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首营资质审核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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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资质审核管理 2016年元月 (一)供货单位: 1、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2、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3、质量保证协议。 (二)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三)购货单位: 1、购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2、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合法资格。 主要内容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十一条规定: 第六十一条 企业 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二)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四)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 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 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

2、对供 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一)供货单位 解读: 1、必须审核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否具有可靠的质 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所供药品的质量; 2、审核供货商所供应药品是否具有合法性; 3、审核供货商的业务人员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有供应商 授权之外的销售行为; 4、采购药品时应与供货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以约束供货 行为; 5、开展供应商审核评价活动,通过定期对供货商所供应药 品的质量稳定性、药品性价比、运输保障、交货及时率、 服务保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供货商的信誉及所供 应药品的质量可靠性; 6、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审核批准手续。 (一)供货单位 公司供货单位分类: 药品生产企业

3、药品经营企业(批发) 医疗 器械生产 /经营企业 其他(保健食品、消毒剂等非药品) (一)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审核 1、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审核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十二条规定: 第六十二条 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 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 示情况;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件。 药 品生 产 企

4、 业 药 品批 发 企 业 医 疗 器械生 产 /经营 企 业 其他 1药 品生 产许 可 证 1药 品 经营许 可 证 1医 疗 器械 /经营许可 证 或 备 案凭 证 1生 产 /经营许 可 证(如有) 2营业执 照及上一 年度 报 告公示 2营业执 照及上一 年度 报 告公示 2营业执 照及上一 年度 报 告公示 2营业执 照及上一 年度 报 告公示 3GMP证书 3GSP证书 3开 户许 可 证 或开票 资 料 3开 户许 可 证 或开票 资 料 4印章印模 实样 4印章印模 实样 4采 购 合同或 协议 5随 货 通行 单实样 5随 货 通行 单实样 5销 售人 员 授 权 委托 书

5、 6开 户许 可 证 或开 票 资 料 6开 户许 可 证 或开 票 资 料 7税 务 登 记证 7税 务 登 记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 9质 量保 证协议 9质 量保 证协议 质 量体系 调查 表 10销 售人 员 授 权 委托 书 10销 售人 员 授 权 委托 书 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审核 1、药品生产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索取副本复印件 ,包括其变更记录,系统录入资料时应注意其变更记 录;审核其: 生产 /经营范围是否与所采购药品一致 , 许可证有效期是否已过期。 2、营业执照及其上一年度报告公示:一般也是索取副 本复印件,上一年度报告公示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 应核实

6、其公示信息,下载地址: 。 3、 GSP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GMP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同 剂型(固体口服、注射剂 )、类别(青霉素类、生 物制品等特殊性质药品)的药品有不同的 GMP证书, 应审核其认证范围与所经营药品是否一致;证书有效 期是否过期。 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审核 4、印章印模与随货通行单,要求为实样,不可用复印 件替代,随货通行单应为空白,除加盖公章外还应加 盖出库专用章。 5、开户许可证或开票资料:基本账户结算的应当索取 其 开户许可证 ,一般账户结算的应当索取其开票 资料证明,注明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 6、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7、印件:目前已于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如果供货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可 不提供这两个证书。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要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审核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十四条规定: 第六十四 条 企业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 员以下资料: (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 证复印件; (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 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 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 (三)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 核实销售员与供货单位的关系, 供货单位销售人员 授权 时间 是否在 授权时限 内 ,

8、所销售药品是否与委 托品种相一致、委托区域相 一致 ; 供货单位如发生 企业 名称变更、药品生产或经营许 可证换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等 ,应 重新索取销 售员授权委托书。 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十五条规定: 第六十五条 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 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质量保证协议 药

9、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十三条规定: 第六十三条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 ,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 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 购。 以上资料应当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二)商品资料合法性审核 1 药品 a. 国产药品 b. 直接进口药品(港澳台进口、外国进口) c. 进口分包装药品 d. 中药饮片 a) 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同国产药品管理 b) 没有批准文号的中药饮片:不需做首营 2 医疗 器械 a. 一类:产品备案管理,经营未做要求; b. 二类:产品注册管理,经营备案管理; c. 三 类: 产品注册 管理,经营许可管理。 3 其他

