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优势——林毅夫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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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发优势林毅夫本人不敢苟同上述观点,基于真理越辩越明的精神,提出几点商榷。文章结构如下:首先探讨后发优势的来 源;其次,讨论后发国家是否必须先完成英美式的宪政体制改革才能取得经济的长期增长;第三,辨析英美的宪政体制是否就是最优制度;第四,讨论经济转型的模式和绩效;最后是简单的总结。 .1一、技术创新和后发优势 .2(一)经济增长的因素 .2(二)技术创 新的成本 .2(三)后发优势 .3二、共和宪政体制 和后发劣势 .4(一)何谓后发劣势 .4(二)共和宪政体制是否为经济长期发展成功的充分或必要条件? .5(三)宪政改革是否可在短期间内完成? .6三、共和宪政体制和经济发展 .7(一)共和宪政

2、体制是否为最优体制 .7(二)一些国家的发展问题是否因未实现共和宪政而起? .8四、发展战略、后发优势、后发 劣势和改革的途径 .9(一)发展战略,后发优势与劣势 .9(二)经济改革 和发展绩效 .9五、结束语 .12参考 文献 .15后发优势林毅夫No. C2002010 2002 年 7 月 18 日Jeffrey Sachs、胡永泰和杨小凯在经济学(季刊) 本期发表的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以下简称宪政 )中,提出了后发劣势的观点。 1 他们认为,落后国家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容易,但模仿发达国家的制度难。落后国家倾向于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管理而不去模仿其制度,虽然可以导致落后国家的经济在短期内

3、获得快速增长,但会强化国家机会主义,给长期增长留下许多隐患,甚至长期发展变为不可能。后发国家应由难而易,先完成较难的制度模仿,才能克服后发劣势,在没有模仿好先进国家的制度前是没有资格讲制度创新的。该文同时提出,最好的制度是英国和美国的共和宪政体制。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尽管现在改革很成功,但没有进行根本的宪政体制改革;俄罗斯改革目前看起来比中国失败,但进行了根本的宪政体制变革,所以将来俄罗斯会超过中国。他们也把法国为何在 19世纪时落后于英国,苏联为何在 30 年代和 40 年代经济发展由快而慢,日本为何发动二战,以及现在出现金融危机等,都归咎于这些国家没有,或没有完全实行英美式的宪政体制(宪政第

4、 1、2、3 节) 。本人不敢苟同上述观点,基于真理越辩越明的精神,提出几点商榷。文章结构如下:首先探讨后发优势的来源;其次,讨论后发国家是否必须先完成英美式的宪政体制改革才能取得经济的长期增长;第三,辨析英美的宪政体制是否就是最优制度;第四,讨论经济转型的模式和绩效;最后是简单的总结。一、技术创新和后发优势(一)经济增长的因素从技术层面说,一国的经济增长潜力决定于三方面条件:首先是生产要素,如果各种生产要素都增加,总产量和经济水平当然提高;其次是产业结构,给定生产要素,如果将这些生产要素从附加值比较低的产业,重新配置到附加值比较高的产业,尽管要素总量并没有增加,经济总体水平也会提高;第三是技

5、术创新,给定生产要素、产业结构,如果技术创新,经济水平同样可以提高。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土地(自然资源) 、劳动和资本。18-19 世纪有些国家通过殖民地而增加土地供给,但对 21 世纪的国家而言,国土面积是外生给定的。劳动力会增长,但增长速度受到人口增长速度的限制,国与国间差异不大。劳动力增长最快的国家其增长率不过 2-2.5%,很少达到 3%,许多国家维持零增长。差异比较大的是资本积累,有些国家资本积累非常快,达到 GDP 的 30%或更高;而有些国家,如一些非洲国家,不但没有资本积累,甚至因为折旧而呈负增长。据世界银行 1999 年数据,发达国家的平均资本积累率在 20%左右,有些发展中国家

6、,如改革后的中国则在 40%的水平(World Bank, 2001, p.298-299) 。所以,就生产要素而言,最关键的是资本积累的速度。在上述三种主要条件中,最重要的是技术创新。如果不进行技术创新,资本不断积累就会碰到投资报酬递减,资本的回报和积累的意愿就越来越低。除非保持很快的技术创新速度,否则就不会有较高的资本积累率。从结构变迁的角度看,如果没有新技术,就不会有新的、附加价值比较高的产品和产业。工业革命后,新产业不断出现就是技术创新的结果。例如,纺织业是原有产业,因为技术变迁,机械化生产比手工生产效率更高,如果把资本和劳动力转移到机械化生产上来,附加值就比较高。又如,机械制造业、化

