余张。检查小组制作检查笔录后,未交由店主杨某签字。联合执法小组随即当场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 2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上有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税务局四家单位的公章。杨某要求举行听证,执法人员当

15、场予以拒绝。杨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遂于 2007 年 10 月 15 日向玄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玄武区人民政府受理后认为,严厉打击盗版活动是市委的决定,在打击盗版活动的风头上,应当给违法的相对人更严厉的行政处罚,遂变更了联合执法小组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 2.5 万元的行政复议决定。2007 年 10 月 25 日,杨某接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杨某不服,遂于 11 月 8 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以玄武区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税务局为共同被告。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不合格,遂告知杨某变更,杨某不同意。11 月 15 日,杨某又以玄武区人民政府为被告

16、,再次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人民政府委托律师王某为诉讼代理人。诉讼过程中,王律师未经法院许可多次到杨某及有关证人家了解案情,并将所作询问笔录提交法庭。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严厉打击盗版活动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遂撤销了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 3万元的判决。杨某不服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法定时间内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仅就一审书面材料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撤销一审判决、玄武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联合执法小组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原处罚单位重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终审判决。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玄武区人

17、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加重了行政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杨某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3本案中的被告人是谁?法院以被告不合格为由驳回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4本案中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代理人王律师是否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向原告及有关证人收集调查证据?其收集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5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6二审法院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7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相对人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哪个单位申请?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八 论述题案情: 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

18、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 200 元300 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政法英杰教育 联系电话:01051266975胜己者,胜天下,政法英杰与您共胜司考 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 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 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 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 800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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