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季、雨季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雨措施所增加的材料费、人工费和设施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冬 季 施 工 增 加 费指建设项目的某些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需在冬季施工,以致引起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人工与机械的工效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1)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施工机具所需修建暖棚(包括拆、移),增加油脂及其他保温设备。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费用。(
2、2)冬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期限以工程所在地区连续 5 年以上的气象资料为依据,按工程类别分别确定如下:桥、隧等工程的圬工,从每年第一次连续 5 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5以下或日最低温度在3以下的第一天起,至最后一次连续 5 天出现同样温度的最后一天止。路基土方工程,从每年第一次连续 15 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 0以下的第一天起,至土壤连续冻结的最后一天止。其他工程,可参照桥隧工程的期限计算。(3)冬季施工增加费计费标准原则上凡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冬季施工的工程量,不论采用何种冬季施工措施,均应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为简化概算的编制工作,采用全年均衡施工,并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和冬季施工地区划分表(见
3、下表)所确定的温度区及冬季施工期限,制定了各温度区不同工程类别的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见表)。当一个建设项目跨越两个以上的温度区时,则可按线路通过不同温度区的工程量比例,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的综合费率(按工程类别分类综合),再计算该建设项目的冬季施工增加费。本项费用按各类工程的工料机费为计算基数,乘以下表所列费率计算。注:路基土方工程,区中,除河北、山西、甘肃省及西藏自治区计列冬季施工增加费外,其余各省(市)均不计列。注: 东北原始森林地区的路基土方、石方工程,在表列费率的基础上,另加50。石方大爆破,按路基石方的 50计算。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可按工程类别比照表列同类正式工程的费率计算。凡系
4、购买的土、砂、石、矿碴等作填料者,其购买价部分,以及采用火车运输发生的运输费用部分,均不计列。采用汽车运输的定额“增运”部分,按表列费率的 10计列。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范围内各温度区的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按下表相应温度区的费率乘以下表中的系数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用指建设项目的某些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需在雨季施工,以致引起需采取的防雨、防潮和防护设施、人工与机械的工效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1)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人工、机械费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工作内容等(如基坑坍塌和排
5、水沟等堵塞的清理、路基边坡冲沟的填补等)。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粘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因防止雨水必须做的防护措施的费用,如挖临时排水沟、防止基坑坍塌所用的支撑、挡板等。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如因河水高涨致使工作困难而增加的费用等。(2)雨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期限:以工程所在地区连续 5 年以上的气象资料为依据,凡在 1 个月内降雨天数在 10 天以上,且该月平均日降雨量大于 3.5 毫米的月份,即为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的期限。(3)雨季施工增加费计费标准原则上凡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雨季施工的工程量,不论采取何种雨季施工措施,均应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为简化概算的编制工作,采用全年均衡施工,并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和全国雨季施工地区划分表(见表 1)所确定的雨量区及雨季施工期限,制定了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见表 2)。当一个建设项目跨越两个以上雨量区时,则可按线路通过的不同雨量区的工程量比例,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的综合费率(按工程类别分类综合),再计算该建设项目的雨季施工增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