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托宁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 有机磷农药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中毒是指有机磷农药通过各种方式 进入人体, 抑制神经触突间隙的乙酰胆碱酯 酶, 使乙酰胆碱不能分解而在神经末梢蓄积 , 作用于胆碱能受体 ,使胆碱能神经发生过度兴 奋 ,导致先兴奋后抑制最终衰竭的一系列的毒 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等症状 ,严重 患者可因昏迷和呼吸衰竭而死亡。 1.有机磷杀虫药中毒概况: n有机磷农药中毒占急诊中毒的 49.1%,居各种 中毒之首 n在中毒死亡者中因服有机磷农药中毒致死者占 83.6% n国外经验表明 ,推广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标准 化及规范化治疗是降低死亡率的重要
2、措施 概 述 2.有机磷杀虫药理化性质 n有机磷杀虫药呈油状或结晶状,淡黄至棕 色,稍有挥发性有蒜味 n难溶于水,不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 n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失效 n较易通过皮肤和黏膜、呼吸道及消化道吸 收 神经元 1.神经元 (neuron)的结构 神经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基本单位 胞体 突起 树突 (dendrite):多个 轴突 (axon):一个 2.主要功能 接受刺激 传递和整合信息 突触 (synapase) 神经元 的信息传递 突触传递 突触 (synapase) 一个神经元的轴突末梢与另一个 神经元相接触的部位。 ( 1)突触的分类 按接触部位 轴突 树突形突触 (C) 轴突 胞体型
3、突触 (B) 轴突 轴突型突触 (A) 按作用 兴奋性突触 抑制性突触 突触前膜: ( 2)突触的基本结构 突触小泡 (神经递质) 突触间隙: 突触后膜: 受体 递质弥散 ( 3)突触传递的基本过程 AP传到轴突末梢 突触前膜去极化 Ca2+通道开放 Ca2+内流入前膜内 突触小泡前移与前膜融合、破裂 递质释放入间隙 ,弥散至后膜与其受体结合 突触后膜对某些离子通透性增加 突触后膜电位发生变化 总和效应 突触后神经元兴奋或抑制 n按传出神经末梢释放的递质不同,可将传 出神经分为两大类。 n 1、胆碱能神经:当神经兴奋时,其末 梢主要释放乙酰胆碱称为胆碱能神经。 n 2、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当神
4、经兴奋 时,其末梢主要释放去甲肾上腺素称为去 甲肾上腺素能神经。 胆碱能神经 n在外周 ,所有自主神经节前纤维、大 多数副交感节后纤维(除少数释放肽 类或嘌呤类递质的纤维外)、少数交 感节后纤维(支配汗腺分泌和支配骨 骼肌血管的舒血管纤维)以及支配骨 骼肌的运动神经纤维都属于胆碱能纤 维。 n在 中枢神经 系统,以 ACh作为递质的神经元, 称为胆碱能神经元。胆碱能神经元在中枢分布 极为广泛,如:如脊髓前角运动神经元,其轴 突末梢到达骨骼肌、形成神经肌接头;其轴 突发出到侧支支配脊髓内的润绍细胞;丘脑后 部腹侧的特异性感觉投射神经元等都是胆碱能 神经元,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动系统的各个环 节、纹
