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ttp:/ 16 个核心考点2012 司法考试行政法必须掌握的 16 个核心考点。行政法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之一。它所考查的范围比较广,下面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历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必须掌握的 16 个核心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考点一 基本原则【核心考点】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 、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 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 、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 、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 ;高
2、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 、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考点二 行政组织【核心考点】组成部门的设立程序;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办事机构、临时性;部门司级、处级内设机构设立程序;编制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划分;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考点二 公务员【核心考点】录用试用期;兼职禁止;回避;不得辞职;辞退;处分的设定、权限、效果、适用和解除考点三 抽象行政行为【核心考点】行政法规的起草、审查、公布和解释;行政规章的起草、审查和备案、立法冲突的解决、立法监督考点四 具体行政行
3、为【核心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效力、撤销和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和判断考点五 行政许可【核心考点】特许;国务院决定和省级规章设定行政许可;授权与委托实施的区别;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延续、听证;撤回、撤销、注销;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被告、举证、赔偿责任、补偿诉讼http:/ 行政处罚【核心考点】规章设定权;授权实施、委托实施与集中实施;从轻减轻处罚、一事不再罚、不成立;简易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治安处罚的传唤、检查、调解和简易程序;行政拘留的不执行和暂缓执行考点七 行政强制【核心考点】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考点八 行政公开【核心考点】保密性审查;申请人个人资料;收费;
4、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考点九 行政复议【核心考点】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申请人与第三人;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程序:申请期限的起算、选择管辖、听证;决定:驳回、变更、和解与调解;附带赔偿决定;建议书与意见书的区别;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选择、前置、终局考点十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核心考点】不予受理的案件: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终局裁决、刑事侦查、行政调解与仲裁、行政指导、重复处理、暴力侵权考点十一 行政诉讼管辖【核心考点】级别管辖的中级法院:发明专利、海关、证券、县政府、重大共同和集团、国际贸易和双反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经过复议的案件;特殊: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5、人身加财产权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不动产案件;裁定管辖考点十二 行政诉讼参加人【核心考点】原告:投资人、合伙、股份公司、非国有、农村土地使用权人、受害人、相邻权人、公平竞争权人、经复议案件;被告:被授权组织、委托机关、派出机关、被撤销、假共同行为、经批准行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组建机构、经复议案件考点十三 行政诉讼程序【核心考点】起诉期限:诉作为、诉不作为、诉经过复议的行为;受理;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http:/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核心考点】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举证责任:起诉不作为;质证;审核认定:部分无效、证明力;撤诉;缺席判决;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诉讼中止与终结;被告改变原行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考点十五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核心考点】一审判决:驳回、变更、确认;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和另行起诉;再审:裁定中止执行、发回重审;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考点十六 国家赔偿【核心考点】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主体、行为、结果、因果、时间;行政赔偿:范围、请求人和义务机关、程序、诉讼;司法赔偿:不予赔偿的情形、义务机关、程序;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