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宁司 通 2016 2 号 宁夏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大部署,更好地为建设“四个宁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 实施意见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 2 -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 、五 中 全会精神 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
2、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 为建设 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为民,保障权益。 立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 的 利益问题,提供高效便捷、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 2.政府保障,坚持公益。 以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契机,逐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3.统筹城乡,强化基层。 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 尤其是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城市社区
3、、农村基层延伸和覆盖,努力实现公共法律资源在城乡之间 、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 合理配置、统筹发展。 4.改革创新,提高质量。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和平台,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确保公共法律资源的高效利用,有效 提高 法律 服务质量。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 门类齐全 、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3 - 1.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 均衡发展。 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布局更加合理,有效缓解基层和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2.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政府投入不断增加,服
4、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法律职业人员储备稳步增长,信息网络系统基本建立,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高效性明显改善。 3.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更加便捷。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 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城乡居民能够就近方便、快捷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4.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反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以群众满 意度为导向的公共法律服务监督评价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社会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 (一)完善实体服务平台。 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 村(组) ,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可及、高效便捷。 到 2020 年,在 全区最终形
5、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 区、市、县、乡、村(居)五级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体系。 (二)优化信息网络平台。 出台宁夏司法行政 2016-2020信息化发展规划, 打造数字化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整合司法 行政业务功能,加强“ 12348”服务专线建设,全面实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 4 - 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事项的网上咨询、受理、审核和监督。 ( 三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 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社区矫正 等法律服务队伍,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突出“内部职能融合”和
6、“横向联动拓展”两个重点,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之间有机协调的工作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 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法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形成部门联(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民生、面向贫困弱势群体,大力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促进基本民生工程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顾问”。积极参与信访、
7、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 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五)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拓展法律服务申- 5 - 请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推行网络受理、邮寄受理、代理受理。加强与相关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横向联系,积极搭建法律服务的跨区域协作平台,方便异地获得服务。坚持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法律服务 、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 传等社会直接需求的职能为重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8、的核心业务 。 依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组织,开展跨门类、跨机构合作,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组。 (六)加强法律服务保障。 通过政府出资建设、购买服务、补贴运行的方式解决所需资金,建立与人民群众需求、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建设公共 法律服务平台要按照“因地制宜、节俭高效、综合利用”的原则,尽量利用现有场所或者借助现有平台。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争取建设一批高标准 公共 (一)加 强律师服务工作。 进一步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和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努力实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
9、未成年人等群众 的 延伸。引导律师为社会经济、民生、农村改革等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县(市、区)设立分所、到农村设立便民服务点,选派志愿者到基层贫困地区执业等,推进律师资源下移基层、合理分布、均衡发展。 - 6 - (二)改革公证工作机制。 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 巡回办证 、蹲点办证,组织公证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 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开辟办证绿色通道。 完善公证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完善公证失信惩戒机制,形成重质量、讲诚信的公证行业导向,使公证工作进一步取信
10、于民、取信于社会。 (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贴近基层、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的优势,逐步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与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形成有益补充。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加(四)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乡镇(街道)、村 居 (社区)和企 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11、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大力加强 人民调解 队伍建设,把具有相关行业、专业背景的 专家学者吸纳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 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五)拓展司法鉴定领域。 健全完善覆盖各市、辐射基层、类别齐全、结构合理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规模大、实- 7 - 力强的鉴定机构将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引导司法鉴定为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法律事务及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纠纷、房屋拆迁等争议解决提供公益性服务。 加大司法鉴定便民利民服务力度,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的群体推行上门服务等便捷措施。 (六)完
12、善法律援助网络。 继续 在工、青、妇、老、残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通过 先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大厅、工作站、联络点,全面推进“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凡涉及困难群体基本生存、生产 、 生活的法律事项均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做到能援即援、应援尽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 贫困地区、贫困 群众。 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 (七) 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 。 开展社区帮扶、社会
13、组织帮扶和志愿者帮扶,形成对刑释解 戒人员开展教育帮扶的社会合力。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实现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流程化、社会化管理,最大程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不断探索实践轻微违法教育矫治新路子,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健全社会帮教工作体系,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 全面 实现重点帮教对象 的 衔接 。 (八) 构建普法依法治理体系。 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8 - 大力开展“法律八进”等活动, 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阵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逐步建立、完善基 层法 治 宣传教育
14、公共设施体系和网络体系,引导城乡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形成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社会各界全面参与 、 上下联动的普法格局 。进一步 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 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形成具有宁夏特色的法治建设体系。 各地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范围,统筹规划,协同发展。要结合实际广泛调研,科学合理编制总体建设规划、各级 公共 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各类法律服务的质量技 术标准,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
15、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市司法局负责全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各县 (市、 区 ) 要成立相应机构,集中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抓好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要素集成,扎实推进本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9 - (二)加强统筹规划。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 本地 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 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争取将 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
16、务”,促进 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三)加强目标考核。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研究制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 建设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 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 典型和服务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6 年 1 月 7 日 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法委,自治区 政府 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律公司,厅领导 各市、县(区)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 自治区 司法厅 办公室 2016 年 1 月 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