5、状体、边缘系统的梨状区、杏仁核、海 马等部位都含有 ACh。 n能与 ACh特异性结合的受体称为胆碱能受 体。此受体分 M型和 N型。 nM型分布:大多数副交感节后纤维所支配的 效应器细胞、交感节后纤维所支配的汗腺 以及骨骼肌血管的平滑肌细胞膜上。 n作用:当 M受体兴奋时,进而产生一系列副 交感神经兴奋效应:包括心脏活动抑制, 支气管平滑肌、胃肠平滑肌、膀胱逼尿肌 、虹膜环行肌收缩(即缩瞳),消化腺、 汗腺分泌增加和骨骼肌血管舒张等。这些 作用称为毒蕈碱样作用。 n阻断剂:阿托品 nN型可分为 N1型和 N2型。 N1位于神经 节突触后膜,可引起自主神经节的节 后神经元兴奋, N2分布于神经
6、 -骨骼肌 接头的终板膜上。当 N受体兴奋时,产 生兴奋性突触后电位和终板电位 ,导致 节后神经元和骨骼肌兴奋 。 n阻断剂:筒箭毒碱 n大剂量 ACh可激动神经节上的 N1受体 ,产生与兴奋全部植物神经节相似的 效应,即节后胆碱能神经和去甲肾上 腺素能神经将同时兴奋。在胃肠道、 膀胱平滑肌和腺体是以胆碱能神经占 优势:心肌和小血管则以去甲肾上腺 素占优势 M受体 (毒蕈碱受体 ) N受体 (烟碱受体 ): 骨骼肌 平滑肌 眼(瞳孔) 胃肠 泌尿道 血管 腺体: 唾液腺、消化 腺、气管及支 气管腺体等 有机磷化合物的基本化学结构式 P R R O( S) X R和 R可为不同或相同的烷基、烷氧
7、基、氨基、或苯基 等; X可为酸根、硝基酚或其他取代基,含氧、含硫的 直链碳氢化合物。 有机磷杀虫药的分类 nOP分类目前有 4种分类方法 : 按药效分类:杀虫、杀菌、杀鼠、除草 、脱叶、植物生长调节剂 按化学结构分类:硫代磷酸酯、磷酸酯 按毒性分类:剧、高、中、低毒 按作用方式分类的:触杀、胃毒、薰杀 、内吸杀虫剂等 有机磷杀虫药的分类 n按毒性分类: 由于取代基的不同各种 OP的毒性相差很大 。 国内生产的 OP的毒性大小是按大白鼠急性 经口进入体内的半数致死量( LD50)进行划分 的,通常我们分为 4类,这种分类对抢救有机 磷杀虫药中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常见的有机磷杀虫剂 剧毒类
8、( LD5010mg/kg) 中度毒类 ( LD50 在 100 1000mg/kg) 高毒类 ( LD50在 10 100mg /kg) 低毒类 ( LD50 在 1000 5000mg/kg) 甲拌磷( 3911) 内吸磷( 1059) 对硫磷( 1605) 毒鼠磷 乐果 敌百虫 乙酰甲胺磷 杀蝗松 久效磷 甲基对硫磷 甲胺磷 敌敌畏 稻瘟净 (EBP) 保棉丰(亚砜) 马拉硫磷( 4049) 录硫磷 辛硫磷 毒死蜱(乐斯本) 扑杀磷(速扑杀) 病 因 使用性中毒 生活性中毒 生产性中毒 2019年 9月 25日,百色地区机电 工程学校发生一起学生在食常就餐后 引起的食物中毒, 1000名
9、学生就餐发 病 115人,罹患率为 11.50%。患者 预后良好,无死亡病例,经流行病学 调查及实验室检验,确认为由进食被 有机磷农药污染的红薯叶引起的。 事故: 两户村民为父子关系 ,中午在儿子家中与 亲朋聚餐。 12名共餐者中有 9人吃米饭后陆续出 现中毒症状 ,未吃米饭 3人没有发病。 9名病人都 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并伴 有 头痛、头昏、出汗、震颤、视力模糊、瞳孔 缩小等有机磷中毒症状。血液 ChE均在 4000u以 下。 抗菌素治疗效果不理想 ,洗胃后给予阿托品 、解磷定等药物治疗 ,症状得到缓解。后经转院 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毒治疗而痊愈。 现场采集 7份可疑样品
10、 ,包括大米 2份、病人呕吐 物 3份、洗饭锅水 1份和剩余菜汤 1份。经南京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 ,7份样品均检测 出甲胺磷 ,2份大米样品还检测出 DDV。 2019年 7月 2日 ,琼山市东山镇某工地食堂采购 员到东山镇集贸市场购买青菜、土豆、少许猪肉等 , 经加工给民工食用 ,中午 12:30进餐 ,进餐人数 14人 ,14:00有 2名民工自感上腹不适、恶心、出汗等症 状 ,但并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晚餐继续食用同样加工 的青菜 ,20:00起相继出现有 上腹不适、恶心、头晕 、出汗等 症状的患者 , 直至 7月 3日 6:00报 “120”才 将患者全部送往琼山市人民医院抢
