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7年秋 季 2018年春季学期 食堂食材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C20171004(JQ2017-370) 招 标 人: 临 泉 县 教 育 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 八 月 三 日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30 第五章 供货合同 格式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7年秋季 2018年春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2、善计划 2017 年秋季 2018 年春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 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临泉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食材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大米 符合 大米 GB /T1354-2009 优质 一级粳米标准。规格: 5kg25kg/袋(精装), 供货时 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产品到校时 距 保质期 满 不低于 2 个月。省级 及以上 名牌产品。 2 小麦 粉 符合 小麦粉 GB/T 1
3、355-86特制一等粉标准。规格: 5kg 25kg/袋(精装), 供货时 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小麦粉的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 要求,严防污染。产品到校时 距 保质期 满 不低于 2个月。 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 。 3 食用 油 符合 大豆油 GB/T 1535-2003 一级 油标准。非转基因原料。 规格: 5L 20L/桶。 供货时 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到校时 距保质期 满 不低于 2 个月。 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 。 4 猪肉 猪精瘦肉,是猪肉修除脂肪、筋腱、血管、骨头后,剩下的瘦肉 。配送 包装 的 冷鲜肉,每包 5kg 20kg。包装标识符合 国家质量监督检
4、验检疫总局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猪肉的包装、运输和 贮存, 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到 校时猪肉新鲜。供货时 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2.2 采购数量: (1)初中生:每 生 每天:大米 62.5 克,小麦粉 62.5 克,食用油 25 毫升,猪肉 100 克(少数民族学生的肉食 材 由学校自行采购,下同)。 (2)小学生:每 生 每天:大米 50 克,小麦粉 50 克,食用油 25 毫升,猪肉 75克。 2 2.2 交货期限: 2017 年秋 季和 2018 年春季学期 , 按 200 天 计算 。 2.3 交货时间:米面每周供货一次 ,周日下
5、午 5 时前;猪肉每周供货五次,周日至周四每天下午 5 时前。交货油地点:食堂开餐的每个学校。 2.4 采购标包划分: 按交货地点划分为 6 个标包。 供货学校为具备食堂开餐条件学校, 每标包 具体 学校、 人数以开学后临泉县教育局提供的为准。 第一标包: 谭棚 、 杨桥 、 高塘、范集、 老集、 土陂六 个中心校及所辖自然校和杨桥中学,约 14200 人 ,其中初中生约 8900 人。 第二标包: 吕寨 、 滑集、谢集 、 陶老、 艾亭五个中心校及所辖自然校和 滑 集中学,约 15000 人 ,其中初中生约 7000 人 。 第三标包: 张新 、 陈集 、 宋集 、 迎仙四 个中心校及所辖自
6、然校 和张集中学 ,约 14200 人 ,其中初中生约 7000 人 。 第四标包: 杨小街 、 长官 、 田桥街道 、 单桥、城东街道、邢塘六 个中心校及所辖自然校,约 15900 人 ,其中初中生约 7200 人 。 第五标包: 张营、白庙、黄岭、庞营、 鲖 城 五 个中心校及所辖自然校和特殊学校,约 16700 人 ,其中初中生约 6300 人 。 第六标包: 关庙 、 韦寨、瓦店、姜寨、庙岔五 个中心校及所辖自然校,约 14500人 ,其中初中生约 5800 人 。 3. 投标 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 1)具有独立
7、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对生产商的要求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商的经营范围有小麦粉生产、或大米生产、或食用植物油生产、或农副产品加工、或预包装食品等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销售有关的业务。经销商的经营范围有食用农产品销售、或预包装食品、或粮油购销、或食用植物油批发等与食用农产品销售有关的业务。 3.1.3 生产商投标的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其他(非自已生产 )食材的食品经营许可
8、证。经销商投标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 经销冷鲜肉不需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时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 3.1.4 所投 米面油 食材为 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 。 3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投标人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包括所经销食材的生产商 )被列入 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名单的; (6)近 3 年 (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向
9、前追 溯 3 年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注 :1、根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规定 :“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 所以,分支机构的 不良信用记录由法人承担。 注 2、第 (1)-(5)项 以评标时评委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第( 6)项 ,评标时,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声明为评审依据,评标结束后,以 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违法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为准。 ) 3.2 每一投标人可投以上多个标包,但最多只可中 1个标包。每种品牌的食材可中多个标包。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投标资
10、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 按无效标处理 。 4.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 600 元。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 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3日上午 9 时 30分。地点: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 189 号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 文件 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
11、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泉县教育局 地 址:临泉县城前进东路 302-1 号 4 联系人:韦一坤 电 话: 0558-64021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政府西门对面) 邮 编: 236400 联系人:庄恒国 电 话 : 18226232150 传 真: 0558-6512150 电子邮箱: 二一七年 八 月 三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项目名称 临泉
