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技术评估招标 公告 ZX-2018 -05 1. 招标条件 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14 713号)批复立项;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引入江门地区及全线站后工程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的批复(铁总鉴函 2015 56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台山、开平、恩平、合山、阳江、阳西等 6站站房 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 2017 2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
2、至茂名段江门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 2017 946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 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南至茂名段,起自江门南站(含),终至广茂铁路茂名东站(不含),线路长度 265.11km;设江门南、双水、台山、开平、恩平、大槐、合山、阳 江、阳西、茂名港北、电白东、茂名东等共 12 个车站。 2.工程总投资 290.4亿元。 3.建设总工期 4年,本招标项目工期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取得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证明
3、日止。 4.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里程 DK123+200 DK388+868.29范围内的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 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招标。 6.主要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已批复的水土 保持方案及变更报告书,对工程全线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2)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静态、动态验收报告。主要包括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查勘沿线水土保持设施现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
4、(重点是沿线取土场、弃渣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出整改; (3)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GB/T 22490-2008)查阅验收资料,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相关水土保持设施材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会议(协助建设 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建设单位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 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能力且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至少 1项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 持监测或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业绩。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 2014年 2016年(近 3 年) 中 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1000万元;注册资金要求在 10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1.5.人员、设备要求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任务的能力。 3.1.6.信誉要求 3.1.6.1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
6、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1.6.2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6.3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7.其他 3.1.7.1. 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3.1.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 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站长)、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7、)资格证明 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并经确认后, 请于 2018年 2 月 22 日至 2018年 2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 招标文件 等资料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及电子签章 ,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 文件每 个包件(标段) 售价 人民币¥ 5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请 投标人确保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
8、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 并把汇款凭证扫描发至邮箱 (此为报名确认的重要凭证), 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招标人不接受 邮购 招标 文件。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递交 投标 文件的时间为 2018年 3月 16 日 9时 00分至 2018年 3 月 16 日 10时 00分,递交 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3 月 16 日 10时 00分 。 5.2开标时间: 2018年 3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 5.3递交方
9、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资 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 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 文件等资料 ,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10、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 设指挥部 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惠康路 3 号 邮编: 529000 联系人: 姚先生、孔先生 电话: 020-37669770 传真: 020-376697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2 层 邮编: 100036 联系人:
11、 郭工、李工 电话: 13022051115、 020-87623263 传真: 020-61335253 电子邮件: C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8年 2月 12 日 附件一 投标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 (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 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站长)为: ,身份证号: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 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
12、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工程质量 。 或项目正在施工。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附件二 项目负责人(站长)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 (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站长)为: ,身份证号: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或 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 ,身份证号: ,于
13、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 (项目名称) 任项目负责人(站长)。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注:如项目负责人(站长)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承包人任命文件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附件 三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 证明 (项目名称) 由 (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或 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 ,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 (项目名称) 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注:如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承包人任命文件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