11、救治疗。 14例中 有头晕、乏力、恶心的有 12例 ,1例重症患者出现昏 迷状态。全部患者经过医院的抢救治疗 ,均全愈出院 。经过实验室检查 ,剩余熟青菜及患者呕吐物均检出 有机磷农药阳性 ,因此 ,本次食物中毒是由有机磷农 药污染的青菜所致。 毒物的吸收和代谢 迅速分布全身各脏器 以肝浓度最高 其次为肾、肺、脾 肌肉和脑最少 主要在肝内代 谢进行生 物转化 主要经胃肠道、呼吸道、皮肤 和黏膜吸收 氧化后毒性反而增强 吸收后 6 12小时血中浓度达高峰 通过肾由尿排泄 48 小时后完全排出体外 Kid- ney Liver Kid- ney 发病机制 有机磷杀虫药抑制胆碱脂酶 有机磷杀虫药 +
12、 磷酰化胆碱酯酶 乙酰胆碱酯酶 乙酰胆碱 蓄积 降解受阻 胆碱能神经先兴奋后抑制 毒蕈碱 样症状 、 M样 症状 烟碱样 症状、 N样症 状 中枢神经 系统症状 中毒机制 乙酰胆碱蓄积,胆碱能受体受到持续冲动 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 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因昏迷和呼吸衰竭而死亡 临床表现 n急性胆碱能危象: 毒蕈碱样症状 ( muscarinic symptoms) 烟碱样症状 (nicotinic symptoms)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n中间型综合征( intermediate syndrome) n迟发性神经病 (delayed polyneuropathy) 毒蕈碱样症状
13、n 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平滑肌痉挛和外分泌腺分泌增强 n 临床表现:多汗、流涎、口吐白沫、恶心、呕吐、腹痛 、腹泻、大小便失禁、流泪、流涕 、视物模糊、瞳孔缩 小、心率减慢、咳嗽、气急、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支气 管痉挛、两肺干性罗音、严重者发生肺水肿或呼吸衰竭 死亡 烟碱样症状 n 乙酰胆碱在横纹肌神经肌肉接头处过度蓄积和刺激 横纹肌纤维束颤动 (面、眼睑、舌、四肢) 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 全身性紧束和压迫感 肌力减退瘫痪 呼吸肌麻痹 呼吸衰竭 n 乙酰胆碱刺激交感节后纤维 释放儿茶酚胺 血管收缩,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心律失常 肌 平滑肌 骨骼肌 心肌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受乙酰胆碱刺激后 出现头昏
14、、头痛、疲乏、共济失调、 烦燥不安、谵妄、抽搐和昏迷等 中间型综合征 n 与胆碱酯酶受到长期抑制,影响神经 -肌肉接头处 突触后功能有关 n 常发生在急性中毒症状恢复后 1-4天 n 表现为颈屈肌、脑神经支配肌、肢体近侧肌和呼 吸肌瘫痪 n 通常 4-18天缓解,严重者发生呼衰死亡 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 n多在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 2-3周发生 n出现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变表现 n主要累及肢体末端 ,下肢瘫痪、四肢肌肉萎缩 n与杀虫剂抑制 神经靶酯酶 并使其老化有关 神经靶酯酶 (NTE)结构及生理功能人 NTE为一单链蛋白质 ,聚集在内质网胞质面 。 NTE实质上是一种具有催化活性的磷脂酶
