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范范 本本 (适用于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 QYZB2015-12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制 二一五年十二月 2 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 CA 证书 、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 CA 证书 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 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2、的资料直接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料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资料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而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 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 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3、)。 4.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单位内设置查询点,接受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和否决性条款审查及相关情况的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联系人,应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5.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投标单位资审情况 、资审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投标单位应凭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或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将查询情况以书面形式作为
4、备忘确认证明。 6.招标代理单位的上述工作情况,将列入其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7.招标控制价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3 8.投标人录入投标信息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9.本文中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4 第一部分 招招 标标 公公 告告 范范 本本 5 工程名称 施工 总承包 /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立项批文 、 用地批文 、 规划批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招标单位 现对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 总承包 /专业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工程
5、名称 】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四、项目概况 (注:影响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工程规模)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号】、【项目编号】、【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6 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 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七、发
6、布招标公告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2.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 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
7、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 (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 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7 投标担保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
8、以下资质之一: (一) (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建 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专业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或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 (二) ( 注
9、: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建 200182 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 专业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或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专业小型项 目负责人资质 (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 8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
10、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 延续注册成功的 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小型项目负责人需 符合穗建筑 2010915号文规定 , 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 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
11、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 D 级,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单一资质的,招标人应明确是否允许联合体,涉及一个以上资 质的,招标人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在评标环节,其资质、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
12、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9 (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 1至 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 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
13、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
14、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 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10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 、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QYZB2015-11
15、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 清远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