7、工产业、汽车制造业、航天产业和信息产业等,都是新技术的结果。所以,判断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或生产力发展的潜力,只要看这个国家技术创新的可能性有多大。(二)技术创新的成本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技术创新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来源可以不同。最发达国家的企业采用的技术已在最高水平,其技术创新就只能来自于新的技术发明(invention) ,投入资金和人力去从事研究和开发(R Srinivasan 1994) 。由此可见,从长期经济发展的绩效看,宪政体制改革先行的国家并不一定好于宪政改革后行的国家。实际上,我们还没有发现世界上哪一个后发国家是因为先进行了共和宪政体制改革,然

8、后经济才持续快速发展的。按照宪政的说法,日本被认为是直到 90 年代也没有进行彻底的宪政体制改革的国家(该文第 2 节) 。新加坡基本上是独裁政治,有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可是,1988 年日本人均收入已经超过了美国;新加坡 1996 年时人均收入也达到美国的水平。这说明,后发国家即使没有进行彻底的英美式宪政改革,也能在经济发展上超过有了宪政体制的英美发达国家。亨廷顿(1998,第三章)在其影响甚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总结了从 20 世纪初土耳其的凯末尔以来的经验,也发现许多把西方化作为现代化前提来努力的发展中国家,并未成功地实现现代化,而实现了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并未西方化。而且,

9、具有该文认为是最理想的共和宪政体制的英国,从人均收入水平来看,现在只排在全世界第 22 位,已经不是最发达的国家了,欧洲的许多国家,如法国、德国人均收入水平都超过了英国(World Bank 2001, p.274-275) 。宪政主张共和宪政体制改革要先行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如果先进行技术模仿,没有在宪政体制方面进行彻底改革,必然会导致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少数政治精英就会利用国家政权掠夺经济发展果实,使制度模仿更难进行,经济发展最终将陷入困境。但是在二战前,日本天皇虽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实际上不干预政治,也没有利用权利去为皇亲贵族掠夺经济发展的果实。新加坡固然有国有企业,台湾也有国营企业和

10、党营企业,但他们并没有利用政治上的垄断权利,抑制私营企业来保护国有企业和党营企业。同样,中国改革伊始,也未进行英美式的共和宪政体制改革,国有经济在各行各业接近于垄断,但现在国有经济不断退出,私有经济不断扩张。固然有政策保护国有企业的,但观察告诉我们,私营企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差。这些实证经验说明,技术模仿使得经济发展很快,并不一定会像宪政预言的那样使国家机会主义的行为恶化。国家机会主义在任何社会都不是毫无限制的,任何政权都需要人民的支持。19世纪法国没有进行宪政改革,英国实施了共和宪政体制。然而法国的税收却远远低于英国,法国政府的权力虽没有共和体制的多党制衡,但“因怕人民造反而不

11、敢征高税” (杨小凯 2000) 。 11 这正说明了即使在中央集权国家,当权者也并非杀鸡取卵。如同市场经济中的垄断者,并不一定都把价格定得很高以剥夺消费者的剩余。尤其当可能有新的生产者进入市场,出现竞争的情况下,更加不会如此(Baumol, William J., Robert D. Willig, and John L. Penzar, 1988) 。总之,从上述经验看,英美式共和宪政体制既不是发展中国家赶上发达国家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而且该体制也不能保证英美的经济发展水平领先于没有这种体制的国家。同时,不先实现英美的宪政体制改革也不见得会使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三)宪政改革是否可

12、在短期间内完成?假定我们接受宪政的观点,宪政改革必须先行才能避免国家机会主义,保证国家经济长期发展的成功。那么,是不是有办法用“休克疗法” 来改革一个国家的“宪政体制 ”呢?因为只有存在这样做的可能,强调宪政改革先行才有意义。不能设想一个国家或地区,先用 50 年、100 年的时间完成宪政体制改革,然后才来发展经济。宪政体制改革其实并不仅是立宪,即使宪法规定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之间必须相互制衡,也并不代表现实中必然有这样的制衡。根据诺斯的研究,北美与南美的宪法本身没有什么差异。但是北美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程度很高,而在南美国家机会主义、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却相当普遍(North,1990) 。由此可