15、,在调节细胞膜的形成和细胞周期等方面发 挥重要作用。 神经靶酯酶对胚胎中枢神经系统的发 育和血管形成起重要作用 ;同时 ,对于有丝分 裂后细胞如胎盘次级细胞的存活也是必须 的。 有机磷化合物进入体内与 NTE的活性丝氨 酸部分共价结 ,催化磷脂酰胆碱脱酰基 ,磷脂酰 胆碱代谢异常 ,该酶失去原有的生理作用 ,破坏 了膜磷脂稳态内环境和内质网的功能 ,包括轴 浆的运输和神经胶质 -轴突的代谢交换 ,以致轴 突远端支持功能降低 ,神经细胞易于受损凋亡 , 神经系统出现渐进性的蜕化变性 ,从而在有机 磷中毒 23周后表现出迟发性神经毒作用的一 些临床症状。 中毒后反跳: 某些有机磷农药如:乐果和马拉
16、硫磷口服中 毒,经急救后临床症状好转,可在数日至一 周后突然急剧恶化,重新出现有机磷急性中 毒的症状,甚至发生肺水肿和突然死亡 。 与残留在皮肤、毛发和胃肠道有机磷农药重 新吸收或解毒停药 过早所致。 局部损害:局部损害: 过敏性皮炎,局部刺激症状。过敏性皮炎,局部刺激症状。 其他表现其他表现 实验室检查 n 全血胆碱脂酶活力测定( ChE)(正常值 100%) 轻度中毒: 50% 70% 中度中毒: 30% 50% 重度中毒: 30%以下 n 毒物分析:呕吐物、首次洗胃液 n 尿中有机磷代谢产物的测定 诊断与鉴别诊断 n 毒物接触史:有口服或接触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史 n 典型的症状、体征:如
17、瞳孔呈针尖样、大汗淋漓、 腺体分泌增多、肌肉颤动和意识障碍等 n 实验室检查: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 n 除外中暑、急性胃肠炎、脑炎 必须与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及杀虫脒中毒鉴别 了解有无其它杀虫剂混合中毒 鉴别诊断 n鉴别诊断 应与中暑、急性胃肠 炎、脑炎等鉴别外,必须与 拟除虫 菊酯类中毒 相鉴别,前者的口腔和 胃无特出臭味,胆碱酯酶活力正常 ,后者以嗜睡、发绀、出血性膀胱 炎为主要表现而无瞳孔缩小、大汗 淋漓、流涎等。 ( 1)有确切的有机磷农药接触史; ( 2)患者衣物、呕吐物或皮肤有类似 大蒜样臭味; ( 3)出现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的症状 和体征; ( 4)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明显下降。 有机磷
18、农药急性中毒的诊断依据 有机磷毒物中毒的典型症状 和体征主要有: 流涎、大汗、瞳 孔缩小和肌颤(肉跳) 。一般当 出现上述症状或体征和有毒物接 触史时,可诊断为有机磷毒物中 毒;如四个症状或体征中仅出现 三个,也应考虑为有机磷毒物中 毒。 急性轻度中毒 短时间内接触较 大剂量有机磷农药后,在 24小时内出 现较明显的 毒蕈碱样症状和中枢神经 系统症状 ,如头晕、头痛,乏力、恶 心、呕吐、多汗、胸闷、视物模糊、 瞳孔缩小等。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酶 活性在 50%-70%。 急性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 基础上,出现 肌束震颤等烟碱 样表现 。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 酶活性在 30%-50%。 急性重度中毒
