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冠名赞助商回馈1 荣誉回报1.1 总冠名企业获得本次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冠名,以“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形式全程参与本届赛事所有公开媒体宣传。企业作为本次赛事的总冠名单位,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冠名企业”称号,并可以使用此称号 1 年。1.2 总冠名企业派一名负责人出任总决赛组委会副主席。1.3 凡有本次大赛名称出现之处均冠有本次大赛冠名企业的名称和标识。1.4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总决赛冠军加冕权,特邀总冠名企业代表给获奖选手颁奖。2 电视及视频回报2.1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电视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由东莞电视台的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程配合。包括:频道宣传片、 东
2、莞新闻 、 今日莞事 、 焦点关注档等新闻类节目进行全方位的造势推广、宣传报道。2.2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暨颁奖典礼视频播映 东莞电视台播出,时长不少于 60 分钟的总决赛暨颁奖盛典。1、播出期间片头及片尾共计 2 次冠名企业 15”广告;2、决赛现场舞台上出现明显的冠名企业形象;3、决赛现场主持人在整个现场口播冠名企业内容不少于 4 次;4、决赛现场设置冠名企业现场植入元素特写。3 平面媒体宣传3.1 报纸东莞日报 和 东莞时报 ,时尚杂志亚洲时尚对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广东东莞赛区冠名企业的硬广告投放。3.2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对赛事活动新闻专题、花絮宣传。3.3 东莞市主要平面
3、媒体决赛赛事宣传。4 大赛活动全程宣传4.1 总决赛暨颁奖庆典门票表明总冠名企业名称。4.2 特别制作选手介绍及赛事宣传册,上面印制总冠名赞助企业广告和赛事名称或标志,分发给每位入场观众和嘉宾。4.3 总决赛组委会正式出版的光盘、画册标明总冠名赛事全称,并给予 1 个正版的跨页广告。为企业回馈光盘、画册各 10 套。4.4 画册:画册封面标注总冠名企业名称;内附十六开二版总冠名企业形象或产品广告。组委会安排赛区冠军、亚军、季军到总冠名企业回访宣传。4.5 总决赛的全部选手佩带的绶带印制总冠名企业标志,全部选手将佩带它参加竞赛活动和各种新闻发布会、商业宣传推广活动、公益活动、选手参观访问活动等。
4、4.6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现场广告牌外场、内场各一块。4.7 总决赛暨颁奖庆典现场,设置附带企业 LOGO 的大型背景板。5 形象代言人回报方案5.1 对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获奖选手可由企业选择一名作为总冠名企业形象代言人,时间为总冠名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广东东莞赛区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5.2 组委会安排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冠亚季军回访总冠名企业。5.3 组委会安排参加广东东莞赛区的部分选手为总冠名企业作一次选手巡游。时间:1 天。地点:依具体情况而定。6 相关 VIP 待遇6.1 安排总冠名企业 2 人参加其他主要推广活动。6.2 邀请总冠名企业 2 人参加总决赛暨颁奖庆典
5、,并在贵宾席就座。总冠名企业获赠庆功暨慈善晚宴贵宾席一桌(10 人) (此方案待定) 。7 其他权益7.1 总冠名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下一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冠名权。8 特别提示8.1 总冠名企业可与组委会在本回报要点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宣传计划共同策划具体回报方案和实施计划。协办单位赞助商回馈1 荣誉回报1.1 企业获得本次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协办单位,以“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形式全程参与本届赛事所有公开媒体宣传。企业作为本次赛事的协办单位,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协办单位”称号,并可以使用此称号 1 年。1.2 协办单位派一名负责人出任总决赛组委会副主席。1.3 凡有本次大赛名
6、称出现之处均冠有本次大赛协办单位的名称和标识。1.4 特邀协办单位代表给获奖选手颁奖。2 电视及视频回报2.1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电视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由东莞电视台的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程配合。包括:频道宣传片、 东莞新闻 、 今日莞事 、 焦点关注档等新闻类节目进行全方位的造势推广、宣传报道。2.2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暨颁奖典礼视频播映 东莞电视台播出,时长不少于 60 分钟的总决赛暨颁奖盛典。1、播出期间片头及片尾共计 2 次冠名企业 15”广告;2、决赛现场舞台上出现明显的冠名企业形象;3、决赛现场主持人在整个现场口播冠名企业内容不少于 4 次;3 平面媒体宣传3
