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宣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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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主题宣传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的要求,我省将在 2014 年底全省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到 2015 年底,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 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诊疗模式,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重危病在大医院治疗。分级诊

2、疗、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提倡基层首诊,由村卫生室、乡卫生院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疑难重病症患者及时转诊至二、三级医院接受诊断治疗,病情缓解或进入康复期的患者及时转回基层接受康复诊疗。 分级诊疗总体思路是什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分级诊疗目的是什么?通过实行基

3、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完善差别化支付制度、执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政策、完善不同等级医院会诊帮扶合作机制等制度措施,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破解看病难、缓解医疗资源紧张。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加快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目标。患者的合理、有序分流,可以同时改善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床难求”和基层医疗资源闲置的现象,达到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费用“一升一降”的效果。 分级诊疗有什么好处?通过分级诊疗,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

4、在基层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病员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院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病员时间和费用。 分级诊疗如何转诊?常见病、多发病鼓励在基层就医,危重症可逐级或越级转诊。当病员在基层医院病情发展,需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时,结合自主选择和就近原则,乡镇卫生院一般首先转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可以视病情转往县级以上医院。若病情趋于稳定,鼓励病员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首先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可以视病情转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情平稳后鼓励病员转回社区卫生

5、服务中心。分级诊疗起付线减免的计算?1.本规定起付线减免仅限于符合规定办理相关转诊转院手续,且在不同类别(报销起付线)医疗机构连续住院产生医药费用的参合患者,未发生住院费用的不属此范畴。2.起付线减免在新农合信息平台采取在参合患者正常补偿后进行特补的方式实现。3.下级医疗机构转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减免额下级医疗机构已扣除起付线上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例:我院转市人民医院其起付线减免额20060%。4.上级转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减免额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下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例:市人民医院转我院其起付线减免额20085%。广安市前锋区第二人民医院 宣 广安市前锋区第二人民医院 开展分级诊疗、双向

6、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卫生系统“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鄂卫发201226 号)精神及“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相关要求,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院、三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一 、 分 级 诊 疗 及 双向 转 诊 实 施 范 围根 据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 省 委 宣 传 部 、 省 发 改 委 等 6个 部 门 关 于 建 立 完 善 分 级 诊 疗 制

7、 度 的 意 见 ( 川 卫办 发 【 2014】 257 号 ) 和 市 卫 生 局 、 市 财 政 局 关 于调 整 新 农 合 报 销 规 定 推 进 分 级 诊 疗 工 作 的 通 知 ( 广市 卫 办 发 【 2014】 194 号 ) 的 规 定 , 全 县 所 有 医 疗 机 构实 行 基 层 首 诊 、 双 向 转 诊 等 分 级 诊 疗 制 度 。二 、 具 体 步 骤 及 时 限 安 排( 一 ) 宣 传 培 训 。1、 县 级 培 训 ( 2014 年 10 月 15 日 ) 。 由 县 卫 生局 牵 头 组 织 召 开 全 县 分 级 诊 疗 及 双 向 转 诊 业 务

8、 培 训 , 参会 人 员 为 各 乡 镇 ( 中 心 ) 卫 生 院 院 长 、 分 管 业 务 副 院 长 、新 农 合 经 办 负 责 人 , 九 龙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主 任 、 分 管业 务 副 主 任 、 新 农 合 经 办 负 责 人 , 县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院 长 、分 管 院 长 、 医 务 科 长 、 新 农 合 经 办 负 责 人 。2、 逐 级 培 训 ( 2014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 日 ) 。各 医 疗 机 构 根 据 省 市 县 的 安 排 部 署 , 分 层 次 、 分 批 次 组织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 医 务 人 员

9、 、 新 农 合 经 办 人 员 进 行 专 题培 训 。 重 点 对 省 市 县 分 级 诊 疗 及 双 向 转 诊 的 相 关 文 件 、工 作 流 程 、 操 作 方 法 等 内 容 进 行 深 入 学 习 。 培 训 人 员 必须 确 保 全 覆 盖 , 要 做 到 应 知 应 会 。3、 社 会 宣 传 ( 2014 年 10 月 20 日 至 31 日 )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要 采 取 电 子 显 示 屏 、 悬 挂 横 幅 ( 标 语 ) 、张 贴 明 白 纸 、 入 户 宣 传 、 街 头 咨 询 、 电 视 广 播 滚 动 播 出等 措 施 , 发 动 和 组 织 村

10、 医 、 村 社 干 部 广 泛 深 入 持 久 的 宣传 分 级 诊 疗 及 双 向 转 诊 的 重 大 意 义 和 步 骤 要 求 。 县 级( 含 民 营 ) 医 疗 机 构 , 要 在 醒 目 位 置 张 贴 分 级 诊 疗 及 双向 转 诊 的 政 策 文 件 , 利 用 电 子 显 示 屏 滚 动 播 出 相 关 政 策文 件 , 确 保 就 诊 人 员 人 人 皆 知 。 特 别 是 乡 镇 卫 生 院 、 村卫 生 室 相 关 人 员 要 结 合 2015 年 新 农 合 筹 资 工 作 , 要 面对 面 地 与 参 合 群 众 就 分 级 诊 疗 、 双 向 转 诊 以 及

