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县 郭村 镇 2018年扶贫项目(智能温室大棚)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DTM-2018-SX017-1 招 标 人:单县 郭村 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 7 月 16日2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 第二卷 第 五 章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26 第三卷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0 第四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3 第一卷 4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人: 单县 郭村 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单县
2、 郭村 镇 2018 年扶贫项目(智能温室大棚) 四、项目编号: SDTM-2018-SX017-1 五、招标范围: 双层智能日光温室大棚的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六、 项目规模: 建设 35座 19m*68m双层 智能 日光温室大棚,面积约 45220 。 七、计划工期: 75 日 历天。 八、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九、建设地点 : 单县 郭村镇翟 楼行政村翟楼村西 。 十、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智能 温
3、室大棚的建设。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4)需承诺: 大棚建好后托管种植经营,保证政府投资每年不低于 10%的收益;在项目区内免费同期建设一座智能阳光板玻璃温室面积约 10560 (长 120m、宽 88m、檐高 6m) 。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十二、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十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6日至 2018 年 7月 20 日,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县健康路中段)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 5 (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 3) 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 4)承诺书。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 单县 郭村 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 郭 先生 联 系 方 式:
5、0530-4441005 2、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 系 电 话: 15020490677 2018 年 7 月 16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 标 人 招 标 人:单县 郭村 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郭 先生 联系电话: 0530-4441005 1.1.2 招 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 女士、姚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020490677、 15668278231 1.1.3 项目名称 单县 郭村 镇 2018 年专项扶贫项目(智能温室大棚)
6、 1.1.4 建设地点 单县 郭村镇翟楼行政村翟楼村西 1.2.1 资金来源 专项扶贫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建设 35 座 19m*68m 双层智能日光温室大棚,面积约 45220 。 1.3.2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 1.3.3 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温室大棚的建设。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
7、证; ( 4)需承诺: 大棚建好后托管种植经营,保证政府每年不低于10%的收益;在项目区内免费同期建设一座智能阳光板玻璃温室面积约 10560 (长 120m、宽 88m、檐高 6m) 。 ( 5)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5.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6.1 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将现场勘察、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主管部门、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予以解答。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8、投标时间截止前 2 日 7 1.7 分包 如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时,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 同意不得分包。 1.8 偏 离 不允许存在重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资料、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图 纸会审记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文件提交时限 20
9、18 年 7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2.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3.3.1 投标保证金 金额 : 每个 投标 企业 拾 万元整(小写 100000.00元)。 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7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前缴纳并到账,从其单位基本户中以电汇方式转入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账户(汇款时用途一栏一定要注明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以复印件的形式装入投标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账户名称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 开户银行 :单县工商银行 帐号: 1
10、609 0025 0920 0367 587 3.4.1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2 年。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说明起因、过程、结果,如有隐瞒,一经发现、举报、查实,按弄虚作假处理。以诉讼仲裁立案时间为准。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和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需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确认。 3.6.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8 3.6.3 装订要 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正本与副
11、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封套上写明 投 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18 年 7 月 27 日 15时 30分 前 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单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概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 点: 单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开标程序 逐一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
12、序宣读标书。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小组成员 分别 由 山东省 政府采购网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7.2.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 8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 政府控制价:壹仟零贰拾万元整( 10200000.00元 )。 投标人的投标总 报价不得高于 该限价, 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 9 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 应立即办理相关手续 支付合同价款的 30%,工程主体框架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款的 30%;工程全部完成,
13、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款的 20%, 经县有关部门验收时,玻璃温室大棚主体框架同期完工, 35 座智能温室大棚验收合格,再支付合同价款的 15%,否则不予拨付 15%的合同价款;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质保款付清 。 10.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承诺书 需承诺: 大棚建好后托管种植经营,保证政府每年不低 于 10%的收益;在项目区内免费同期建设一座智能阳光板玻璃温室面积约 10560 (长 120m、宽 88m、檐高 6m) 。 9 投标人提交的原件 投标企业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 (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4、 (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 3) 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 4)承诺书。 以上证件应用档案袋包装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袋内所装证件的名称和份数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未能提供以上要求资格审查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1. 总则 1.1 项 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
15、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1.3.2 本工程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
16、知前附表; ( 2) 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招标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招标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招标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 标段的监理人(招标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
17、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投标人在报名表登记的电话和传真、手机号、电子信箱地址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从报名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止每天 8: 30 17: 30),失去电话联系或无法送达书面传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无 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1.5.315 招标服务代理费参照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规定计取;公证费 2000 元 ;以上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分摊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让利。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进行保密,违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 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