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共 7 页)法理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2、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 )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A、“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C、“有配偶而重婚的”;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结婚登记会引起( )。A、法律关系的发生;
2、B、法律关系的变更;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
3、系。8、法律调整是一种(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10、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C、罗马法; D、美国法。11、下列对法的认识,正确的是( ) 。A、法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B、好的法律文件必然会导致公正的法律后果;C、法是唯一的统治工具;D、法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12、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新法事实之前,而新法与旧法规定不同时,应当适用( )。A、旧法优于新法
4、的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第 2 页(共 7 页)13、 “对居住在本国领域内的一切人,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一律适用本国法。”这一表述说明,该法律规定在对人的效力上采用( )。A、属地主义原则; B、属人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 D、折衷原则14、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 )。A、规范内容相同; B、要求相同; C、指导思想相同; D、调整范围相同。15、在法律意识系统中,可以自发形成的是( )。A、法律心理; B、法律思想体系; C、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 D、社会法律意识。16、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
5、他人婚姻自由的,告诉的才处理。这一规定属于(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17、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18、法在本质上反映的是( )的意志。A、最高统治者; B、统治阶级内部的国家工作人员;C、全体人民; D、整个统治阶级。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法系特点的描述中,属于英美法系的特点的是( ) 。A、法院的判例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B、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C、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人主义;D、成文法是法的主要渊源。2、下列关于法与政治的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 )
6、。A、政治是法的性质的根本决定性因素;B、政治要影响法;C、法不过是政治家手上被政治家随意玩弄的斗争工具;D、法可以确认和捍卫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3、法在人类社会起源需要( ) 。A、出现私有制; B、出现根本利益相互对立的阶级;C、出现国家; D、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代。4、在我国当代,人民包括( ) 。A、工人阶级; B、农民阶级;C、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D、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5、法对人行为的规范作用表现在( ) 。A、指引; B、评价;C、教育; C、强制。6、下列关于法系特点的描述中,体现了成文法的缺点的是( ) 。A、法律的发展变化速度快; B、不利于很好地体现司法公正;C、法律
7、的适用比较简单; D、是法律专家制定的法。7、下列关于法与科技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 ) 。第 3 页(共 7 页)A、任何法都对科技事业发展都有正面影响;B、科技活动要影响法的发展变化;C、法律必然对科技创新制造障碍;D、科技成果可能会对法提出挑战。8、下列说法中,属于法制统一之内容的是( ) 。A、合宪性原则;B、下位法服从上位法;C、法律文件之间不应当冲突;D、地方法之间可以完全不同。9、下列关于法与法律意识的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 ) 。A、必要的积极法律意识是法治的必要条件;B、法治的发展必然会提高社会成员积极的法律意识;C、只有具备健全的法制,才有可能培养人们的积极的法律意识;D、
8、所有法律意识都对法治有益。三、判断分析题1、中国共产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不能用法律调整。 ( )理由:2、法律规范就是法律条文。( )理由:3、法治与民主无关。 ( )理由:4、熟悉法律的人必然有良好的法律意识。 ( )理由:5、法是衡量人类是非正义的标准。 ( )理由:6、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时不能创制法律规范。 ( )理由:7、法学只不过是法律条文的解释学。 ( )理由:8、中国各政党的党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党法,可以在其中设定诸如“双规”之类限制党员人身自由等的法律制裁措施。( )理由:9、自杀是违法行为。 ( )理由:四、问答题1、简述人治和法治的区别。2、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
9、源(法律文件形式) 。3、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4、简述法对科学技术的主要作用。5、法律为什么具有继承性?6、简述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7、简述我国法律对审判机关适用法的基本要求。8、简述司法解释的作用。9、简述法律监督的内容及其重点。第 4 页(共 7 页)五、实例分析题1、某公司职工小王在学习刑法时产生了如下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者,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个人被判处死刑,那么执行死刑的人也是故意杀人者,难道也要被判刑,如果执行死刑的人要被判刑,还有谁会去执行死刑?如果执行死刑的人
10、不被判刑,岂不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纠。请为小王解答上述疑问。2、张三与李四(两人均是化名)共同供职于我国某建筑工程公司科威特海外工程部,1990 年元月某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发展到持械殴斗,张三凭着人高马大,用砍刀把李四砍成重伤,李四被送回国内治疗,张三被科威特警方拘留。案发后中国外交、司法机关同科威特外交、司法机关协商后同意张三由科威特司法机关适用科威特刑法定罪量刑。后张三经科威特司法机关审判后被判处有期徒刑 14年,被关押在科威特监狱服刑。1990 年 8月 2日,伊拉克十几万军队在坦克大炮掩护下向邻国科威特发动了猛烈的进攻,在狂轰滥炸的过程中,关押张三的监狱被炸的只剩下残垣断壁,所
11、有犯人四散而逃,张三也随其他犯人逃出监狱。此时,我国政府派出民航飞机在约旦接中国公民回国,张三也搭上该航班,安全抵达中国。1990 年 10月 6日,李四在北京城闲逛,发现张三。他秘密跟踪至张三住的旅馆,然后到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北京市公安局经过讯问,证明李四所述事实真实,经北京市检察机关批准,将张三依法逮捕。问:科威特法律对我国公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对犯罪人在国外执行刑事处罚后的情况应如何处理?3、村民刘某于某夜 12点左右到离村子有 3公里远的集体所有树林里盗伐树木,同村村民李某深夜回家,途经树林边时听到树林中的伐木声,出于好奇,偷偷走近刘某处,被伐倒的大树当场砸死。刘某在次日看到木头上
12、的血迹,才发现出了人命。问:刘某伐倒树木砸死人的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为什么?4、某公安局给某酒店发放了营业执照 ,有记者问该局一副局长:“我国法律规定,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哪一个法律文件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发放营业执照?” 该副局长说: “没有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发放营业执照,但也没有法律禁止公安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即该局长认为公安局的作没有违法。问:“该副局长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六、论述题1、论法的本质。2、论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3、论法的局限性。4、试论在我国现阶段如何理解和贯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法理学 复 习 题 参 考 答 案一、单项选择题1、
13、D; 2、B; 3、A; 4、A; 5、D ; 6、C; 7、D ; 8、B; 9、C; 10、C。11、D; 12、D;13、A; 14、C;15、A;16、D;17、A;18、D。第 5 页(共 7 页)二、多项选择题1、BC; 2、BD; 3、ABC; 4、ABCD;5、ABCD;6、BC; 7、BD; 8、ABC;9、ABCD。三、判断分析题1、错误,中国共产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既定方针。2、错误,法律规范要通过法律条文表现,但法律条文并不等于法律规范,有时,几个条文构成一个规范,并且条文中关于原则、术语、要领的规定并不是法律规范。3、错误,民
14、主政治是法治的基本内容。4、错误,熟悉法律的人不一定就有积极的法律意识。6、错误,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创制法律规范。7、错误,法学的研究对象涉及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司法的全部法律现象及规律,解释条文只是法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8、错误,未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9、错误,对国家、集体、他人不构成直接危害的自杀行为不构成违法。四、问答题1、人治和法治的含义。第一个区别:治理国家主要靠什么?是法律还是道德?人治论者认为国家主要应有道德高尚的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教化来治理。法治论者则认为主要应由掌握国家政权的人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治理。第二个区别:对人的行为的指引,主要靠一般性的法
