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甘蔗种植订购合同 (示范文本)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广东省农业厅 说 明 一、到厂保护价:经对甘蔗交易市场的调查,目前甘蔗收购中,以吨糖出厂价 3500 元为例,一类甘蔗到厂保护价格约为 310 元 /吨,二类约为 280 元 /吨,三类约为 260 元 /吨;其他(三类以下)约为250 元 /吨。 二、到厂市场价:以吨糖出厂价 3500 元为例,交蔗时市场糖价如果超过 3500 元 /吨时,则糖价每增加 100 元 /吨,蔗价随增约 6元 /吨。 三、合同中的见证方 通常为甲方所属村的村委会。 上述价格,供双方签合同时参考。 广东省 甘蔗种植订购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种植出卖人: (下称甲方) 县(市) 乡(镇) 村(屯) 户主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下称乙方) 地址: 为明确甘蔗种植户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产购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甘蔗种植及订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甘蔗种植品种、面积(亩)、蔗量(吨)、植期和质量要求 ( 甲方为农民合作组织或公司的,应附上 种蔗户明细表) (一) 甲乙双方确定:种植甘蔗品种 个,种植面积合计 亩,预计总蔗量 吨。列表如下: 单位:亩、吨 一 类 品种 说 明 面积 蔗量是根据亩产计算的 预计重量
3、(估计重蔗量 二 品种 类 面积 量) 蔗量 三 类 品种 面积 蔗量 四 类 品种 面积 蔗量 其 它 品种 面积 蔗量 以上蔗量以过磅为准。 (二) 植期 年 月前种植甘蔗 亩,其中,宿根蔗 亩,新植蔗 亩。 (三) 质量标准 1 甲方交售的甘蔗蔗尾斩至见蔗肉,不带蔗梢、蔗根、泥巴、枯蔗、蔗叶及其他夹杂物。如夹杂物超过 3%,要扣除超过部分。过磅交售时应有见证人见证(或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 甘蔗捆扎要求和费用负担。甲方必须用麻 绳或竹蔑捆扎甘蔗,捆扎物由乙方统一供应。费用承担采用以下一种方式: 口按市场价向甲方收取费用; 口免费提供给甲方。 3 如遇火烧甘蔗,双方协商处理,按质论价(
4、被大火烧灼过的甘蔗蔗糖分以 13%为标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蔗价相应扣减8%,以下类推)。 二、甘蔗交售价格 甘蔗交售价格按二次结算方式确定: 1 到厂保护价(一次结算价): 类蔗 元 /吨; 类蔗 元 /吨; 类蔗 元 /吨; 类蔗 元 /吨;其他 元 /吨。 2 到厂结算价( 二次结算价):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总数量交付完毕后才可享受二次结算。二次结算价格为:若交蔗时市场糖价超过 元 /吨,糖价每增加 元 /吨,蔗价随增 元 /吨; 三、交售时间、地点及运输方法 (一) 由乙方负责安排甘蔗交售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交售完毕。 (二) 砍伐和运输方法: 在交售时间内,甲方按乙方
5、砍伐通知单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时间进行砍伐。乙方应提前 天将砍伐通知单发给甲方。 (三) 交售办法及地点:经甲乙双方商定,选 定以下一种办法: 口甲方自行运送到乙方过磅交售,费用由 方承担(签名: ); 口由乙方到甘蔗种植地过磅收购(签名: )。 四、甘蔗种植、扩种、机耕及其他扶持措施 (一) 甘蔗种植扶持方法: 1 种苗扶持: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提供种苗给甲方种植,或由乙方指定品种并提供给甲方种植。种苗品种、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时间:种苗由乙方负责于 年 月 日运送到 ;运费由 方负责,种苗款由乙方垫付,合计种苗 吨,共 元。 2 肥料扶持: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提供肥料给甲方使用,肥料
6、名称、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时间: 。 3 其他扶持物资及成本价: 。(二)机耕及其他扶持措施: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机耕优惠服务,甲方种植 亩 (含 亩)以上甘蔗的,乙方免费机耕;甲方种植 亩甘蔗的,乙 方 按 元 /亩收取机耕费。甲方共种植 亩,乙方收取机耕费 元。 2 甲方如需要修建排灌渠的,乙方可给予帮助,费用由双方商定: 。 (三) 种植(或扩种)奖励:甲方在 年 月前,种植(或扩种)甘蔗的,乙方按每种植(或扩种)一亩奖励 元给甲方,甲方共种植(或扩种) 亩,乙方奖励 元;甲方采用新良种种植,乙方奖励 元;以上奖励合计 元。 (四)以上乙方代付代垫支费用(不计利息)支付及奖励
7、兑现方法: 1 乙方代付代垫支费用共 元,由乙方从甲方第一次甘蔗款结算中抵扣; 2 奖励款 元于种植完毕后一星期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一次结算部分,甘蔗交付后 天内按到厂保护价结 清 ;二次结算部分,在榨季结束后 天内结清,二次结算甲、乙双方应当在见证方监督下办理。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按合同约定取得乙方提供的种植甘蔗 有关优惠扶持及服务; 2 有权拒绝乙方代扣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其它费用; 3 有权举报乙方工作人员损害甲方利益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4 按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品种、数量进行种植并按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交售甘蔗 ; 5 按时
8、归还乙方发放扶持甘蔗种植中应归还的资金费用。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价格收购甲方种植的甘蔗; 2 向甲方提供扶持并按合同约定应由甲方负担的 、 、 等费用,有权在支付甲方甘蔗款项中抵扣; 3 向甲方提供种苗、肥料 、农药等扶持物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的质量规定 ; 4 向甲方提供种苗、良种、生产管理技术以及高产优质等技术服务 。 (三)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甘蔗区道路建设、维修费用由双方商定: 七、担保方式 由甲、乙双方商定: 。 八、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 擅自向他人出售乙方应收购甘蔗, 致使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乙方甘蔗的,除应向乙方支
9、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蔗款总值 %的违约金,继续履 行合同外,还需承担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银行利息,并不得享受二次结算 ; 2 不按乙方砍伐通知单砍蔗,致使乙方派车到约定地点运蔗落空的,应承担乙方因落空而支付的车辆空运费; 3 不按乙方砍伐通知单要求砍蔗的,超砍或欠砍部分在计划内 %以上的,应承担违约部分 %的违约金。 (二) 乙方违约责任 1 拒收甘蔗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蔗款总值 %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外,并无权要求甲方归还 扶持款 ; 2 逾期支付甘蔗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 3 擅自在蔗款中代扣甲方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的,应双倍返还甲方 ; 4 甲方按乙
10、方的通知要求,完成砍蔗并通知乙方派车运蔗,乙方应在 小时内派车将已砍甘蔗运走,每超 小时,乙方按砍蔗数量的 %补偿甲方的蔗量损耗;在运输途中造成甘蔗丢失的,应偿付甲方实际损失; 5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因乙方责任无法按时收购甲方甘蔗的,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收购蔗款总值 %违约金 ; 6 如因扶持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种植甘蔗失收或欠 收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三) 免责条件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证明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九、 甲、乙双方共同邀请 村委会或 作为本合同的见证方,负责监督本合同
11、履行的全过程,见证方的权利义务及酬劳费由甲、乙、见证三方另行商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 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暂定为 个榨季(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由双方商定: 。 十三、附则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 有关单位、部门) 、 、 各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见证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