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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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动火、 进入受限空 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世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区域动火作业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用火区作业。2.引用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3.2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

2、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4.职责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全面责任。4.2 独立动火人必须持有特种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带徒作业时, 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4.3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坚守岗位、不准脱岗。4.4 动火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系统的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在紧急或异常情况出现时,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4.5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4.6 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纠正违章,特级、一级动火必在现场。4.7 动火作业审批人负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动火等级,安全措施,动火证办理

3、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在确认无误后签字批准。5.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5.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管理。5.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

4、二级动火作业管理。5.5 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动火作业基本要求6.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6.2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6.3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 GB50016、GB50160、GB50074 规 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

5、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规定执行。6.4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6.5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 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6.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23.5 。6.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6.8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

6、于 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 应小于 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6.9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6.10 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 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7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在生产不 稳定的情况下不 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c)动火点所在生 产车间应预 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e)应保持作 业现场通排 风良好。7.动火分析及

7、合格标准7.1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a)动火分析的 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 较大的设备内动火, 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b)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 10m 范围呢进行动火分析;c)动火分析与 动火作业间 隔一般不超过 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 间隔时间 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d)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e)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品标定合格。7.2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

8、: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 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 闭场 所。1、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 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

9、严密地封堵;c)受限空间 内用电设备应 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2、 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a)氧含量为 18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 23.5%;b)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1 的规定;c)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 5.4.2 规定。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 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 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

10、如下:a)作业前 30 min 内, 应对 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 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b)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c)分析仪器 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 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d)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6.5 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e)作业中 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 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f)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 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

11、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g)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h)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 min 时,应 重新进行取样分析。5、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 6.2 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 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 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d)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e)有粉尘产 生的受限空 间,应配戴

12、防尘口罩、眼罩等防 尘护具。f)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 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 等防护措施;g)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6、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 照明电压应 小于或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 12V;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7、 作业监护要求如下: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 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8、 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a)

13、受限空间 外应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 氧气呼吸器) 、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b)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c)作业前后 应清点作业 人员和作业工器具。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e)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 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f)作业结 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 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 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g)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 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

14、续。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1、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 人统一指挥作业。2、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 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符合 JBT450 的要求。3、作业单位应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 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生产车间(分厂)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4、作业时,作 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 设专人监护。5、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 GBT11651

15、 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6、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 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 30 m 内不应有动火作业。7、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8、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9、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10、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在距坠落基准面 2m 及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1 作业分级:1.1 作业高度 h 分为四个区段:2 m h5 m;5 m

16、h 15 m;l5 m h 30 m ;h 30 m。1.2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 11 种:a)阵风风力五 级(风速 8.0m/s)以上;b)GB/T 4200 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高温作业;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 5的作业环境;d)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 12的作业;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f)作业场 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 1 的规定:h)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 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 500mm 的圆 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i)GB 3869 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 19.5的作业环境;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1.3 不存在 8.1.2 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 2 规定的 A 类法分级,存在 8.1.2 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 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 2 规定的 B 类法分级。2 作业要求2.1 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 GB 6095 要求的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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