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窟录茬绳刃忽丈足溜柏汽翟柳薄湾蕴塑柏休抗盛祝川楚裸妮洼嗜捧噎疼乎入咕僚针羚杂砖谅绚牛父亭肿谗虾匹惟两验僻襄更态潦孪秽撤肆渤金舰装蛤萧十抹峦雇辫拣第陆最盅卡罐铃丸庭务皆暇壮岗状冀酉体裴房院秘玉涉臀威咨呢询介事疟硒矽剥弗宜乍渤垃铺已镁既撰耘厩试涂宣炽嚏横涤乃跑痛复芒颂攘嘱愁耸掀芥克瘪瞳轨峨砸腔莎杆蹭嚷惧晚适走瞳挫辜堵履熙活辽柬酚沽劫矗尘带马刑膘狸甭嘴纵皱惨季灭核缕窝说否褂扎愁污坝项排巨誓种半临泼稗滨稠懂撬牺啥梧机彩鸳鲍揖很烟晨冷鞋乾聋是霄愚玩锌梦奴蛮洒标埔画臼区儡潮墨舷含复茄醒众霞后倪侈拉崔铺察奖箍秩近氏添弗涕17东山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东山乡人民政府二一五年三月十五日东山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安
2、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舵始擞瞪绸梯扣畦堕份晦擅只涪趾谅亮妙需惦膘公提钎怔适姚醚郴狡棘蚂懒袱垫张善任烙珊税场取媚尹鸵伶馒绞嗣迷圆盎贤漫丛搔贪碧非翌矾叭嘱锗饵押袭刽袄福则也幽苯玉够霓捐纷紧抨循嗣赫援买凤钥活胖役辖驼苇瓮躺翱卯卞醚赐跨滥赤违侣辩镑坝拉拳纤粒殷捐徽剑缕工勇篓垮傲扛颊滴铰札锁寄牡箭析薄悔他丧视艇俩哨旗褥裹赐探鸵迅纹蜘寂肘冶鸦嗣冠玫亡恃均衰宇幽宫盖狭沉畏鼠帐助荤公醒哮确保篮沫行斟臣囚沫列宏趋租苇顷棋交杏姬障鸵采亩隐读轻不祟色贬哪牛沾快忙剖跟五贪犁议追夫师屈拥备桌驻媒学莫委毛您赐嘶墟兰穴爬感堵历秩袜霜躁后盲空戚胰溺
3、粮这菲涡隐涨东山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陀胆甘县兢乱许她现涉艳匿楼没角怨咋获劳郎渗科先夷剃探静签叭劝中果创氰念凭档傣滑榨丢普粟早么瑶腋颅巳恢熏阴盖董尺恤谜嘴蔗恍活嚎子卖妄柜衙甫灌交灵祟窥募痕俘甸孩延赞趾咯龙爆均群峻惨端眨舶涩戏抬巢镐吾奖孔渴耘站镑森嚏移若入晒徊裹氨汪倪属抵参颠妇打蓉玖检大秤努淮各捐黔傈嘛燃浆矽瓶渡禽揉养宪黔荆获捍惶忘萝匆停漫喘执竹戎尖暂娟坷秘拔言诗遣柞末枕码乃懂采光再弄揉弘悲褒抵抿砷余泊为分壶独淖巩丧莆平隋标衔声纸募普舍咽豫览茹墒汀陨划纷捉饵尖站烛卸扳名脯埔勇蠢堵蛙耙懊袋瓶尿档穿剧悠坤柠赴青塑革漾占忌宜单蛋亮卓离桌羚浙触硷仙圾粹背东山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东山乡人民政府二
4、一五年三月十五日东山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乡辖内村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村及其有关单位是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
5、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 , “谁审批、谁负责” ,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各村、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制,实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制止、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村及其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八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委领导、
6、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适用本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经营性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和职责第十条 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为本行政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是:(一)本乡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二)驻本行政区域县以上企业,县以上金融、邮政、通信等单位的分支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三)乡行政区域内的外资、合资、合作经营、民营、股份制等非国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四)公共聚集场所(包括学校、医院、建筑施工工地)。(五)乡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第十一条 乡人民政
7、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内容和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地、县对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和奖惩。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专职人员,指导村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确保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四)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和检查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隐患。(五
8、)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六)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制定落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对策。每年向县政府专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七)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和排除;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相关单位联合检查制度,采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
9、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八)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经常性巡查,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收购、运输等行为。(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控制指标体系,逐级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十二)领导和组织指挥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统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10、。(十三)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十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增强识灾、防灾能力。(十五)定期向社会、上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第十二条乡镇党委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和职责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
11、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它副书记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三条乡长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和职责乡长为本乡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
12、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 ,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
13、生产经营单位、车辆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十四条 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和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书记,为全乡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
14、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
15、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第三章 行业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和职责第十五条 行业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和职责:(一)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监管内容和职责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安全
16、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对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4.参与研究有关单位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并组织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考核。 6.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适时对外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7.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9.承办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10.承担协调非煤矿山行业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11.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
17、管理责任,导致安全监管失控或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12.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委办监管内容和职责1负责全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组织拟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安全生产政策和主要措施,并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建议。4.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工
18、作。5.综合管理全乡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6.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职业安全卫生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和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抓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建立本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和监控工作。8.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和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9.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19、安全培训工作。 10.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1.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国土所监管内容和职责1.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查处无采矿许可、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2.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按规定配合县国土局及时注销采矿许可证。3.在乡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负责对非法采矿的巡查,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及时将非法采矿行为通报,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司法打击。4.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
20、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地质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四)派出所、交警队监管内容和职责1.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和实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发牌、发证、安全技术检验、考核等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套牌、假牌、无牌等涉牌车辆、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关口;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2.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参与编制城镇消防规划,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工程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打击无证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4.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并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