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科主任(主治医 师)任二线。值班医师条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 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条件) 。工作达上述条件后,就可以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 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 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 应于床前交接。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 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 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
2、值班期间的病情变 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的记入交班簿。 (四) 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 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 6 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 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 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 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 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 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病员有需要时应立即前往巡视。 (八)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人
3、和,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得到足够休息时,过后可 酌情予以补休。 (九) 每天早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待清 楚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 值班医师每晚 21:30 分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 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工作。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 病房护士实行 24 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护理患者。 (二) 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 15 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危重及 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总
4、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 工作。 (三) 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人员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患 者、小儿患者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 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及医疗器械、被服等进行当面交接并签字。 (五) 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 15 分钟到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 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交班者向接班者交待清楚患者病情,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 以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 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六) 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
5、疗室、护士站的清洁,并 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七) 交班内容包括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 注意事项。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转科(院)等及急救 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八) 交班方法: 1、 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接; 2、 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老年患者和小儿患者以及 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 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相关科室 (一) 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 15 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职守。 (二) 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簿。 (三) 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 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