7、.1 报纸东莞日报 和 东莞时报 ,时尚杂志亚洲时尚对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广东东莞赛区协办单位的硬广告投放。3.2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对赛事活动新闻专题、花絮宣传。3.3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决赛赛事宣传。4 大赛活动全程宣传4.1 总决赛暨颁奖庆典门票表明协办单位名称。4.2 特别制作选手介绍及赛事宣传册,上面印制协办单位赞助企业广告和赛事名称或标志,分发给每位入场观众和嘉宾。4.3 总决赛组委会正式出版的光盘、画册标明协办单位赛事全称,并给予 1 个正版的跨页广告。为企业回馈光盘、画册各 10 套。4.4 画册:画册封面标注协办单位名称;内附十六开二版协办单位形象或产品广告。组委会安排赛区冠
8、军、亚军、季军到协办单位回访宣传。4.5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现场广告牌外场、内场各一块。4.6 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设置附带企业 LOGO 的大型背景板。5 形象代言人回报方案5.1 对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获奖选手可由企业选择一名作为协办单位企业形象代言人,时间为协办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广东东莞赛区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5.2 组委会安排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冠亚季军回访协办单位。5.3 组委会安排参加广东东莞赛区的部分选手为总冠名企业作一次选手巡游。时间:1 天。地点:依具体情况而定。6 相关 VIP 待遇6.1 安排协办单位 2 人参加其他主要推广活动。6.2 邀请协办单位
9、 2 人参加总决赛暨颁奖庆典,并在贵宾席就做。协办单位获赠庆功暨慈善晚宴贵宾席一桌(10 人) (此方案待定) 。7 其他权益7.1 协办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下一届东莞赛区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协办单位权利。8 特别提示8.1 协办单位可与组委会在本回报要点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宣传计划共同策划具体回报方案和实施计划。唯一指定用品单位回馈1 荣誉回报1.1 享有“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东莞赛区唯一指定用品单位”的称号,并整体出现在大赛的各类报道中。1.2 邀请赞助商负责人 2 名作为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东莞赛区总决赛特别嘉宾,并作为荣誉嘉宾出席总决赛晚会,在嘉宾席就座。1.3 赠送赞助商总决赛晚
10、会入场券两张。2 电视及视频回报2.1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电视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由东莞电视台的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程配合。包括:频道宣传片、 东莞新闻 、 今日莞事 、 焦点关注档等新闻类节目进行全方位的造势推广、宣传报道。3 平面媒体宣传3.1 报纸东莞日报 和 东莞时报 ,时尚杂志亚洲时尚对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广东东莞赛区协办单位的硬广告投放。3.2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对赛事活动新闻专题、花絮宣传。3.3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决赛赛事宣传。4 大赛活动全程宣传4.1 总决赛组委会组织的所有新闻发布会的背景板、总决赛大屏幕等标明唯一指定产品全称或 LOGO。4.2 特别制作选手介绍
11、及赛事宣传册,上面印制伙伴赞助商企业广告和赛事名称或标志,分发给每位入场观众和嘉宾。4.3 组委会正式出版的光盘、画册标明伙伴赞助商全称或 LOGO。为伙伴赞助商回馈光盘、画册各 10 套。画册:内页大十六开一版唯一指定产品形象或产品广告。光盘:封底标明特别唯一指定产品全称或 LOGO。4.4 组委会安排总决赛前十佳任 3 名到伙伴赞助商企业回访宣传。4.5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现场广告牌外场一块。4.6 凡赛事涉及唯一指定产品时,由赞助商提高产品,并在指定位置出现品牌标志,并融入比赛环节中,让现场嘉宾及收看比赛的观众认识品牌,极大提高品牌知名度及销售量。4.7 唯一指定产品获得完整新闻汇编资料(包含照片、VCD 光盘) 。支持单位回馈1、大赛期间支持单位享受承办方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广泛宣传;(广告宣传价值 5万)2、赠送“大赛”入场券 10 张3、支持单位将获得“中国模特之星广东赛区东莞分赛区总决赛支持单位”名称, (尊贵赛事独家冠名主人身份) (名誉价值赠送) 。4、 “总决赛”主持人现场重点鸣谢支持单位名称鸣谢单位回馈1、比赛现场条幅一条 2、赠送入场卷张3、比赛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 4、赛事各类广告注明:鸣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