19、 除上述胆碱 能兴奋或危象的表现外,具有 下列表现之一: A、肺水肿; B 、昏迷; C、呼吸衰竭; D、脑 水肿。 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酶 活性在 30%以下。 中毒程度的判定 目的 -决定解毒剂的首次剂量 n 轻度中毒: 以 M样症状为主, ChE活性 70% 50% n 中度中毒: M样症状加重,出现 N样症状, ChE活性 50% 30% n 重度中毒 : 除上述症状外合并肺水肿,抽搐、昏迷, 呼吸肌麻痹和脑水肿, ChE活性 30% 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在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后 1-4 天,患者急性中毒症状基本消失 或明显缓解, 意识清晰,出现肌 无力为主的临床表现 。在轻症患 者,表现
20、为屈颈肌和四肢肌肉无 力。重症患者表现为呼吸肌麻痹 。 治 疗 n紧急处理 n清除毒物 n应用解毒药 ( 1)胆碱酯酶复能药 ( 2)抗胆碱药 n对症处理 n血液净化治疗 治疗 治疗 治疗 治疗 紧急处理 n 重度中毒呼吸抑制: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 清除气道分泌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 n 脑水肿昏迷:甘露醇和糖皮质激素 清除毒物 离开现场 清理毒物 清洗皮肤 洗胃 导泻 注意: 洗胃时, 2 NaHCO3对敌百虫忌用(在碱性溶液中可以变 成毒性大 10倍的敌敌畏) 1:5000高锰酸钾对硫磷忌用(可被氧化为毒性更大的对 氧磷或马拉氧磷) 解毒治疗 解毒剂种类: 复能药(重活化剂) 抗胆碱药
21、 复方制剂 解毒剂应用原则: 早期、足量 联合、重复 胆碱酯酶复能药 n 肟类化合物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 n 常用药物:解磷定 PAM-I,氯磷定 PAM-CL 双复磷 DMO4 ,双解磷 TMB4 n 胆碱酯酶复能药对解除烟碱样毒性作用明显 n PAM-I、 PAM-Cl 内吸磷、对硫磷、甲胺磷疗效好 n DMO4 敌百虫、敌敌畏疗效好 80 磷酰化酶脱磷酰基反应 n 自动活化:自动脱落整个磷酰基,需数小时或数十小时。 n 老化反应:脱落部分磷酰基团,仍无酶的活性。 n 重活化反应 :用药物置换作用,使整个磷酰基脱落,恢复酶 活性,是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根本措施。 抗胆碱药 n 阿托
22、品 能拮抗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和中 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对抗毒蕈碱样症状和 兴奋呼吸中枢。对 烟碱样症状、恢复胆碱 酯酶活力及晚期呼吸肌麻痹无效 n 应及时、足量、反复使用。严重心动过速 、高热慎用 n 阿托品中毒:瞳孔扩大,神志模糊,狂燥 不安,抽搐,昏迷,尿潴留 n 治疗最理想是胆碱酯酶复能药、阿托品二 药合用 阿托品化神志渐清,轻度烦躁瞳孔扩大,不再缩小颜面潮红,皮肤干燥心跳加快,体温升高肺部啰音,逐渐消失 解毒治疗方法 复方制剂 解磷注射液 n 是一种既有较强的周围作用,又有中枢性的抗胆碱药及 胆碱酯酶重活化剂组成的新型复方制剂 阿托品 3mg、氯 磷定 400mg、苯那辛 3mg n
23、能活化被有机磷农药抑制的胆碱酯酶,拮抗积聚的乙酰 胆碱能受体的作用 n 轻度 1/2 1支,中度 2支,重度 3支, im or iv ,重复用 药 3 5次 长 托 宁 新型选择性抗胆碱药 通用名: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 长托宁抗胆碱作用的选择性 证实长托宁主要选择性作用于 M受体亚型 M1、 M3,对 M2无明显作用 长托宁主要作用部位:脑、腺体和平滑肌等 对 心脏 或 神经元突触前膜 M2受体无明显作用 与阿托品相比,长托宁起效快、疗效强;副 作用小;作用时间长、给 药次数少;病程短、 用药总量少 长托宁 : 健康成人在肌肉注射 长托宁 1mg之后,长托宁在体内吸 收速度很快,给药 2min