15、律规则还是依靠针对具体情况的具体指引?人治论强调具体规则的指引,而法治论者则强调一般性指引。第三个分歧:在政治制度上应实行民主还是专制?法治论者主张民主共和政体,人治论者主张君主制、君主专制或寡头政治。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军事法规与军事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司法解释。3、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前提。社会主义国家要求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使需要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均有相应的制定的比较合理、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规定,是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
16、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是普遍的守法原则,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3)执法必严,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一丝不苟、依法办事,处理公务、办理案件要有法律上的依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4)违法必究,指凡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4、(1)法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挥引导、组织和管理的作用。 (2)法对科学技术发明创造发挥鼓励作用,对科学技术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发挥保证和促进作用。 (3)法对科学技术发展发挥保障作用,对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具有抵制和防
17、范作用。 (4)法对国际科技合作发挥推动和协调作用。5、(1)人类物质生产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法在发展过程中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4)法的发展历史事实证实了法的继承性。6、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部门法有机联系共同构成的法的整体。宪法是第一层次部门法,第二层次部门法包括国家法、特别法、立法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刑法、程序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7、(1)正确。首先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其次要定性正确;再次要处理正确,宽严适度。第 6 页(共 7 页)(2)合法。首先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判决要
18、依据实体法作出;其次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 (3)及时。首先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要及时办案,及时结案;其次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再次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尽快结案。 (4)合理,公正。要求必须居于公正立场,秉公执法,其审判结果要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符合我国社会现状和发展,满足人民的公正要求。8、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是为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审理案件提供说明,通过解释活动,弥补立法的不足。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原则的规定以具体的内容。2)通过法律解释使法
19、律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3)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解释。4)对各级各类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9、我国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1)国家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其他职权的行为;(2)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的行为;(3)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4)共产党依法执政和各民主党派依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行为;(5)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行为等法律活动。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五、实例分析题1、一个行为人,同时具备某个违法行
20、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对象要件时,其行为才能构成违法行为。侵犯了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才算是具备了违法行为的客体要件,一个人被判处死刑,一旦经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其生命权关系不再受法律保护,执行死刑的人依法剥夺死刑犯的生命,没有侵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故不是违法行为。2、张三、李四均为中国公民,但是张三砍伤李四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领域外的科威特国,根据以属地原则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在维护我国利益,坚持我国主权的同时,也要尊重科威特国的主权,因为该案件发生在科威特国,因此科威特对发生在本国领域的犯罪案件有刑事管辖权,另外也为了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所以我们通过
21、与科威特协商,由科威特行使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但这并非是我们放弃管辖或没有管辖权,因为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七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在国外接受过审判,在监狱服过刑的人,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其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体现了法律规定的以人为本的精神。3、不是违法行为,不具备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4、错误,对国家机关来说,法律没
22、有授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六、论述题1、参考答案要点:法的含义,法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归根到底决定于当时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法深受当时社会上层建筑的影响。2、参考答案要点:(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产生的依据,只有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了国家政权,才能通过国家机关把自己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运用国家权力实现自己意
23、志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公民民主权利与自由的体现和保障。第 7 页(共 7 页)3、参考答案要点:要点:法不能调整全部社会关系;法的实施需要各方面要素;成文法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关系;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事实;法对人的思想不能直接发挥作用。(每点 2分)4、依照我国宪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独立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含义是:(1)司法权的专属性。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2)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3)司法权行使的合法性。司法机关审理
24、案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实行这项原则是发扬民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保证司法机关正常行使职权的需要;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在我国现阶段条件下,要贯彻这一原则应当着重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正确处理司法机关与党组织的关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是一致的,不能借口司法独立否定党的领导。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重大方针原则的领导,而不是包办具体司法业务。党应当指导和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二,在全社会进行有关树立、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尊重、服从司法机关决定的教育。由于历史上长期的“人治“传统和建国以来极左思想、无政府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的破坏,司法机关的权威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加强法治教育,才能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思想保障。第三,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必须把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保证其通过制度的规定排除非法干涉,实现审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