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株洲市第 八 中学 艺术楼新建工程 代建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株洲市第 八 中学 (印章) 招标代理单位: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印章) 招标编号: XYCT-株 -2018-1-17 联系电话: 0731-22139389 监督单位: 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印章) 二一 八 年 二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9 1. 总则 . 20 2. 招标文件 . 21 3. 投标文件 . 22 4. 投标 . 25 5. 开标 . 27 6. 评标 . 28 7. 合同授予 . 2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30 9. 纪律和监督 .
2、3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8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格式 . 3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1 二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 44 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仅限联合体投标单位提供) . 45 四 、授权委托书 . 47 五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48 六 、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 . 49 七 、项目管理团队 . 50 八 、 其他 . 52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格式 . 53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59 第五章 代建合同条款及格式 . 91 第一 部分 合同协议书 . 92 第二 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 97 第三
3、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 123 第六章 代建项目 文件资料 . 131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株洲市第 八 中学 艺术楼新建工程 已由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株发改审 2017161 号 文 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安排 。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株洲市第 八 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株洲市第 八 中学 2.2 代建项目名称:株洲市第 八 中学 艺术楼新建工程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第 八 中学 校园内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4、 本项目 主要 建设 内容 为 1栋 1+5F 艺术楼以及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项目用地面积 96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4785.76平方米 。 总投资 1730.04 万元,其中工程费1514.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2.72万元,预备费 82.38万元。 2.5 代建范围 :全过程代建,详见招标文件 。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 :1730.04 万元 ( 以代建范围内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 。 2.7 代建内容:在双方约定的工程范围内,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或 可研批复后)建设前
5、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5 料等。 2.8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13)和现行有关规范、法律法规, 达到合格。 2.9 代建项 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10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
6、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1 代建周期: 从 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 540 日 ;竣工验收备案后 2 个 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2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 无。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 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22.247.40.206: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7、 设计甲级 及以上 、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甲级 及以上 、工程咨询 建筑 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 、房地产开发一级 ;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 动的其他情形。 6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 具备 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 1 个
8、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土建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 13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 3800 平米的 房屋建筑 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 (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 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
9、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3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 4.1 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 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7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人民
10、币)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评 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于 2018 年 4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5 月 3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公共资源 网站 ( http:/ 房屋建筑 招标公告 附件” 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株洲公共资源 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 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8 文件
12、或者未按 7.1 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的 法人授权代表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法人授权代表 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代建 项目 经理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公共资源网站 上发布。 6.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 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28686397。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名称: 株洲市第八中学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贺嘉路 258 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1333253512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湖
13、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一栋 915室 联系人:程翠平 联系电话: 0731-22139389 电子邮箱: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1.1.1 招标人 名称: 株洲市第八中学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贺嘉路 258 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13332535122 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一栋915 室 联系人:程翠平 联系电话: 0731-22139389 电子邮箱: 4 1.1.4 代建项目名称 株洲市
14、第 八 中学 艺术楼新建工程 5 1.1.5 代建项目建设 地点 株洲市第 八 中学 校园内 6 1.1.6 代建项目资金 来源 市财政安排 7 1.1.7 代建投资控制 目标 1730.04 万元 ( 以代建范围内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 8 1.1.8 代建周期 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 540 日;竣工验收备案后 2 个 月内向 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
15、。 9 1.1.9 代建项目工程 质量要求 依照国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13)和现行有关规范、法律法规,达到合格。 10 10 1.1.12 代建工作范围 及内容 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代建。 代建工作范围为:从项目可研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实体移交手续完成为止,对项目的 前期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 、二次装修(二次装修部分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及相关事项等 进行全过程管理。 代建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周期内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
16、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依法组织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并将招投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规划、施工、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 5、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申报财政资金,并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6、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按代建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实体移交手续; 9、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10、按有关规定要求和代建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