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奉政发 2018 8 号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奉化区智慧城市(信息化)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区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22 日 - 2 - 奉化区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整合政府信息化资源,促进 政府信息共享,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根据宁波市信息化条例和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管理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奉化区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有关管理要求,适
2、用范围是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并由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全区视频监控类项目由区视频办牵头制定相关规定,暂不列入本细则管理范围。 本细则所称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是指区财政性资金投入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 、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网络安全等项目,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软课题研究项目。申报项目包括新建、续建及日常运维等。 二、 管理职责 (一)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重大项目决策、经费安排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3、区智慧办),负责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日常职能。具体包括:负责拟订全区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架构的设计和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区智慧城市(信息化)综合性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报告;组织智慧城市(信 - 3 - 息化)重大课题研究;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 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其发展规划和信息化项目的备案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专项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区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 二 ) 区发改局 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会同编制全区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 ( 三 ) 区财
4、政局 会同编制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及重点项目草案;负责确定年度项目总体资金预算,审核安排项目资金和政府采购管理。 (四)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建设 项目申报、咨询、调研、招标、实施、验收、运维等工作,合理节约使用项目资金。 三、 项目管理流程 (一) 项目申报 每年 9月份,各建设单位集中向区智慧办申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申报资料具体见附件 1、 2。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建设项目,应同时提交相关文件。跨部门的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统一申报,牵头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 ( 二 ) 项目审批 - 4 - 1初审。区智慧办根据各
5、单位申报情况,结合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年度资金安排进行初审,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资(智慧 城市)信息化项目计划草案。 2专家评审。由区智慧办牵头会同发改局、财政局、 电子政务办、广电中心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各申报单 位到会进行答辩。针对建设内容复杂、工程量大的项目,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造价审核。 3终审。区智慧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造价审核意见,形成下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计划,提交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4下达。经领导小组审议后,纳入区年度部门预算,通过区智慧办文件下达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在审定的项目金额内,由区财政局下达年度预算指标。 (
6、 三 ) 项目 实施 1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实施。 2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总投资在 50万以上的,应当实行监理咨询制,应在项目各类合同签订 10天内报区智慧办备案。 3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具有标准性和开放性。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采 - 5 - 用行业标准。 4区智慧办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 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表(
7、附件 3)。 ( 四 ) 资金管理 1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根据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计划安排拨付资金。 2资金收回。区财政局每年 1月对上年度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组织填报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 4)。对于本年度未支付的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局统一清理。 ( 五 ) 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完工,投入试运行正常后,总投资在 50万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2年度重点项目及总投资在 50万以上项目,先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初验;初 验合格的,由建设单位向区智慧办提交附件 5 和相关验收资料,经区智慧办批准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终验。 验收资料包括:需求分析报告、实
8、施方案或总体设计、详细设计报告、软件测试报告、数据库设计报告、用户报告、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汇总以及监理相关资料等。 3项目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 4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奉化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 6 - 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工程量进行项目费用决算。 5 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对没有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智慧城市目标管理考核中给予扣分。 四 、 其他 属国家、省、宁波市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报送区
9、智慧办备案。 本细则从 2018年 3月 1日起开始实施。原有文件与本细则有冲突的自行废止。 附件: 1奉化区 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申报表 2奉化区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 方案(提纲) 3奉化区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执行 情况表 4 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 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5奉化区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终验 申请单 - 7 - 附件 1 奉化区 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 (信息化)项目申报表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公章) 分管领导 电话 手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建设背景 和依据 项目类型 新建项目 续建项目
10、运维项目 项目资金预算 区公共财政预算 其他财政性资金 自筹 合计 计划工期 本年度工期 项目总投资估算(续建项目) 已完成投资 (续建项目) 20 年建设 目标和内容 备注说明 /数据共享需求 - 8 - 附件 2 奉化区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 建设方案(提纲)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 一、 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期、总投资,效益和风险) 二、 建设背景(项目建设背景和依据,意义和必要性) 三、 需求分析(建设目标,业务功能,业务量、信息量分析与预测,系统性能) 四、 建设原则与目标 五、 建设内容 六、 技术方
11、案(标准规范建设,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网络系统建设,软硬件物理部署图,存储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终端、备份、机房等配套系统建设,工作量评估) 七、 组织 机构和人员(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培训需求和计划) 八、 项目实施进度及招投标(建设期限,进度计划,招投标范围和方式) 九、 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投资概算及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运维经费估算) 附: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 9 - 附件 3 奉化区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执行情况表 上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电话 手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项目承 包商 项目监理商 批准项目总投资 建设进度 投资进度 - 10 - 附件 4 年度政府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 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电话 手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项目名称 20 年度项目 建设进度 财政预算 拨付金额 预算剩余 资金金额 合同金额 合同已支付 金额 合同待支付 金额 合同待支付金额转入下一年支付或不继续履行 20 年度项目未完工请说明原因 备 注:由区财政局汇总形成全区汇总表抄送区智慧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