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中小学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培训班2008年 5月 27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马军 “ 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先 ” 。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需品,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我们的工作直接影响着在校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一个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食物品种多了,吃的好了。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也突显出来。2007年第一季度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65起,其中 11起发生于学校集体食堂,中毒原因以食物污染或变质引起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为主。 2007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
2、中毒事件报告 151起,其中 19起发生在学校集体食堂,占 12.6%。党和政府历来对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卫生问题高度重视,早在 1982年,我国就制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1995年正式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制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确保 食品卫生法 的实施,卫生部又相继出台了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等一系列法规文件。这些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健康的高度重视。是食品卫生法制化管理的具体依据和强有力的
3、保证。 教育部和卫生部于 2002年联合颁布了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目的是确保儿童青少年免受各种有害食品的危害,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该规定从学校食堂的建筑、设施、环境卫生到从业人员的管理,以及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都做了详尽的规定。 教育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能够更好的贯彻落实 食品卫生法 和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的进餐安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在全国组织、举办中小学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培训班,希望通过培训能够对全国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起推动作用,从根本上消除一切影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资质: 开办学校食堂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管理: 学校应建立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卫生要求;操作: 食品加工重要环节的操作规范;应急处理: 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资质目的: 了解开办学校食堂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履行的手续和开办学校食堂的注意事项,以从源头来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内容: 1向卫生行政部门报批2食堂布局要求3食堂操作间要求4卫生设施要求5领取许可证一、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审由于食堂建筑的特殊性,其土建项目不仅需要相关的建筑工程部门审核,还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