10、:保健食品、消毒剂制品等 商品分类 国 产药 品 直接 进 口 药 品 进 口分包装 药 品 保健食 品 医 疗 器械 消毒 产 品 药 品(再) 注册批件 进 口 药 品注册 证 /医 药产 品 注册 证 进 口 药 品注 册 证 /医 药产 品注册 证 批准 证 书 一 类产 品 备 案表及生 产 备 案表 安全 评 估 备 案表及安 全 评 估 报 告 相关 药 品 补 充申 请 批件 进 口 药 品批件 药 品 补 充申 请 批件 检验报 告及 质 量 标 准 二、三 类产 品注册 证 及 二 类 生 产备 案、三 类 生 产许 可 证 全国工 业 产 品生 产 许 可 证 或 消毒

11、产 品生 产 企 业卫 生 许 可 证 药 品 质 量 标 准 进 口 药 品 检 验报 告 书 /“已 验讫 ”字 样进 口 药 品通关 单 检验标 准 标签 、 说 明 书 批件复 印件 进 口分包装 药 品按 进 口 药 品管理 商品首营资料审核 药品 批准证明性 文件: 新药 生产应取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批准文 号 (药品注 册批件) ; 进口 药品应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香港、澳门 和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应取得医 药产品注册证 ; 进口 药品分包装应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 品批准文 号 (药品注册批件 ) ; 有效期均为 5年 , 有效 期满应取得药品再注册 批件 。 首营资

12、料审核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 国药准字 H( Z、 S、 J) 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其中 H代表化学药品, Z代表中药, S代表 生物制品, 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 。 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 H( Z、 S) 4位年 号 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 H ( Z、 S) C 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其中 H代表化学药品 , Z代表中药, S代表生物制品。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 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 B。 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 H( Z、 S) 4位年号 4 位顺序号,其中 H代表化学药品, Z代表中药, S代表生物 制品。 首营资料审核 药品经营质

13、量管理规范 规定: 第九十一 条 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 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 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 法。 第九十二 条 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 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 药品 。 (三)购货单位 一、药品经营企业 1. 药品批发企业 2. 药品零售(连锁)药店 二、医疗机构 1. 盈利 性医疗机构 2. 非盈利性医疗机构 三、 其他(经营 OTC药品的超市) 购货单位分类 药 品批 发 企 业 药 品零售( 连 锁 ) 非盈利性医 疗 机构 盈利性医 疗 机 构 其他 药 品 经营许 可 证 药 品

14、经营许 可 证 (二 证 合 一) 医 疗 机构 执业 许 可 证 医 疗 机构 执业 许 可 证 当地 药监 部 门 备 案 证 明材料 GSP认证证 书 营业执 照 采 购 人 员 /提 货 人 员 授 权 委 托 书 营业执 照 营业执 照 营业执 照 采 购 人 员 /提 货 人 员 授 权 委 托 书 采 购 人 员 /提 货 人 员 授 权 委 托 书 采 购 人 员 /提 货 人 员 授 权 委 托 书 采 购 人 员 /提 货 人 员 授 权 委 托 书 购货单位合法资格审核 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业务范围,不得超出购货单位业 务范围销售药品。如: 终止妊娠药品不得销售给 未取得母

15、婴服务许可证的 医疗 机构; 医疗器械应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购货单位 提供相应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备案批件; 蛋白同化 制剂、肽类激素不得销售给零售药店(胰 岛素除外),销售给其他药品批发企业还应索取其 蛋肽经营批件。 保证药品销售流向合法、真实。 购货 单位合法资格审核 采购人员 /提货(收货)人员法人(企业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 载明授权区域或企业 , 受权 人 姓名、身 份证号码 。 采购人员 /提货(收货)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合法资格 1.企业名称变更、打款帐户变更,需先交 财务签字再交质管部。 财务部要求 知识回顾知识回顾 Knowledge Review 谢 谢! 放映结束 感谢各位的批评指导! 让我们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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