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宁波市地下空间 开发利用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SHIM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LTD 2017 年 7 月宁波 目录 招 标 公 告 . 1 第一部分 前言 .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书 . 1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 11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25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1 采 购 公 告
2、 发布时间: 2017年 7 月 25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宁波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 编号: SMFWZB2017032 二、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 项目 基本 概况: 五、合格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相关承接
3、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5.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 6.1、 发售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3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 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00 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6.2、 发售地点: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 鄞州 区中山东路 796 号东航大厦 19楼 1911 室),史麒丰,电话: 0574-87865993,传真: 0574-87680182。 售价:招标文件 3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标段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范围 服务期限 /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4、(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通过3个工业化农房试点村项目的试点,探索农房工业化产业体系的相关基础构架和措施,并开发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标准体系,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设计,为我市“三居”专项行动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并在之后加速推进我市农房产业化工作。 合同签订之日开题起至2017年12月结题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2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投
5、标保证金: 10000 元。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8月 14 日 16: 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银行账号: 3101012200037578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8月 15 日 09: 30时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 鄞州 区中山东路 796 号东航大厦 19 楼 )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7 年
6、8 月 15 日 09: 30 时 (北京时间) 在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 鄞州 区中山东路 796 号东航大厦 19 楼 )开标室进行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麒丰 联系电话: 0574-87865993 传真: 0574-87680182;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http:/ 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25 日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7、(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1 第一部分 前言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项 目 说 明 项目名称: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服务内容、范围:通过3个工业化农房试点村项目的试点,探索农房工业化产业体系的相关基础构架和措施,并开发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标准体系,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设计,为我市“三居”专项行动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并在之 后加速推进我市农房产业化工作。 成果验收:符合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开题起至2017年12月结题 。 2 招 标 单 位 招标单位: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世明
8、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麒丰 联系电话: 0574-87865993 传真: 0574-8768018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相关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 3、本项目 不接 受 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 5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技术文件 正本1 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 。 *6 采购预算价: 5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
9、处理。 *7 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 7年 8月 14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2 序号 内 容 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的形式交至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 号: 31010122000375789。 *8 报价要求: 本项目费用一次性包干,主要包括检前期咨询费、调查、人工、差旅费、通讯费、材料费、税费、相关配合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它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9 付款方式:按工作进度支付(详见采购合
10、同) *10 履约保证金规定 : a.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b.形式:可以是银行汇票、支票或保函的形式 c.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11 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 鄞州 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 19楼 ) 开标室 。 12 投标截止时间:201 7年 8 月 15 日 09:30 (北京时间); 13 开标时间:201 7年 8 月 15 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 鄞州 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开标室 。 1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15 中标人数量:1家
11、 16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完成宁波市政府采购 网注册,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相关注册流程详见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17 1.本招标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投
12、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1.1.1 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2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相关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1.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将拒绝投标。 2.投标委托 2.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见第五部分)。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
13、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根据国 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的 服务 招标费率标准,按照 成交通知书 确定的 成交 总金额,向 成交 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 ,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 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
14、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以 书面形式 送达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4 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个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 迟 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
15、述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7.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8.1.1 商务技术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 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复印件 加盖公章 , 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
16、投标人无须提供 ) ; 投标保证金回单(格式见附件); ( 2)对 宁波村庄及农房 的理解,对 农房 工业化技术的背景和现状、及其相关特点与难点理解(格式自拟); ( 3) 对宁波地区农房现状的调研,以及针对拟开发的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的思路和技术路线 (格式自拟); ( 4)项目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与服务承诺(格式 自拟 ); ( 5)对农房工业化技术的理解 分析, 相关的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成果质量 (格式自拟) ; ( 6) 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 (格式见附件, 附主要人员的 职称证书(如有)、 身份证 、养老保险凭证 ); ( 7)
17、组织机构及技术人员配备表 (格式见附件 );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5 ( 8) 资信 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原件备查) ( 9) 服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 10)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8.1.2 报价文件: (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 ( 4)投标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5)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如有,格式自拟)。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按第六部分统一
18、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技术部分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 技术部分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1.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费用一次性包干,主要包括检前期咨询费、调查、人工、差旅费、通讯费、材料费、税费、相关配 合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它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1.2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3 投标人要按投标价格表 (统一格式 )的内容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9、11.4 应填报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 11.5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50 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 元。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 16: 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 一市汇票、电汇的形式交至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 号: 31010122000375789。 宁波市农房工业化通用预制构配件( PC)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6 12.2 未按第 12.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0、 12.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服务采购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 12.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天内退还。 12.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5条规定签约或不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 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 3)中标方未按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 自开标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21、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进行。按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 (本须知 第 8 条中所规定 )均应遵守本条。 14.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4.4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式 5份。其中正本 1份 ,副本 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4.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 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5.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 的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 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