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黄冕镇中心校学校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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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鹿寨县黄冕镇中心校学校章程 本章程于 2016年 4 月 26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三章 教师和职工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六章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办学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兴国战略。根据教育法、义 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 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

2、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鹿寨县黄冕镇中心校 2 学校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黄冕镇清江路 51 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学制六年。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人为本,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为教师持续发展铺路,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校训:学会做人、学会学习 校风: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教风:科学、严谨、敬业、爱生 学风: 勤奋、乐学、守礼、诚信 第五条 学校办学目标: 让每一个学生得到充分健康的发展,学生善学、师生善行、教师善教,学校温馨如家,让师生在快乐的学校里快乐地学习,快乐地成长。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

3、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 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免。 第八条 校长的职责: (一)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教育规律办学。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3 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任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努力

4、建设学习型的教师队伍。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大会决定。 (三)拟订 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保证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的稳步提高。 (四)依法(劳动合同法)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按照程序实施奖励和惩罚;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的财产。 (五)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和

5、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手段,避免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六)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4 和安全知识教育;建 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互动机制,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七)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大会的其他授权,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校根据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相应职数的副校长和教学、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所承担在职责对校长负责。 校长、副校长由县教育局考核任命,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校长组织考核小组考核任命。

6、 (一)分管教学副校长工作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学校的教学及科 研工作,主管教务处工作。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学计划,指导教务处工作并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落实。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循教学规律,落实常规管理,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 3.负责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教师制定并落实继续教育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 4.指导学校教学科研、教改活动,制定并落实学校科研课题和教改方案。 5 5.负责教师职称评定、教学业绩的考核,抓好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6.负责抓好控辍保学和学籍管理工作。 7.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和指导,落实班主任工作考 核评定及表彰。

7、 8.负责抓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9.组织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10.协助校长完成其他工作。 (二)分管安全、德育、卫生、后勤、体艺副校长校长工作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学校的安全、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及后勤管理工作,主管政教处、总务处工作。 1.结合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安全、卫生、德育、体育艺术工作计划,指导政教处、总务处工作并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落实。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卫生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 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卫生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5.负责学校平安校园创建,

8、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工作。 6 6.领导少先队工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学生评价制度,负责评比和表彰工作。 7.指导体育艺术教学,组织开展体艺 2+1 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8.协助完成校园基础建设及后勤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内宿生管理工作。 11.协助校长完成其他工作。 (四)教务处职能 1.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学校教学、教研和教务的组织安排工作。具体做好每学年学校 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编排作息表、课程表及教学活动周历表,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和组织教研活动,每月对教师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和考核等常规工作进

9、行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教育、教学论文或专题总结的交流评比活动。 3.制订并落实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团队研修水平。建立健全学校教师业务档案,不断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 4.负责学籍管理(考勤、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做好各种资料的档案管理。 5.负责考务工作,指导各年级开展学科教学活动、教学经验交流及学科竞赛活动。 7 6.负责安排教师代 课事宜及学校值周、值日安排,搞好教师的考勤考绩。 7.负责安排各种教学用品的征订,严格规范进校书刊的管理。 8.负责教师、学生的评优评先表彰并健全档案。 (五)政教处职能 1.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学生安全、卫生、法制教育等工作,并健全相应计划。 2.指导

10、少先队工作,及时审查工作计划,负责学生各项检查评比工作。 3.指导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组织班主任工作的检查总结和经验交流。 4.负责学校宣传及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5.搞好社区教育,建立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办好家长 学校。 6.组织学校各项体艺活动的开展。 7.负责做好内宿生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内宿生生活补助工作。 (七)总务处职能 1.根据学校经费预算和工作计划,拟定总务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对校园环境的管理,及时做好教学设备及基础设8 施的维修。 3.负责校舍登记归档,制定和执行物品保管、领用、检修、报废和赔偿制度。 4.定时购买各种

11、教学设备、仪器、教具、图书,购置体育、文艺、卫生、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器材和用品,保证办公、教学的需要。 5.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6.协助校长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 八)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2.努力做好队室建设,认真抓好升旗仪式,加强国旗下的“五爱”思想教育。 3.抓好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和大队委例会,保证少先队计划和要求的贯彻实施,并有检查评估的办法和记录。 4.组织安排中队辅导员的业务培训。 5.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少先队活动观摩研讨活动。 6.协助校长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包括

12、组织常规检查、入队安排、红领巾广播等工作。 7.负责完善少先队各种档案的管理。 9 第十 条 学校的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的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的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党组织的职能: (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二)抓好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共青团、工会、教代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 (四)定期听取校长工作通报,研究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的政治状况,讨论学校发展的长

13、远 规划、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等重大事项,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五)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校长正确决策的落实。 第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由校长兼任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10 第十三条 行政会是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决策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学校教学、行政工作的重大事宜。行政会实行集体民主讨论,校长决定的决策体制。 行政会一般有以下人员参加:校长及 其他班子成员。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必要时可以请相关的教职工参加。 行政会每周召

14、开一次,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设置教学学科组,由语文、数学、英语组组成,负责各学科的教科研及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加强学校办学活动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 1-2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校的工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学校章程; (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 (三)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 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评议和监督校长、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建议校长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奖惩; (六)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提交有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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