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 茂名至湛江铁路站后 工程 第四批 甲供物资设备中 4 个包件招标的公告 招标编号: WZ-2013-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茂名至湛江铁路站后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 已由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电话通知(铁道部招标办 2012 024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第四批甲供通信工程物资设备中因工程施工技术条件变化暂停招标的包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茂名至湛江铁路位于广东省西部 ,东起广茂铁路茂名东站,西止黎湛铁路湛江站, 是国家路网主通道中的沿海
2、铁路快速通道和大湛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线路长度 102.51 公里。沿途经茂名市(茂南区)、湛江市(吴川市、坡头区、遂溪县等县市区),新设吴川站、塘缀站、黄略站、接入黎湛铁路塘口站。预留黄略站至湛江西站之间的连接条件。新建茂名至湛江铁路为铁道部、广东省合建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 46.9 亿元。建设期为三年, 2009 年 9 月开工,原计划 2012 年 9 月竣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茂名至湛江铁路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设备 中因工程施工技术条 件变化暂停招标的包件 ,包括: 调度通信系统、 应 急通信设备、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和会议电视系统等 4 个包件。 招标采购的
3、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 包件划分 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 等详见附件 新建茂名至湛江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设备 中 4 个包件 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新建茂名至湛江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设备 中 4 个包件 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1)公告时间: 2013 年 3 月 23 日至 2013 年 3 月 27 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有意愿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3年 3 月 28 日至 2013 年 4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4、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本人身份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汇款证明 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 、 咨询办理手续。 ( 2)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下述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
5、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 2015 0203 0920 1088 888 开户银行:湛江工行二支行 (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201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 广州建设工
6、程交易中心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军民路 35 号 邮 编: 524042 联系人: 张麦雅静 电 话: 0759-3131006、 0759-3278789 传 真: 0759-3278789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电 话: 0759-3278855 传 真: 0759-3278789 联系人:杨礼中 网 址: http:/ 附件 : 新
7、建茂名至湛江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 设备 中 4 个包件 招标公告 附表 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3 月 14 日 附件 : 新建茂名至湛江铁路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 设备中 4 个包件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份 ) 备注 1 包件1 调度通信系统 宗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000 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调度交换机( 4K)、调度台、值班台及其
8、网管设备须取得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有近 5 年( 2008 年 -2012 年)内
9、为本工程设计标准及其以上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调度交换机( 4K)、调度台、值班台及其网管设备的业绩;所投标物资(产品)需提供该投标物资(产品)合同、中标通知书、已通过(含开通时间、地点、数量)验收 报告和开通运行 1 年以上的铁路局(集团)业务主管处使用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文件。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 包件2 应急通信 设备 宗 1 1.营业范
10、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000 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应急通信设备的中心设备、现场设备需通过铁道部质量检测测试合格;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 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检测报告,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接入广铁集团既有广州调度中心设备的具体方案。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11、、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 有近 5 年( 2008 年 -2012 年)内为本工程设计标准及其以上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应急通信设备的中心设备、 现场设备的业绩;所投标物资(产品)需提供该投标物资(产品)合同、中标通知书、已通过(含开通时间、地点、数量)验收报告和开通运行 1 年以上的铁路局(集团)业务主管处使用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文件。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
12、不良情况通报。 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 包件3 综合视频监控 宗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系统集成商,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000 2.生产能力:投标人所投标综合视频系统设备:视频服务器、编解器、光端机、采集、存储设备及其网管设备取得铁道部铁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其中:通用设备
13、取得电信行业国 家级相关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 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
14、 有近 5 年( 2008 年 -2012 年)内为本工程设计标准及其以上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应用业绩,需提供该投标物资(产品)合同、中标通知书、已通过(含开通时间、地点、数量)验收报告和开通运行 1 年以上的铁路局(集团)业务主管处使用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文件。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 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 包件4 会议电视系统 宗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
15、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投标的关键物资(会议电视终端设备)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代理商须具有投标关键物资( 会议电视终端设备 )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函。 3000 2.生产能力:所投标关键物资(会议电视终端设备)取得电信行业国家级相关资质。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关键物资(会议电视终端设备)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等
16、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 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 关键物资( 会议电视终端设备 ) 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有近 5 年( 2008 年 -2012 年)内为本工程设计标准及其以上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应用业绩,需提供该投标物资(产品)合同、中标通知书、已通过(含开通时间、地点、数量)验收报告和开通运行 1 年以上的铁路局(集团)业务主管处使用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文件。投标设备或同类 产品没有在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投标人如果所投标关键物资(会议电视终端设备)与广铁集团既有广州调度中心 MCU 设备不一致,须提供接入广铁集团既有广州调度中心 MCU 设 备的具体方案 。 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备注:以上物资招标需求为初步设计数量、采购规格,其实际采购需求数量及规格以施工图纸为准,并据施 工图纸作为调整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