12、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7 年秋季2018 年春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 2.2 招标人 临泉县教育局 2.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政府西门对面) 2.4 监督管理机构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5 招标范围和标包 划分 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和猪肉的采购、配送。 划分六个标包。 2.6 质量 大米: 符合 大米 GB/T 1354-2009 优质 一级粳米标准。 小麦粉: 符合 小麦粉 GB/T 1355-86 特制一等粉标准。 食用油: 符合 大豆 油 GB/T 1535-2003 一级油标准。非转基因原料 。 猪肉: 猪精
13、瘦肉, 包装 的冷鲜肉。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 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公告第3.1.2 项规定。 ( 2) 具有的食品 生产 (经营 )许可证符合招标公告第3.1.3 项规定。 (3)所投 米面油 食材为 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 。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8.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2.1 投标人要求澄清、质疑的时间和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接 受质疑的方式: 电子邮箱: 6 特别提示:
14、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联系电话。 12.2 澄清、修改、答疑通知发布方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质疑答复等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所有有意投标者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网站,及时下载相关信息。 13.2 14.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内容 按投标人须知正文 23 条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 评标时,投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15.1 采购预算、数量 1、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1)大米 6.50 元 /kg。 (2)小麦粉 4.00元 /kg。 (
15、3)食用油 15.00 元 /L。 (4)猪肉 32.00 元 /kg。 (包括供应商的食材费用、配送费用、税费、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等费用)。 2、采购数量 (1)初中生:每 生 每天:大米 62.5 克,小麦粉 62.5 克,食用油 25毫升,猪肉 100 克。 (2)小学生:每 生 每天:大米 50 克,小麦粉 50 克,食用油 25 毫升,猪肉 75 克。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17.1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每标包 20 万元。 (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收款单位不接收当面提交的现钞
16、。 ( 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或网银回单)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人应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风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到账记录的时间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4)收款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县支行 7 账号: 34001711208059067899 银行汇款单上应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标包名称。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每标包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1.1 包装袋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文件(第 标包) 在 2017 年 8月 23 日 上午 9时 30
17、 分前不得拆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2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月 23 日 上午 9时 30 分 22.2 提交投标 文件的地点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大厅 (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 189 号 ) 2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25.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 7 人,招标人代表 0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委托行政监督部门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8.3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
18、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视为成交人收到。 29.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不计息 。 32.3 质疑和投诉 ( 1)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
19、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后,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未经质疑程序的投诉,不予受理)。 ( 2)质疑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 (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质疑人其质疑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质疑一次,并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 督管理局报告。 质疑函(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 4)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
20、诉,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招标采购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 ( 5)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3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 证件 证件 : (1)因年检、资质增项、资质升级或软件升级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的,需由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或下载发证单位网站证件证明截图。 (2)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件复印件要求:原件为 A4幅面或小于 A4幅面的,复印件为原件大小;原件大于 A4幅面的,复印件可缩小为A4幅面。(此项规定是为了复印件质 量)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