13、见,所谓宪政体制改革,不仅是立一部宪法,必须要统治者愿意遵守,统治者不遵守,被统治者群起而攻之,法才是有效的。实际上宪政指出,法国的宪政体制改革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完成。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到现在, 宪政还认为日本的宪政改革没完成,才造成 90 年代以来日本出现的金融危机。前苏联和东欧遵行了宪政一文的作者之一 Sachs 的建议,在经济上推行了休克疗法,在政治上推行了欧美的宪政体制,可是休克疗法给苏东的经济造成很大的破坏,世界银行最近对苏东 10 年转型所作的回顾性研究发现,许多国家的生产水平和各种社会指标都远不及转型前(World Bank 2002) ,可是宪政的作者认为苏东经济转型的失败,

14、并不是休克疗法的失败,而是因为宪政改革还没有完成(该文第 3 节) 。宪法已经改了,政权已经换了,人的行为方式依旧不改,有什么办法呢?制度是不可能隔夜就改成的。即使共和宪政体制如宪政所言那么重要,是决定一个国家发展差异的根本,从经验上看也不是愿意,就可以通过改变宪法或政权而在一、两代人之间建成的。其实,英国的共和宪政也不是仅因为 1688年发生光荣革命,英王威廉三世在 1689 年宣布大宪章完成的。从 12 世纪以来,英国封建贵族的力量逐渐强大,贵族废立国王的事件时有发生,国王的统治越来越需要取得代表贵族利益的议会的支持,威廉三世本身就是英国贵族从荷兰迎立来取代他们不满意的詹姆斯二世的。 12

15、 如果没有贵族本身力量的强大,即使通过了限制国王权力的宪章,统治者仍可随时撕毁宪章或将宪章束之高阁,就像在法国、德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那样。因此,发展中国家只能是先发展经济,建立多元的政治、经济力量,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宪政体制。更何况本文所引用的日本、新加坡、印度等国的经验已经证明,共和宪政体制改革既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赶上发达国家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三、共和宪政体制和经济发展(一)共和宪政体制是否为最优体制有关“后发劣势 ”的关键点还在于英美式共和宪政制度是否是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阶段时最好的制度?以及是不是在任何一个发展阶段都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最好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近 20 年来的研究有

16、两个基本的结论:一,制度是重要的,任何国家制度安排对经济绩效、资源配置、激励机制都会有影响。二,制度是内生的,最优制度内生决定于经济当中的很多因素,由于各个经济体诸多因素的不同,因此并没有一个“ 放之四海而皆准 ”的最优制度。 13例如,许多人认为私有制是最好的制度安排,因为在私有制下,所有者会关心所拥有的东西。在经济生活中,如果企业是私人所有,剩余所有者在经营上就会努力工作,且不会有道德风险的行为。如果是公有制,我的东西可以被别人分享,别人的东西我也可以分享,就会产生“搭便车” 的机会主义行为。所以不少学者认为公有制不是一个好的制度。可是在原始社会里,生产力水平很低,一个猎人出去打猎不一定能

17、够打到猎物,打到猎物之后也没有办法保存。在那样的生产力水平和储存条件下,公社里一个猎人让大家分享他的猎物,他也有权利分享别人的猎物,是使每个人生存最大化的最好的制度安排。因此不能简单地讲私有制一定好于公有制。另一个例子是交换媒介。现代社会用货币,原始社会则以物易物。能不能说货币经济一定比以物易物的经济更有效?前提是交换密度有多高。如果交换密度非常稀,一年才交换一、二次,要找第三种大家共同接受的物资做货币反而不方便。而且一种物质做货币,要让社会共同接受,就必须有国家政权的保证,成本非常高。因此,货币经济并不是在任何发展阶段都比以物易物的经济更有效。再一个例子是市场。市场的发展是漫长的过程,原始共

18、产主义社会中,多余物品放在路边,如果有人需要就以物交换,这是最原始的市场。慢慢地利用神的生日举办庙会,一边参拜神灵,同时交换多余物品,后来就形成墟。从一个月,到十天,后来变成五天、三天,最后每天都有。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每天都有的市场,使人们买卖东西很方便。但是能不能讲现在的市场,比以前一月一次的集、一年一次的庙会、甚至原始社会把要交换的东西摆在路边人躲在树后更有效呢?这要看交易的密度有多大,如果交易密度不够,越固定的市场交易成本就越大。国内在改革初期鼓励建市场,很多地方建了市场之后没有足够的交易,最后荒芜了。因此,虽然制度是重要的,但一个最优制度实际上是内生的,与发展阶段及历史、文化等有关。要