11、新 农 合 补偿 政 策 进 行 宣 传 , 确 保 参 合 群 众 对 政 策 调 整 后 的 知 情 权 。( 二 ) 制 定 方 案 ( 2014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 日 )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要 结 合 上 级 的 文 件 要 求 , 进 一 步 细 化和 明 确 首 诊 制 度 、 转 诊 制 度 、 转 诊 流 程 、 登 记 制 度 、 核准 制 度 、 审 批 制 度 等 , 并 成 立 相 应 组 织 机 构 , 加 强 分 级诊 疗 及 双 向 转 诊 的 日 常 管 理 , 具 体 负 责 日 常 事 务 工 作 ,要 确 保 专 人 专 管 。三

12、、 督 导 检 查各 医 疗 机 构 要 认 真 按 照 省 、 市 及 本 方 案 的 要 求 , 切实 开 展 好 分 级 诊 疗 及 双 向 转 诊 工 作 , 我 局 将 组 织 相 关 人员 对 各 医 疗 机 构 实 施 分 级 诊 疗 和 双 向 转 诊 宣 传 及 实 施 工作 进 行 督 查 , 重 点 查 看 宣 传 以 及 培 训 的 各 种 影 像 资 料 、图 片 。 分 级 诊 疗 及 双 向 转 诊 宣 传 与 实 施 工 作 纳 入 2014年 年 终 目 标 考 核 。 对 宣 传 及 培 训 不 到 位 的 单 位 , 或 因 工作 落 实 不 到 位 ,

13、增 加 群 众 误 解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的 将 严 肃 问责 。四 、 其 他( 一 ) 宣 传 资 料 准 备 。 由 县 医 政 股 参 照 省 市 新 型农 村 合 作 医 疗 知 识 手 册 (样 本 ) , 结 合 我 县 新 农 合 补 偿政 策 和 实 际 情 况 , 制 作 我 县 宣 传 知 识 手 册 或 明 白 纸 。( 二 ) 县 级 会 议 培 训 准 备 。 具 体 由 医 政 股 、 办 公 室结 合 上 级 的 相 关 文 件 , 制 定 完 善 我 县 分 级 诊 疗 和 双 向 转诊 的 具 体 操 作 文 件 , 按 照 上 级 文 件 要 求 草

14、 拟 局 领 导 培 训材 料 , 按 照 程 序 送 审 。( 三 ) 各 医 疗 机 构 分 级 诊 疗 及 双 向 转 诊 的 宣 传 图 片和 制 定 的 工 作 制 度 , 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 前 报 县 卫生 局 医 政 股 。岳 池 县 卫 生 局2014 年 9 月 28 日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上下联动、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确保安全的原则,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

15、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运转有效的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 90%以上。 三、实施时间 我院为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从 2012 年 9 月21 日开始启动该方案。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 加强领导 我院成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 组 长:吕大文副组长:王帮立 邹昌平 曹 航 苏勇怀 郑志远成 员:王继琼 连桢树 蒋启燕 郑志远、苏明荣谢林军 胡 翔 张春梅 陈志明 林 勇 王丽君王建

16、国、李联华、周静莲、李 伟、蒋伯兵、郑晓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医务科合署办公,由医务科主任刘孜兼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副主任黄怀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完善制度 加强控管 1、完善首诊制度、首接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将新农合资金支付与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挂钩。 2、确立分级诊疗标准: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已经确诊的非传染性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我院主要负责疑难杂症的专科诊治,并根据乡镇卫生院的要求进行适时会诊,对条件允许的特别重大、疑难重症、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转三级医院救治。 3、完善双向转诊流程:规范我院转诊程序,明确转出、转入标准。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三级医

17、院分别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对乡镇卫生院转入我院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转入患者及时获得诊疗服务;同时协助和指导转出的病人选择合适的三级医院,并提供相关诊疗资料,方便转入医院获得可靠信息,减少重复检查。 (三)提高能力 拓展服务 1、加强专科人才培养、提高整体服务水平,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每 3 年选派 5-8 名医生到三级医院进行专科进修,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 2、对乡镇医院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及人员培养多种方式,提高乡镇医院技术服务水平。继托管长梁卫生院

18、后再托管业州镇卫生院,同时逐步拓展托管范围,与乡镇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合理流动,提高乡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在全县形成基础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医疗服务模式。 3、充分利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我院实行二级医院辅检结果互认,完善卫生部病理远程和湖北远程医疗建设,对疑难、重症病人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及远程教育。 五、保障措施 1、医院将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2、将托管的乡镇医院纳入我院一起管理,对托管医院每周组织2 次专家查房,每周组织 1 次管理人员督查,定期与托管医院召开联席会议,对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中大的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定期将双向转诊情况向县卫生局报告。 3、对转入三级医院的病人实行追踪随访,病情允许情况下再转回我院治疗。 二 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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