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藻镇201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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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江藻镇 2017 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 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日 期: 二一七年 七 月 江藻镇 2017 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诸暨市江藻镇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徐建峰 电 话: 0575-89092123 手 机: / 传 真: / 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程安排表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或 修改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

2、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7 年 7 月 24 日 8: 30 时 2017 年 7 月 25 日 16:30 时 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藻镇信息公告栏、 购买招标文件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踏勘现场 / 招标文件澄清 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6 日 16:00 时止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6 日 16:30 时 止 江藻镇人民政府 4 楼会议室 现场递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7 年 7 月 26 日 16:30 时 江藻镇人民政府 4 楼会议室 目 录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一、总则 (3) 二、招标文件 (5) 三、投标函 (6) 四、开标 (6) 五、评标办法 (7) 六、定标方式 (8) 七、授予合同 (9)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附件 (10) 一、封面 (1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 三、投标函(格式) (13) 第四章 委托代理协议(格式) (14)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藻镇 所辖区域 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 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 标 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 江藻镇 20

4、17 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3、招标范围: 代理 200 万元以下镇村级市政、房建、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部门委托镇招投标办公室招标的市政、房建、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包括施工、监理等; 10 万元以下业主要求预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核的水利工程 。 4、代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 随机抽签中标法 7、招标文件: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8、资格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信息发布时间: 2017年 7月 24日 8:30 2017年 7月 25日 16:30 10、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 招标代理暂定级(

5、含)以上(诸暨市外企业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11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要求:必须至少具有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和土建、园林、市政、安装、造价员各一名及水利工程造价员一名(诸暨市外造价人员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12、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26 日 16:30 时 13、开标地点:江藻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4 楼会议室 14、联系人: 孟津羽 13858515216(镇招标办) 地 点: 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23 日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江

6、藻镇 2017 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招 标 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江藻镇所辖区域范围内 招标范围: 代理 200 万元以下镇村级市政、房建、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部门委托镇招投标办公室招标的市政、房建、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包括施工、监理等; 10 万元以下业主要求预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核的水利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随机抽签中标法 2 批准文件: / 3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招标代理暂定级(含)以上(诸暨市外企业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要求:必须至少具有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和土建、园林、市政、安装造价员各一名及水利工程

7、造价 员一名(诸暨市外造价人员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4 代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 投标有效期: 30 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6 已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 。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8 合同履约保证金: 伍万元 整(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指定银行: 诸暨市农商银行江藻镇支行 户 名: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帐 号: 201000032716840 3 一、总则 (一 )项目说明 详见招 标公告和前附表。 (二 )代理内容 本项目代理内容为招标项目的全部和全过程代理(包括 编制

8、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送审;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确定投标人会议;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草拟工程施工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0 万元以下业主要求预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核的水利工程;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 (三 )招标方式 本项目 经诸暨市江藻 镇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以下简称镇招管办)核准,采用 公开 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 )投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应向招标人提交 营

9、业执照、资质证书 等证件以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项目招标代理要求并具备投标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经市公管办备案后,将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 )投标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行承担。 (六 )特别约定 1、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从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拟参加本项目人员清单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具体负责 每个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否则视为违约,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江藻镇的招标代理活动。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按诸政办发 2007204 号、诸建管发 2010 74号、诸建管发 2014 32 号文件要求编制。

10、 3、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必须充分考虑业主单位关于项目的特殊要求,4 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招标人有特殊要求,应按招标人要求在 1 天内完成调整。 4、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准确无误、不缺项漏项;项目特证描述应完 整齐全,按本工程的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 5、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完工程设计电子图或工程设计纸质图纸后 5 天内将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送至江藻镇招标办,如招标代理单位在 5 个日历天内无法将相关资料备齐送诸暨市江藻镇招标办,超过 2 个日历天的,则扣除 30%招标代理费(包括造价咨询费及招标代

11、理服务费),如超过 4 个日历天的,则扣除 80%招标代理费(包括造价咨询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如超过 6 个日历天以上,则扣除全部招标代理费(包括造价咨询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6、乙方应 1 天内协同招标人审计联络人员将 经业主核对确认后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含初稿、终稿)送至投资审计分局审计,每延误一天扣履约保证金壹仟元。审计部门在招标控制价审查过程中,招标代理单位应在 1 个工作日内配合澄清或修改。标底审计过程中审计单位提出的任何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代理单位都应先征得招标单位的意见后再做反馈,不得在招标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否则视为标底编制质量问题。 7、审计部门

12、出具可以进入招投标程序的函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送交给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审查。 8、招标文件及标底的编制应保证质量,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收取与标底编制质量挂钩: 8.1、如在标底审计过程中发现标底编制错误,按 “诸政办发 2007204”第十三条“标底编制误差范围 5%的,标底编制费可按规定金额收取;标底编制误差范围在 5% 且 5% 且 10%的,则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在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含造价咨询服务费)的 50%;5 如误差 10.00%的则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在审计结算报告出具后 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全额退还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含

13、造价咨询服务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该招标代理单位在一年内(从交工验收之日起算)不得参加诸暨市江藻镇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8.3、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踏勘现场,仔细核对施工图纸,对有疑虑处应积极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沟通、澄清,否则由此发生的工程量不准确情况, 按以上8.1、 8.2 条款计; 8.4、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与招标控制价相一致,调差范围、取费系数等涉及合同价格的主要条款应符合相关规定,如有错误,则按照涉及金额等同 8.1、 8.2 条款计,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如招标代理单位不履行本条约定,则该单位今后将不得参与江藻镇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将不良记录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及诸暨市公共

14、资源交易中心。 9、在工程施工实施过程及结算时,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有疑问时,招标代理单位有义务及时配合核对。否则直接视为标底编制质量问题。 10、单项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后在 5 个工作日内,代理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招标代理资料(工程量清单、预算包括 EXCLE 版和软件版)。 11、本项目内的单个工程项目违约金为壹万元,如中标单位发生违约行为,则招标单位有权直接在结算代理费时扣回。 12、中标人代理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 天内交于招标人,施工合同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 天内交于招标人,若每延期一天扣除代理合同价款的 10%,直至代理服务费全部扣除

15、。 13、 10 万元以下业主要求预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核的水利工程审计报告 7 天内交于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 14、招标代理机构年度内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履行职责,被招标人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该招标代理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参加诸暨市江藻镇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15、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 伍 万元计取,合同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由招标日程安排表、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 投标函(格式)和委托代理协议(格式)等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函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函将被招标人拒绝。 三、投标函 (一 )

16、 投标函 投标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好,和 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后现场提交。 (二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已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其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函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 四、开标 (一 ) 开 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 须随带身份证原件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开标会议在镇招管办现场监督下,邀请与开标、评标有关人员参加。 3、 开标时须携带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交易员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相应造价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市外企业须出示登记备案证明,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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