19、形成相互制衡的共和宪政体制,就必须有好几个在政治和经济力量上大约相等的集团。否则,即使通过宪法,也只不过是让在政治上有垄断权力的人来利用宪法,固化其垄断权。台湾在国民党统治下有所谓宪法 ,一方面统治者将其中的很多内容束之高阁,一方面还用其中的条文为国民党的政治垄断进行辩护。后来经济发展了,台湾人的经济力量提升了,力量的天平从掌握统治权的外省人倾向于掌握经济权的本省人,国民党才失掉了对台湾政治的垄断。所以,即使欧美的共和宪政体制在经济发达以后,有几个经济、政治力量可以相抗衡的集体时是最优的,也不可能在发展过程中每一个不同的阶段都是最优的。而且,从发展水平看,日本、北欧都赶上了美国,新加坡也超过了

20、英国,但这些国家的基本体制都保留了许多有别于英美共和宪政的体制安排,因此,英美的共和宪政体制也不见得是发达国家必然要有的最优体制。(二)一些国家的发展问题是否因未实现共和宪政而起?宪政把二战以及苏联、东欧、日本等国的经济困难,说成是相应国家没有完成宪政体制改革所致(该文第 3 节) 。这个看法是否正确?日本发动二战并不是因为天皇保留过高的权利,从而推动日本参战的。日本历史上由幕府大将军执政,明治维新以后改为由民选的内阁总理大臣执政,天皇只是受崇拜的偶像,在内阁会议中一言不发,是虚位元首。日本发动战争是因为军国主义思想造成的。德国在一战以后已经推翻了专制的帝制,推行过宪政体制改革,执行了分权的议

21、会内阁制。但是,德国人的意识形态并没有马上随之改变,所以希特勒上台后,照样可以将权利集中到手中。这两个国家的情形说明,文化、意识形态并不是随宪政体制的改革就马上改变。日本现在的通货紧缩和金融危机,是不是因为其宪政体制改革不彻底,没有完全如英美一般?能不能把任何经济困难,都认为是宪政体制改革的问题?难道英美进行宪政体制改革之后就没有经济波动、经济危机了吗?美国 1929 年出现过经济大萧条,比 1991 年以来日本出现的金融危机还严重,英国也从工业革命后最发达的国家变成发达国家的末几位,是不是也因为英美两国的宪政体制有问题呢?宪政把英美以外的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都归咎于这些国家没有进行宪政体制改

22、革或宪政体制改革不彻底,是十分意识形态化的。 14依我的分析,日本目前经济危机产生的原因,是从引进技术为主的技术创新变为以自主开发为主的技术创新,经济由高速增长变为低速增长诱发的。二战以后,日本依靠后发优势,利用技术引进维持了 40 年左右的快速经济增长,在经济高速增长时,很容易出现股市和房地产经济泡沫, 房地产、股票价格飞涨。80 年代中人们常讲的一个比喻是,日本如果将其全国房地产卖掉,可以买下八个美国。其股票价格最高时,日经指数达 40,000 点,现在跌到 12,000 点左右。泡沫在吹起时,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很有钱,需求十分旺盛。日本主要的生产是为了满足国内需要,虽然外贸出口总量很大,但

23、仅占 GDP 的 8-9%,91%的生产是为了国内的消费。当泡沫破灭,财富急剧萎缩,需求也跟着萎缩,出现了两个困难:一方面金融体系急剧恶化,原来用房地产、股票作抵押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形成了金融危机; 15 另一方面需求不增长甚至下降,原来在高消费需求时形成的生产力很多就变成过剩生产能力,形成了通货紧缩。 16 因此,虽然日、美的宪政体制有所差别,但是造成当前日本经济困难的原因,与1929 年纽约股票市场泡沫破灭后造成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原因基本上是一样的。前苏联从 30 年代到 60 年代,中国在 50 年代经济快速发展,后来增长速度放慢了。 宪政认为是因为模仿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管理,

24、但没有采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和产权制度,造成国家机会主义而最终致使经济发展失败(该文第 2 节)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苏联和中国都推行了不符合比较优势的赶超战略(林毅夫、蔡昉、李周,1994) 。早期靠大量的资源动员而有一段由投资拉动的经济的快速增长。可是这种经济增长的维持必然要求加速动员资源,当资源动员遇到极限,快速增长就无法维持下去。前苏联是世界上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所以这种靠大量资源动员的增长方式从 30 年代一直维持到 70 年代。 17而中国的人均资源非常少,在“一五” 计划时期资源动员力度相当大,经过三年困难时期到“ 二五” 、 “三五”计划时期,资源动员越来越困难。所以中央集权的方

