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书格式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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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检刑抗 号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原审被告人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 年 月 日,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以 号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经依法审查,本案事实如下:事实证据原审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综上所述,为严肃国法,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改判。此致人民法院检察员 年月日(院印)附:1.被告人现在住所;2.证据目录;3.证人名单。【实例 l】青年朱林,高中毕业后因没有考上大学,又不愿参加工作,成为无业游民。朱林不久结识一帮“铁哥们儿” 。因“铁哥们儿”好赌,朱林便自告奋勇,

2、利用其住房独门独户十分隐蔽的有利条件,每天晚上邀请“铁哥们儿”到其住所打麻将赌钱。朱林本人自称“手气背” ,从不参加赌钱,只是为其他“铁哥们儿”提供水、食等方面服务,遇紧急情况,朱林还及时通风报信。作为回报朱林则要求几个参加赌博的哥儿们每天给其几百元的“好处费” 。久而久之,这种交易已成惯例。同村青年赵梦,素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梦发现了朱林的“秘密” 。赵梦灵机一动,料定朱林不敢声张,想出一个“大发一笔而不担风险”的主意。1999 年 5 月 2 日深夜 l 时许,赵梦蒙面持猎刀闯入朱林房中,抢走赌资 6000 余元。朱林吃了一个“哑巴亏” ,又不敢报案,只得暗中查访。终于

3、,在朱林的几个哥儿们的帮助下,认定 5 月 2 目抢劫赌资的就是近来突然阔绰起来的赵梦。朱林对此没有声张,伺机报复赵梦。1999 年 11 月 5 日,朱林借口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与赵梦发生口角。口角中,朱林突然亮出准备已久的铁棍准备行凶。赵梦一见势头不妙,转身就逃。一会儿朱林追上,赵梦见无路可逃,便回头央求朱林“放一马” ,朱林哪里肯听,举起铁棍照赵梦臂部就砸,意图打废赵梦一只胳膊。赵梦情急之下顺手拾起一根木棍招架,想夺路而逃。殴斗中,赵梦木棍戳伤了朱林的眼睛。而朱林用铁棍打伤了赵梦的右肩。事后经医院诊断,朱林右眼外伤失明,而赵梦右肩粉碎性骨折,终生残废。本案经 C 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由 C

4、 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 1999 年 12月 29 日向 C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C 区人民法院 2000 年 3 月 1O 日以 C 法刑初字2000第 2 号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朱林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8 年,不构成赌博罪;赵梦不构成抢劫罪,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C 区检察院现在欲提起抗诉,请您拟写抗诉书。A 省 B 市 C 区检察院刑事抗诉状C 检刑抗字2003第 3 号原审被告人朱林,男,35 岁,1965 年 5 月 3 日生于 A 省 B 市 c 区,汉族,高中文化,身份证号码(略),无业,住 A 省 B 市 C 区大同村。1999 年 11

5、月 5日因涉嫌赌博罪、故意伤害罪,被 C 区公安分局拘留;11 月 10 日,经 C 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由 C 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 C 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赵梦,男,37 岁,1963 年 7 月 2 日生于 A 省 B 市 C 区,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略),农民,住 A 省 B 市 C 区大同村。1999 年 11 月 5日因涉嫌抢劫罪,被 C 区公安分局拘留;11 月 10 日,经 C 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由 C 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 c 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朱林赌博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赵梦抢劫罪一案经 C 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由 C 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 199

6、9 年 12 月 29 日向 C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C 区人民法院 2000 年 3 月 10 日以(2000)C 法刑初字第 2 号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朱林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不构成赌博罪;赵梦不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经本院审查,本案的犯罪事实如下:朱林利用其住房独门独户十分隐蔽的有利条件,每天晚上邀请一些人到其住所打麻将赌钱。朱林本人自称“手气背” 从不参加赌钱,只是为其他参加赌博的人提供水、食等方面服务,遇紧急情况,朱林还及时通风报信。作为回报,朱林则要求几个参加赌博的哥儿们每天给其几百元的“好处费” 。久而久之,这种交易已成惯例。同村青

7、年赵梦发现了朱林的“秘密” ,1999 年 5 月 2 日深夜 1 时许,赵梦蒙面持刀闯入朱林房中,抢走赌资 6000 余元。朱林不敢报案,只得暗中查访。终于,在朱林的几个哥儿们的帮助下,认定 5 月 2 目抢劫赌资的就是近来突然阔绰起来的赵梦。朱林对此没有声张,伺机报复赵梦。1999 年 1l 月 5 日,朱林借口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与赵梦发生口角。口角中,朱林突然亮出准备已久的铁棍准备行凶。赵梦一见势头不妙,转身就逃。赵梦见无路可逃,便回头央求朱林“放一马” ,朱林不听,举起铁棍照赵梦肩部就砸,意想打废赵梦一只胳膊。赵梦情急之下顺手抬起一根木棍招架,想夺路而逃。殴斗中。赵梦木棍戳伤了朱林的眼

8、睛,而朱林用铁棍打伤了赵梦的右肩。事后经医院诊断,朱林右眼外伤失明,而赵梦右肩粉碎性骨折,终生残废。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2、3、原审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朱林,目无国法,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并从中收取一定好处费的行为,构成赌博罪,一审不予认定显属认定事实不清;原审被告人赵梦持刀抢劫了赌场,当场抢走赌资 6000 元,属于以暴力的方法抢劫他人财务的行为,应当构成抢劫罪,而其伤害朱林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不予认定显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其理由如下:一、朱林利用自己独门独户的住房条件,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并从中收

9、取一定好处费的行为,构成赌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3 条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案中,朱林虽然从不参与赌博,但其行为既属于“开设赌博”的性质,而且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应当构成赌博罪。二、赵梦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赌资的目的,持刀抢劫了赌场,当场抢走赌资6000 元,属于以暴力的方式抢劫他人财务的行为,应当构成抢劫罪。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抢劫“赌资”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行为,因为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务的,就属于抢劫的性质。虽然朱林和参与赌博人员的赌博行为属于违法,且赌资依法应予以没收,但只要行为人以非法

10、占有为目的,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行占有,就属于抢劫行为。三、朱林与赵梦于 1999 年 11 月 5 日的行为应当根据正当防卫理论来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 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根据正当防卫的基本特征,朱林出于报复的动机和故意伤害的目的,挑衅赵梦,然后乘机行凶,其行为属于防卫挑拨而非防卫之意图,并造成赵梦重伤,依法应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对于赵梦却不同,其面对的是故意行凶伤害的朱林,没有丝毫准备,而且在迫不得已情况下,为制止朱林的故意侵害而为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的特殊防卫的要求。即属于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采取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对赵梦与朱林的行为应当区别对待,赵梦不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综上所述,为了严肃国法,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定罪,真正做到罚当其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8l 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抗诉,请依法审理改判。此致A 省 B 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员 梁飞检察员 刘玉年月日(院印)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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