24、可在血中检 测出长托宁, 10min血药浓度达到较 高水平, 2030min达到峰值血药浓 度,其消除半衰期约为 10.34h,达 峰时间快于阿托品,而半衰期是阿 托品的 2.5倍。 阿托品: 肌注后 15 20分 钟血药浓度达峰值,口服为 1 2小时,作用一般持续 46小时 ,扩瞳时效更长。 T1/2为 3.7 4.3小时。主要通过肝细胞酶的 水解代谢,约有 13 50%在 12小 时内以原形随尿排出。 在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方面长托宁 要优于阿托品,其在有机磷中毒方 面的主要应用如下: 氯磷定和长托宁用法与用量 第一、确诊后立即给予氯磷定和长托宁。 注意事项 1、按轻、中、重度中毒肌 注给药
25、,除轻度外,长托宁首次用 药均需与氯解磷定(氯磷定)伍用 。 2、首次给药 30min后,如中 毒症状尚未明显消失和全血胆碱酯 酶( ChE)活力低于 50时,再给予 (肌注)首次用药的半量;如中毒 症状明显消失和全血( ChE)活力恢 复至 50以上时,可暂停药观察。 3、首次给药后 1 2h,如中毒症状仍 未明显消失或又重新出现和全血( ChE) 活力低于 50时,再给首次用药的半量。 4、中毒患者病情基本好转后,如 仅有恶心、呕吐、出汗、流涎等部分毒蕈 碱( M)样症状时,可肌注长托宁 1 2mg ;如仅有肌颤等烟碱( N)样症状或全血 ( ChE)活力低于 50时,可肌注氯解磷 定 0
26、.5 1.5mg。 5、中毒 48小时后如( ChE)已老化 或中毒症状基本消失,但全血( ChE)活 力仍低于 50以下时,应酌情肌注长托 宁 1 2mg(每 6 12h 1次),维持 “ 阿 托品化 ” 至( ChE)活力恢复至 50 60 。 “ 阿托品化 ” 即称 “ 长托宁化 ” 的 可靠指标为:口干和皮肤干燥和心率不 低于正常值。(长托宁对心跳无明显加 快作用,因此不能以瞳孔扩大和心跳加 快等作为 “ 阿托品化 ” 指标)。 6、中毒症状基本消失和全血( ChE)活力恢复至 60以上(含 60) 可停药观察,停药 12 24h如( ChE) 活力仍保持在 60以上,可考虑让患 者出
27、院。 n 口服者反复彻底洗胃,洗至不易 闻出蒜臭味为止;有环境污染时尽快 脱离现场;身体污染者,彻底清洗, 更换衣物等。 第二、切断毒源和彻底清除农药 n 1、保持呼吸道通畅,清除口鼻分 泌物,吸氧,合理使用呼吸兴奋剂,在 抢救中呼吸停止时应先人工呼吸。 n 2、循环衰竭时,按心肺复苏处理。 第三、维持病人的呼吸循环功能 对症治疗 n保持呼吸道通畅,维持正常心肺功能 n肺水肿时用阿托品,休克时用升压药 ,脑水肿时用脱水剂和糖皮质激素治 疗 n抗心律失常及营养心肌治疗 n正确氧疗,必要时气管插管或气管切 开应用人工呼吸机治疗 血液净化治疗 ( 1)血液净化的适应证 n重度中毒症状伴有异常生命体征
28、 n中毒药物、毒物达致死量者 n药物或者毒物种类剂量不明,患者处于昏迷状态 n原有肝肾疾病或药物、毒物损害了正常排泄途径 n中毒临床症状重,一般治疗无效 n已知延迟性毒性的毒物中毒,即使未出现重度中 毒症状者 ( 2)血液灌流 n血液直接接触由半透膜包着的吸附物质, 使得有毒物质被吸收 n进行中要使用抗凝剂 n血液灌流的吸附物质为:含活性炭,离子 及非离子交换树脂等 n血液灌流适用于清除可吸附的药物或毒物 n血液灌流更有效地清除脂溶性有毒物质如 有机磷杀虫剂等 血液灌流装置 停药及出院标准 n中毒症状基本消失和全血 ChE活力恢 复至 60%以上(含 60%) ,可停药观察 n停药 12 24小时 ,如 ChE活力仍保持 在 60%以上 ,可考虑出院 其他杀虫药 n1、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 n2、拟除虫菊酯类杀虫药 n3、有机氮类杀虫药 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