25、式维持不住,开始向地方分权,以提高地方的积极性,并调整价格来提高生产者的积极性。以农产品价格为例,1978 年之前已经把计划价格提高了四次,计划价格和农贸市场价格的差距一般只有 20-30%。推行赶超战略的国家,像印度、埃及、中南美洲在开始时都有一段投资拉动的较快的经济增长,但后来经济增长都难于为继,其问题的根源同样在于资源动员的困难(林毅夫,2002) 。 18四、发展战略、后发优势、后发劣势和改革的途径(一)发展战略,后发优势与劣势如本文第 1 节所论,技术创新是一个国家长期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既然后发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而具有后发优势,为何从二战以来,真正利用了这个优势,加速

26、经济发展,缩小或赶上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仅属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的后发国家,经济发展还是困难重重。其原因其实在于政府所采行的发展战略。发展中国家一般说来资金相对稀缺且昂贵,劳动力相对丰富而相对便宜,由此决定了具有比较优势的是劳动力相对密集的产业,或是资本密集产业中劳动力相对密集的区段。如果政府所要优先发展的产业区段不符合这个经济的比较优势,在一个开放和竞争的市场中,这个产业区段中企业的产品不会有竞争力,企业不具自生能力,只有靠国家的保护才能生存。如果企业数量少,可以用税收的方式进行补贴。但在赶超战略下,要优先发展的往往不只是几个企业,而是和重工业有关的好几个产业部门。靠财政税收来补贴力不从心,只

27、好以政策扭曲各种价格信号,由行政力量直接配置各种有限的资源到需要优先发展的企业,并抑制非优先发展产业部门的发展(林毅夫、蔡昉、李周,1994) 。在这种赶超战略下,无论是计划经济国家,还是市场经济国家,市场机制都将被抑制,资源配置缺乏效率,企业没有积极性改进生产,整个经济效率很低。在市场经济国家,或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必然出现寻租,预算软约束(Lin and Tang 1999) ,裙带资本主义,收入分配不均(林毅夫和刘培林,2002) ,宏观经济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林毅夫,2002) 。其结果是不但没有发挥技术创新的“ 后发优势”,而且还会出现各种制度扭曲。一个经济的产业结构内生

28、决定于这个经济的要素禀赋结构(林毅夫,2002) 。如果发展中国家要想提高其产业结构,必须先提高其要素禀赋结构,即增加经济中每个劳动力的资本拥有量。资本来自于剩余、积累。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能够诱导其企业较好地按其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选择产业,则每个企业都会有“自生能力, ”也就是“只要有正常的管理,不需要任何外部的补贴,就预期可以获得市场上可以接受的利润率”(林毅夫,2002,第 272 页) 。这样的经济在竞争市场中会最有竞争力,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创造更多的剩余和积累,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也就会最快。当要素禀赋结构升级,产业也随之升级,按比较优势的原则来引进技

29、术,其引进成本和学习成本都最低,就能够真正发挥后发优势。如宪政所言,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并未完成宪政改革,但他们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比较好地发挥了它们的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所以实现了后发优势,赶上或大幅度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那些违背比较优势,想在产业和技术上赶超的发展中国家,不管是已经实行了宪政体制的印度,还是未实行宪政体制改革的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或中南美洲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有的甚至还扩大了(林毅夫,2002) 。所以,如果后发国家有可能出现后发劣势,这种“ 后发劣势 ”的出现不在于没有先进行共和宪政体制的改革就进行技术模仿,而在于技术模仿的赶超,不得不导致了各种制

30、度的扭曲。(二)经济改革和发展绩效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转轨国家,在二战以后推行了赶超战略,导致后来经济发展困难重重,不得不对原来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其中中国和前苏联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模式。中国的渐进式经济改革自 1979 年开始,到 80 年代末已经相当成功。但是在 90年代初国际学术界普遍的看法认为,中国改革没有进行彻底的产权改革,价格和资源配置体系推行的是双轨制,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是以产权模糊的乡镇企业为主。因此不少外国学者认为中国的改革将来一定会出大问题。俄罗斯和东欧其他国家在 90 年代初开始改革时,Jeffrey Sachs 等人主张,要改革就必须与计划经济一刀两断。他们当时常打的比方是改革好比砍小狗的尾巴,渐进改革是一节一节地砍,而休克疗法是一刀砍断。当时提出的休克疗法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私有化,推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私有制,激励机制才会健全,预算软约束才能消除;二是价格自由化,价格必须由市场竞争决定才是供求均衡价格,资源配置才会有效率;三是财政硬化,不能有太高的通货膨胀,减少财政赤字,否则市场和价格就不能起到合理配置资源的功效。 1990 年代,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增长,而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推行休克疗法后,却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经济崩溃等种种困难。如何解释休克疗法失败与中国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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